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1399/2023-00035 | 发文字号: | 三教府发〔2023〕1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三教镇 | 成文日期: | 2023-03-21 | 发布日期: | 2023-04-07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教镇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有效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1399/2023-00035 | ||||
发文字号: | 三教府发〔2023〕1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三教镇 | ||||
成文日期: | 2023-03-21 | ||||
发布日期: | 2023-04-0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教镇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有效性: | 有效 |
三教府发〔2023〕16号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教镇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有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根据《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联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的通知》(渝林防〔2023〕3号)和《永川区森防指办公室、林业局、公安局、应急局关于联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的通知》(永森防灭指办发〔2023〕2号)要求,制定《三教镇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教镇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区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扎实开展全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村要组织辖区护林员及林区经营单位开展横到边、纵到底、拉网式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做到林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全覆盖、无死角。包括林区散坟、输配电设施设备、通信基站、油气管线和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部位,林区内的废弃煤矿区、林农交错等重点区域,游客、老人、小孩、精神病患和智力障碍等重点人群。要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从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等,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二)持续推进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区林业局、区应急局会同区公安局,镇农服中心、镇应急办同镇派出所将严厉打击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违规农事、祭祀、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垃圾及烧灰积肥、烧埂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3.违规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下、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焚烧疫木、点烧阻隔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野外吸烟、烧烤、野炊和烧篝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2023年3月25日前)。各村要结合辖区实际,科学谋划,统筹推进,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宣传动员(2023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各村要广泛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禁止野外违规用火宣传活动,让森林防灭火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林区。加强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以案为鉴,形成“处罚一人、警示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提升公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
(三)查处整治(2023年3月17日至12月15日)。各村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摸清隐患底数,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发现的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做到快查严处、逐一销号、形成震慑。切实加强重点时段的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全镇春防、夏防等用火高峰期森林防火形势平稳向好。
(四)巩固提高(长期坚持)。各村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隐患能力。积极开展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为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成立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人大主席、武装部部长担任副组长,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应急办、三教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督促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各村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形势下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村书记要亲自抓,具体责任人员分片包干,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属地管理、明确具体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压紧压实各环节责任措施,确保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二)强化部门联动,畅通信息渠道。镇农服中心、镇应急办、三教派出所按照“联防、联查、联打”要求,建立日常联系、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互移等高效协同机制,对涉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肃纪律规矩。各村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作为,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卡点值守情况、违规用火管控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坚决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督促各项任务的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推动专项工作落地见效。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村请于2023年5月16日前、10月14日前分别将春防、夏防期间《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报送至镇农服中心。专项行动结束以后,请于2023年12月18日前将全年《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报送至镇农服中心。
联系人:三教镇农业服务中心 刘龙苗
电 话:023-49354082
附件:1.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