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112H/2022-00027 | 发文字号: | 来苏府发〔2022〕9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来苏镇 | 成文日期: | 2022-08-29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苏镇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112H/2022-00027 | ||||
发文字号: | 来苏府发〔2022〕9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来苏镇 | ||||
成文日期: | 2022-08-29 |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苏镇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有效性: |
来苏府发〔2022〕93号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来苏镇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
现将《来苏镇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履职,确保辖区防火形势持续稳定。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
2022 年 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苏镇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狠抓辖区消防安全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场所、重点弱势群体以及重点风险隐患,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党的二十大期间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以及消防安全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本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不断强化辖区重点消防行业领域、重点消防单位场所、重点消防弱势群体、重点消防风险隐患,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不断落实落细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执法查处,督促隐患销号,全力防范化解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梓榆任组长,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消安委成员单位为成员的来苏镇重点弱势群体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由温勇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肖世林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专项工作开展。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9月中旬至下旬)。结合本辖区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辖区重点消防行业领域(页岩气、工贸企业、砖厂、危化品)、重点消防单位(学校、养老院)、重点消防弱势群体(老弱病残孕、孤寡老人)、重点消防风险隐患以及场镇小单位小场所、高层建筑、危化场所、涉疫场所、重点企业(砖厂、工贸、页岩气)消防火灾风险,明确细化职能职责,制发工作方案,发动村(居)、部门开展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排查整治阶段(10月至11月)。在形成重点弱势群体监管台账的基础上,各村(居)、部门要结合自身监管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村(居)要针对辖区重点人群、居民自建房、“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各部门要针对本行业的重点消防领域,排查居民自建房、老旧小区、小单位小场所、商场超市、养老院、重点企业、高层建筑等重点单位场所的消防风险隐患,一经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责任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层层压实责任,督促隐患整改销号,消除事故隐患。
(三)持续巩固阶段(11月底至12月底)。在前期排查整治成效的基础上,联合开展“回头看”检查排查,查漏补缺,分析查找不足,完善长效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人群,摸清情况底数
1. 各村(居)要根据各自辖区内人口管理、房屋登记、综治社保等现有信息,立即组织村社干部、网格员对本辖区老、弱、病、残、孕以及独居老人进行全面走访摸排,并根据走访排查情况,对其居住的场所、房屋进行消防风险隐患检查,并填报《来苏镇重点弱势群体排查统计台账》(附件1-6),对存在问题隐患的,要具体说明,要对不安全用火用电的行为,要警示教育其立即停止,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将其纳入到后期监管的重点对象中。
(参与单位:各村(居)委会)
2. 要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结合当前实际,对重点群体监管台账进行动态排查更新,真正做到动态管控,不漏一户。
(参与单位:各村(居)委会)
3. 要结合脱贫攻坚、环境治理、综治巡逻等进村入户宣传和走访排查契机,针对本辖区老、弱、病、残、孕等重点弱势群体进行入户走访巡查,持续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引导鼓励其安装烟雾报警器,准备常用灭火、自救物品,警示教育其存在的不安全行为,确保形成重点监管成效。
(参与单位:各村(居)委会、综合行政执法办)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强风险管控
1. 场镇小单位、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管控。在前期排查的台账基础上,来持续开展来苏场镇“三合一”、“九小场所”、老旧小区、临街商铺自建房、养老院、集中供养点、餐饮饭店、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排查。来苏社区除排查辖区老弱病残孕重点群体外,还要加强场镇“九小场所”和临街商铺的排查,形成网格化消防监管台账;经发办、来苏社区要紧盯场镇老旧小区、高层建筑、临街商铺及餐饮饭店、学校等重点场所燃气安全、用电安全,联合开展场镇燃气管网、线路线网排查检查,形成燃气电气检查台账清单,督促永康燃气和电力公司开展隐患整治,及时汇总保存排查照片及台账记录,对排查存在问题隐患的单位场所,要开展检查处罚和跟踪整改,督促相关单位场所责任人消除消防隐患;综合行政执法办、规建环办(市政)、经发办、来苏派出所、来苏社区要在日常排查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单位场所消防通道的监管检查,加强燃气管线电气线路的监管检查,大力引导场镇单位场所安装独立式烟雾报警器,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灭火器材,针对发现的消防问题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开展检查销号;应急办要针对场镇烟花爆竹零售点、液化气经营部、周边加油站进行消防隐患排查检查,重点突出危化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消防监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要针对辖区养老点、来苏敬老院等重点供养场所进行消防隐患排查检查,形成排查台账清单,督促整改问题隐患。
