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112H/2024-00030 发文字号: 来苏府发〔2024〕6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来苏镇 成文日期: 2024-10-08 发布日期: 2024-10-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苏镇2024年第二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8112H/2024-00030
发文字号: 来苏府发〔2024〕6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来苏镇
成文日期: 2024-10-08
发布日期: 2024-10-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苏镇2024年第二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有效性:

来苏府发〔202464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来苏镇2024年第二批脱贫户及监测

对象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现将《来苏镇2024年第二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奖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

                           2024108

(此件公开发布)

来苏镇2024年第二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庭院

经济暨产业发展奖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鼓励、引导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进一步扩大产业发展规模,持续稳定增加收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部署,坚持把庭院经济及产业发展奖补作为巩固脱贫群众“造血”机能和防止致贫返贫的有效措施,以农户为主体,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依托“一村一品”示范带动,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坚持示范先行、以点连线、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小庭院”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奖补对

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包括已消除风险的所有监测户)。

三、奖补资金

1. 资金预算。2024年共安排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奖补资金16万元,根据脱贫户、监测户申报金额,由镇乡村振兴办按发展实际情况补助资金。

2. 奖补标准。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按照《来苏镇2024年第二批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奖补标准》,结合实际发展情况申报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资金。奖补限额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奖补资金按实补助,其中脱贫户及消除风险的监测户申报金额不超过7000元,监测户申报金额不超过80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到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奖补项目是促进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拓展增收来源的重要途径,是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举措。帮扶人要强化日常指导、检查,确保帮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有效构筑“造血功能”,促进长期增收。

(二)强化产业指导。各村帮扶干部要落实技术指导制度,分析研判行业前景及市场风险,主动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提供发展产业的意见建议;要加大产销对接力度,主动为农户开展对接活动,建立稳定购销关系,解决产品卖难问题,确保产业发展顺利,增收效果明显。帮扶干部日常走访过程中要重点关注产业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帮扶解决。

(三)强化项目监管。一是强化资金管理。各村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重监管,严禁虚报冒领、虚假验收等弄虚作假行为,严禁骗取、套取奖补资金。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第一时间移送纪委监委等部门处置。二是加快资金使用。各村要将资金用好,充分发挥绩效作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产业发展后,要积极主动参与验收。三是做好公示公告。项目实施全过程要严格执行好公示公告制度,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等要予以公示公告,公示内容逻辑清楚、要素齐全,清晰可见,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 来苏镇2024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奖补申报表(第二批)

2. 来苏镇2024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奖补申报汇总表(第二批)

3. 来苏镇2024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奖补验收表(第二批)

4. 来苏镇2024年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奖补标准(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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