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08D/2023-00041 | 发文字号: | 青峰府发〔2023〕5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青峰镇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 发布日期: | 2023-07-0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青峰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08D/2023-00041 | ||||
发文字号: | 青峰府发〔2023〕5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青峰镇 |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 ||||
发布日期: | 2023-07-0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青峰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青峰府发〔2023〕59号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川区青峰镇2023年乡村
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居民委员会:
永川区青峰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领导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青峰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贯彻落实重庆市永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通知》(永委农组办发〔2021〕3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基层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 对农民群众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并形成积分,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把复杂的评比内容具体化,把无形的道德标准有形化。
二、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村党组织在组织实施积分制中,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把关,充分体现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保障积分制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把积分制作为“三治”结合建设的有效载体,将乡村治理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结合起来。
坚持问题导向。从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发挥积分制思想引领、行为引导作用。
坚持群众主体。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和各类群众性协商活动,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将积分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方面交由群众商定,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实施,做到策由民选、规由民定、事由民决。
坚持因地制宜。分级分类试点示范,鼓励基层探索创新,不搞“一刀切”,有条不紊推进乡村善治。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通过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大力推广乡村治理数字化、“院落微治理”,打造一批“小院家”等乡村治理数字化试点示范村镇、“院落微治理”试点示范村。广泛开展文明清洁户、最美家庭、最美院落等评选活动,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和谐、自力更生、爱护环境、热心公益活动的良好风尚,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
具体目标任务是:
1.每个村新建积分超市1个(或与村里农资日杂商店签订协议)。
2.2023年评选文明清洁户每个村至少100户、最美家庭每村至少10户、最美院落每村至少5个。
四、实施范围
全镇5个村涉及41个村民小组。
五、资金保障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计划的通知》(永乡振发〔2023〕24号)要求,镇根据各村积分制工作开展情况、人口数量等情况统筹分配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推广运用“积分制”的重要意义,切实把“积分制”推广运用摆上重要位置。按照“六有”标准(有实施方案、有评比标准、有考评队伍、有公示台账、有积分超市、有资金保障),加强对积分制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工作成效。
(二)创新工作机制。各村要积极作为,在扎实做好积分评比、积分兑换等工作中,加强“小院家”等数字化治理方式的推广运用,对农民群众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公共事务,总结提炼一批乡村治理的典型经验做法。探索以“院落”(“微网格”)为单位开展评比打分,评选表彰一批最美院落。
(三)强化资金使用。各村要加强资金监管,区级补助资金统筹用于购买积分兑换物资及“小院家”数字化建设等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严禁用于积分超市装修,宣传展板、办公经费等其他支出。要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支付核查检查,确保衔接资金实现末端支出,同时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和市乡村振兴局及第三方机构衔接资金检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