(参与单位:各村委会、来苏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经发办、应急办、规建环办(市政)、来苏派出所、消安委相关单位)
2. 高层建筑火灾风险管控。①来苏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恒天新城1、2号楼和嘉禾富贵苑居住的高危重点弱势群体开展人员摸排,登记造册掌握高层建筑老、弱、病、残、孕等重点弱势群体人员情况;②来苏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办、规建环办(市政)、经发办、来苏派出所要加大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恒天新城1、2号楼和嘉禾富贵苑“三清三查”整治,(一是清理楼道、阳台、管道井、电梯井和消防通道周边可燃物,二是清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规在楼道、出口、消防通道处占用停放、充电,三是清理检查燃气管道、电线线路是否私拉乱接;一是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二是检查“生命水”消防设施、消防栓、灭火器等必备器材和防火分隔门是否完好,三是检查小区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等);③来苏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办、来苏派出所要结合综治宣传、疫情防控等工作,加强入户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警示劝导个别居民的不安全行为,定期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综合应急培训演练。
(参与单位:来苏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来苏派出所、经发办、规建环办(市政)、消安委相关单位)
3. 易燃易爆危化场所火灾风险管控。应急办、经发办、来苏派出所要在日常监管的同时,要加强辖区烟花爆竹配送点仓库、零售点、加油站、液化气经营部、页岩气平台、重点工贸企业涉危涉化作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法力度,狠抓问题查处。
(参与单位:应急办、经发办、来苏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 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管控。要对本辖区内集中隔离点、卫生服务站等涉疫人员集中场所开展消防检查排查,检查防火设施、疏散标识等设施设备是否完整有效,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制度。
(参与单位:卫健办、各村(居)委会)
5. 辖区重点消防单位、企业火灾风险管控。应急办、经发办、各村(居)要加强辖区砖厂、工贸企业、页岩气平台、加油站、液化气经营部、烟花爆竹零售店及仓库的消防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加大问题隐患查找力度,持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好日常防火检查及培训教育,针对查找的问题隐患要严格隐患销号;民政办要加强来苏敬老院、各村(居)养老点的消防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形成排查台账清单,督促整改问题隐患;来苏教管中心、来苏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办、经发办要加强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风险隐患排查,重点突出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的燃气用电安全以及消防责任落实情况,加强重点场所消防设施检查,来苏教管中心要加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醒,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升防火自救技能。
(参与单位:来苏应急办、经发办、民政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来苏教管中心、来苏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三)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演练
1. 持续开展普及性消防宣传。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办、经发办、来苏教管中心、来苏派出所、各村(居)等相关成员单位,要在端午、中秋、国庆、党的二十大、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村(居)“大喇叭”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要悬挂醒目,常态化发动村(居)网格员、志愿者、微型消防站队员、片区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持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
(参与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办、经发办、来苏教管中心、来苏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2. 持续开展消防培训演练。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办、经发办、来苏教管中心、各村(居)要充分利用重要节假日、重要时节、集中宣传活动契机,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季度组织片区救援队伍、微型消防站、网格员、楼栋长、志愿者、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居民、养老院、集中供养点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宣传引导良好的安全意识,切实增强火灾防范自救技能。
(参与单位:参与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办、经发办、来苏教管中心、来苏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3. 加大小单位、小场所等重点场所烟雾报警器、必备灭火器材配备宣传。各村(居)、综合行政执法办要利用好消防培训、集中宣传活动契机,大力宣传引导群众普及性安装烟雾报警器、灭火器等报警灭火设备,通过身边火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不安全行为,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参与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办、经发办、来苏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守底线思维。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当前火灾防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检查安全生产底线思维毫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全力保障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确保治理成效。
(二)严格排查检查,形成督促整改。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用好用足执法手段,紧盯当前社会面火灾防范工作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从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落实整改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