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08D/2023-00032 | 发文字号: | 青峰府发〔2023〕2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青峰镇 | 成文日期: | 2023-04-14 | 发布日期: | 2023-04-1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青峰镇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08D/2023-00032 | ||||
发文字号: | 青峰府发〔2023〕2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青峰镇 | ||||
成文日期: | 2023-04-14 | ||||
发布日期: | 2023-04-19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青峰镇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有效性: |
青峰府发〔2023〕29号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青峰镇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区级延伸部门:
《2023年青峰镇消防工作要点》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青峰镇消防工作要点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永防发〔2023〕3号)文件要求,为预防火灾事故,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除险清患”为工作导向,以“防大火、控小火”为目标,强化数字赋能、夯实责任体系、筑牢基层基础、狠抓风险防治,更加精准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更加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营造更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整体智治水平。
1.加强消防管理科技信息支撑。将我镇消防工作融入区级基层智慧治理平台和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化共治平台建设范畴,在我镇全面应用消防安全协同管理系统。持续推广应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精准开展线上消防教育培训。
2.推广消防安全技防设施应用。为小单位、小场所、群租房、农村自建房等场所和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家庭配置联网式感烟探测器、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漏电保护装置等技防设施。
(二)夯实消防责任体系。
3.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全面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成立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落实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安全、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的“双定期”机制;研究制定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常态化组织消防安全警示约谈、督导考核,组织开展年度消防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平安青峰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范畴。
4.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行业部门制定细化“消防安全责任清单”,持续开展年度行业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经发办、派出所、规建环办、市监所、应急办等部门制定细化电动自行车和电焊施工消防安全联动管理机制;规建环办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施工作业中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检查;派出所依法依规开展消防监督、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行政委托执法等工作,并纳入绩效考评、督导检查等范畴。教管中心、卫生院、民社办、文化服务中心、经发办、应急办等部门持续推进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并打造行业重点单位(企业),文化服务中心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技能竞赛。
5.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商超、场镇老街等场所运用《火灾风险自查指南》《火灾风险检查指引》,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逐步参照编制、运用。贯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持续提升单位自我管理水平,火灾高危单位严格落实年度消防安全评估制度,依法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6.强化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效能。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发挥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落实工作例会、会商研判、督查督办、警示约谈等工作机制,加强重点时段、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典型火灾事故预警提示,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并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配强工作力量。
7.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对发生的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落实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情况评估制度。探索建立火灾后消防产品质量责任调查追究机制。
(三)提升风险防治水平。
8.开展厂房库房整治“回头看”行动。要加强本辖区的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厂房库房火灾隐患整治,按照企业自查、属地排查、部门核查的方式,采取“六个一律”刚性措施,攻坚整治违规改变使用性质、违规分租转租、违规搭建、违规停用消防设施、违规动焊作业、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占用消防车道、锁闭安全出口等9类突出问题。经发办、派出所、规建环办、综合执法办、应急办、市监所、青峰邮政所、各村(社区)等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全面规范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水平。
9.深化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按照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将消防安全纳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范畴,大力整治违法违规建设、电动自行车入室停放充电、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占堵疏散通道、违规用电用气、外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突出问题,加快消减存量隐患,加快推进自建房连片地区隐患治理。组织开展10人以上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核查,完善基础信息,检验整治效果。健全自建房数据共享和消防安全检查机制,落实行业部门和业主消防安全责任,实现闭环、动态管控。
10.统筹重点对象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紧盯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商超、地下工程,以及医疗、养老、教育等场所和群租房重点行业领域,常态化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检查执法。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和应急演练,组织危险化学品仓库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加大违规用火用电查处力度。
11.拓展火灾风险治理手段。鼓励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培训,提高消防治理质效。引导群众加入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广泛参与社区火灾防控、消防宣传、初起火灾扑救、灭火逃生演练等活动,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和“吹哨人”制度,提升群防群治水平。
12.建强灭火救援力量体系。优化全镇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布局和作战编成,建强建筑、森林、水域等灭火救援编队。进一步健全消防救援队伍与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建立共训共练、救援合作等机制。
13.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进各村(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常住人口超1000人的行政村按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指导、执勤训练、调度指挥、联勤联动、业务培训等机制,健全消防救援队伍与片区、企业专职消防队联勤联训联战机制。
(四)夯实基础治理体系。
14.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稳步实施“十四五”消防规划,做好消防站征地立项工作。综合执法办、规建环办等部门推进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开展摸底排查,完善“建、管、维、考”机制。
15.加强消防基层组织建设。贯彻落实镇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峰府发〔2023〕16号),体系化建强消防监管能力,重点推进消防工作站建设,规范场地、办公、人员、经费、考核、指导等工作机制,打造示范样板,适时召开现场会。将消防工作融入“多网合一、一网多能”网格化管理服务事项,落实网格管理员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工作考评机制。
16.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消防委托执法和赋权执法,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开展消防委托执法“清零”行动。派出所依法依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委托执法等工作,切实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组织消防工作人员、派出所消防工作民警、各村(社区)综治专干、消防志愿者集中业务培训,落实定期指导帮扶制度。
17.构建全民消防宣传格局。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开展全民消防素质摸底调查,推进消防科普年行动,持续开展以行业部门为主导的消防宣传活动。加强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体消防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强化消防安全“敲门行动”,落实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体“一对一”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岗位人员等重点群体消防知识、技能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消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工作年度目标和任务,将推进消防安全工作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定期进行梳理盘点,确保各项工作打表推进、按期完成。
(三)加强督导问责。消防工作已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范畴,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镇安委会将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和警示约谈。凡发生亡人火灾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