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94M/2023-0003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南大街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06-13 | 发布日期: | 2023-06-1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永川区南大街街道深化“活人墓” 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94M/2023-00033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南大街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3-06-13 | ||||
发布日期: | 2023-06-19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永川区南大街街道深化“活人墓” 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永南大街发〔2023〕42号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永川区南大街街道深化“活人墓”
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现将《永川区南大街街道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南大街街道深化“活人墓”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破旧俗、树新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殡组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以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破除殡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二)基本原则
消化存量、严格增量。对存量“活人墓”逐步“清零”,杜绝新增“活人墓”。
依法整治、综合施策。依法依规开展整治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思想政治工作等工作方法,稳妥有序推进整治。
疏堵结合、保障民生。规范管理与优化服务供给相结合,全面整治“活人墓”的同时,不断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实现“逝有所安”。
二、重点目标任务
南大街辖区范围内除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的所有已建、在建“活人墓”(指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自建造的专门用于尚未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建(构)筑物,已安葬一方的双人墓不在本次整治范围)一律拆除,对“硬化大墓”(指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自建造包括改扩建的已安葬遗体或骨灰的超面积硬化单体建(构)筑物,对埋葬遗体单人墓占地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超过6平方米的,认定为超面积)通过迁移、拆除硬化物及附件、缩小面积达标、就地深埋不留任何标志物等方式,妥善安置骨灰或遗骨,恢复土地原有功能。整治时间至2023年10底前全面完成。
三、工作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5日)
各村(居)应全面开展“活人墓”摸排,重点掌握墓主信息、建造时间、所处位置、占地面积、生态环境破坏程度、社会影响等情况,统一编号、分类立档,形成台账清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于2023年6月16日前将台账上报街道民政办。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30日)
各村(居)应采取召开动员部署会、进村入户、上门提醒等方式,充分利用大走访、院坝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殡葬法规和惠民政策,提高群众对殡葬政策的知晓度,树立殡葬新风尚。
(三)自行拆除阶段(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
街道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自行拆除“活人墓”、整改“硬化大墓”,对本街道财政供养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本人及父母(含岳父岳母)在我街道建有“活人墓”的,由本人自查、自拆、自报,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拆除。街道向“活人墓”户主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向“硬化大墓”户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群众按要求按时完成自行拆除整治工作。
(四)强制拆除阶段(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31日)
2023年8月15日前对财政供养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本人及父母(含岳父岳母)在我街道建有“活人墓”的组织实施强拆。2023年8月31日前对其余“活人墓”由街道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对“硬化大墓”实施强制整改。落实重点区域、重点墓位、重点人员领导干部挂牌包案整治。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街道牵头采取约谈、走访的方式对辖区丧事一条龙、道士、阴阳先生、墓材制作工匠等从业者加强教育引导,街道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防止“活人墓”、“硬化大墓”现象反弹。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工作统筹、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村(居)要履行属地责任,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各村(居)委会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整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涉事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能简单“一刀切”和粗暴执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强化督查检查,由街道民政办牵头,对整治工作实行表格化管理,定期形成督查通报。强化责任追究,曝光和处理一批反面典型。强化目标考核,专项整治时限内,将“活人墓”整治工作纳入街道对村(居)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1.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开展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永川区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改情况台账
附件1
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开展深化“活人墓”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万明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寿兵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伍洪鑫 党政办负责人
冉 涛 民政办负责人
张明成 规环办主任
余季明 经发办主任
刘新春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吴至君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 戟 南大街派出所所长
南大街街道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在街道民政办,由杨寿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冉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民政办工作人员和各(居)主任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永川区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改情况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主要负责人签字: | ||||||||||||||||
镇(街道) |
所在村(居)组 |
违建墓地类别 |
建造时间 |
是否属于三沿六区 |
墓主(墓属)情况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整治情况 |
备注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联系方式 |
是否党员干部 |
林地 |
耕地 |
其他 |
整治方式 |
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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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备注:“三沿六区”指铁路、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农田保护区。
重庆市永川南大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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