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94M/2023-0004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南大街街道 成文日期: 2023-09-05 发布日期: 2023-09-1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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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南大街街道
成文日期: 2023-09-05
发布日期: 2023-09-1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永南大街发〔202358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

村(居)委会、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街道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上路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行驶中规范使用安全带,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加装遮阳伞(雨棚)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区道安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办事处分管应急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街道应急办(道安办)、南大街派出所、教管中心、规环办、农服中心、宣传办、综执办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居)书记为成员的“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日常开展和组织协调。

二、工作目标

(一)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从9月起农村道路提升至65%以上

(二)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明显提升,从9月起提升至90%以上。

(三)路面行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雨棚)拆除率明显提升,从9月起提升至90%以上。

、工作措施

(一)坚持宣传先行,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突出主题,开展集中宣传。“安全第一、生命无价”“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头盔——骑行保障”等为主题,充分利用宣传片、海报、微信、广播等宣传载体,集中宣传规范佩戴和使用安全头盔、安全带,以及不私自加装遮阳伞(雨棚)等行为,引导形成社会关注支持的舆论声势。

(牵头单位: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2.抓住重点,开展源头宣传。发挥各村居公示栏、劝导站等阵地,用好各村大喇叭等传统宣传手段,动员在校学生、机关驻村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授交通安全课、播放专题宣传片、设置展板、张贴海报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安全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提高群众知晓度。

(牵头单位:应急办(道安办);责任单位:教管中心街道各部门及各村(居)委会

3.强化劝导,开展提示宣传。重点开展单位(小区)“出门关”、站场“出站关”、学校“出校关”、农村“出村关”、城镇“出城关”的劝导提示工作,劝导工作开展率不低于90%。督促指导道安办工作人员、乡村路长、农村劝导员,加强对居民、村民“一盔一带一伞”的检查、宣传、劝导,发现未佩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带、私自加装遮阳伞(雨棚)的行为及时纠正,把好“出村关”、“出城关”。推动停车场经营单位、小区物业、学校门岗、企业保安发挥劝导作用,把好“出门关”、“出校关”。在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前,提示驾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拆除遮阳伞(雨棚)。督促客运场站、客运企业在发车前落实提示告知制度,把好“出站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文明出行意识。

(牵头单位:宣传办、应急办(道安办);责任单位:教管中心街道各部门及各村(居)委会

4.注重养成,开展警示教育。引导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引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私自加装遮阳伞(雨棚),助推习惯养成。利用各村劝导站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多次违法(2次及以上)的驾乘人员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典型案例、抄录交通安全法规,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佩戴头盔、文明出行

(牵头单位:应急办(道安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二)强化部门协作,抓好驾乘人员安全措施落实

5.多措并举,配备普及安全头盔。督促企业、学校(特别是快递物流行业)员工、家长佩戴安全头盔示范活动,提高头盔使用率,执法部门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在重点卡点和车流量大路段开展集中整治。

(牵头单位:应急办(道安办);责任单位:各部门

6.深入检查,确保安全带完好可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备安全带,及时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确保安全带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使用率达100%。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加强对驾乘人员座位安全带完好状况检查,确保安全带安全可靠。通过路面执法检查和有效督促,确保安全带使用率达90%。

(牵头单位:应急办(道安办);责任单位:农服中心、南大街派出所单位

7.多点联动,应拆尽拆遮阳伞(雨棚)。通过定点和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对主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医院、商场、学校、工地、企业等车辆集中的区域开展整治。组织力量深入到各小区车库、企业、工地开展“地毯式”劝导拆除,做到整治行动“全覆盖、全清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遮阳伞(雨棚)拆除率达100%。

(牵头单位:应急办(道安办);责任单位:市政大队及各村(居)委会

(三)科学研判分析,加大突出违法查纠力度

8.加强分析研判,明确管控重点。全面深入分析辖区涉及安全头盔、安全带、遮阳伞(雨棚)的违法规律和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碰撞交通事故特点,将农村场镇、学校等路段纳入重点关注视线,结合舆情反映梳理明确辖区严管重点路段,分步滚动开展综合治理行动。

(牵头单位:应急办(道安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9.组织专项行动,依法严格执法。坚持每周常态开展集中治理行动,通过在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严管路段设置固定检查卡点、开展流动动态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有针对性部署查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加装遮阳伞(雨棚)等违法行为。在执法中发现党员干部多次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加装遮阳伞(雨棚)等违法行为的进行严格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针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加装遮阳伞(雨棚)的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6+5”支力量在重要出村口至少设置1个流动整治点,每周至少开展2次“一盔一带一伞”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应急办(道安办);责任单位:农服中心、南大街派出所单位

10.实施跟踪评测,提升防范效果。采取明查暗访、视频抽查等方式,每月分类通报公布各村(居)对应守法率情况,并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结果评价进行考核。

(牵头单位: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部署。各部门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将“一盔一带一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推进全年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切实有效减少辖区安全事故的重要保障,认真研究部署,按既定目标任务和阶段步骤重点,有的放矢抓好具体措施的落地实施。

(二)严格规范执法。讲究方法策略,把好执法温度和尺度,防止简单粗暴执法激化矛盾、引发炒作。要科学研判、精确查控,坚决避免因拦截不当造成驾乘人员伤亡。对暴力抗法的,要迅速严格依法查处,确保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做好信息共享。要强化数据运用,深化信息共享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典型案例等随时报送街道应急办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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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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