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1399/2023-00045 | 发文字号: | 三教府发〔2023〕2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三教镇 | 成文日期: | 2023-04-20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沼气安全和报废管理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1399/2023-00045 | ||||
发文字号: | 三教府发〔2023〕2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三教镇 | ||||
成文日期: | 2023-04-20 |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沼气安全和报废管理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有效性: |
三教府发〔2023〕27号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沼气安全和报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沼气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现将农村沼气安全和报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压实管理责任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决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农村沼气行业安全。各村要继续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沼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农委发〔2022〕6号和永农委发〔2023〕51号)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业主主责、属地主管责任,做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
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应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要结合农村沼气池数量多,分布散,农户管理水平低,安全意识普遍淡薄的实际,采取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方式,狠抓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发放安全使用告知书、散发宣传资料、悬挂警示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大力普及沼气安全知识。
三、切实强化巡查整改
各村(社区)要把日常安全巡查作为农村沼气常态化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督促农村沼气设施业主加强相关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对于因长期闲置、灾毁、征(占)用、功能转变、整体功能严重退化等导致沼气设施不再使用的,动员并指导其开展拆除、填埋等安全性处置。对于排查出的沼气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督促业主逐项销号整改,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排除。
四、妥善实施报废管理
各村(社区)要加快推进农村沼气设施底数摸排工作,务必于4月29日前完成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小程序录入审核并提交,实现应录尽录,全面查清沼气设施存量情况。对未录入小程序需报废的沼气设施注明报废原因(正常报废、灾毁报废、政策性报废、功能性报废、其他报废)实施报废备案管理,由各村(社区)电子档和纸子件(签字盖章)的形式交到农服中心备案。
附件:2023年沼气池排查统计表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