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1399/2023-00065 发文字号: 三教府发〔2023〕56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三教镇 成文日期: 2023-07-28 发布日期: 2023-08-23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教镇“1248”行政执法管理对象精准化普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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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三教府发〔2023〕56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三教镇
成文日期: 2023-07-28
发布日期: 2023-08-23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教镇“1248”行政执法管理对象精准化普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三教府发〔2023〕56号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教镇“1248”行政执法管理对象精准化普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镇相关单位、部门:

现将《三教镇“1248”行政执法管理对象精准化普法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教镇“1248”行政执法管理对象

精准化普法试点工作方案

按照区普法办《关于印发永川区“1248”行政执法管理对象精准化普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普法办〔2023〕8号)文件要求,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重点改革任务,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刚性执法与柔性普法相结合,推动全镇行政执法管理对象精准化普法试点工作落实落细,助力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桥头堡城市、“双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高品质生活示范区。经研究,决定开展“1248”行政执法管理对象精准化普法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新时代发展,适应行政执法管理对象精准化普法特点和受众需求,按照“小切口、接地气、有实效”的要求,在增强针对性上寻求突破、在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在促进融洽性上出实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管理对象精准化普法在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服务、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探索具有三教特色、能示范带动执法管理对象精准化普法的有效做法和先进模式,为全面深化法治永川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任务

试点工作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至11月,重点探索“1248”行政执法管理对象精准化普法试点工作模式。

(一)成立一个机构

成立行政执法管理对象精准化普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组  长:邹昌彬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万光林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曾又强  镇政府副镇长

陈  沅  镇党委委员、政法、统战委员

任  韦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  员:镇党政办、党群办、综合执法办、平安办、经发办、应急办、规建办、民政办、财政办、卫健办、建设环保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保所、三教司法所、三教派出所、三教市场监管所、三教规资所、三教教管中心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平安办,负责日常工作,由镇党委委员、政法、统战委员陈沅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平安办、综合执法办、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搭建两个载体

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1.抓好线下阵地建设。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在执法场所有序开展普法阵地建设工作。

功能设施规范化。规范建设咨询、谈话、处置、调解、档案等功能室,功能室可根据实际情况一室多用。

机制建立长效化。制定行政执法普法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公开执法流程,公示处罚程序等。

阵地建设可视化。利用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办公场所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法治专栏、执法普法剪影墙等,营造抬头可见的法治文化和普法宣传氛围。

设施配备实用化。配齐配全办公设施设备,为执法普法工作开展提供必要帮助和支撑。

2.抓好线上平台建设。

统筹专用平台。依托区级层面新媒体普法平台,统筹全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为群众提供免费、便捷、惠民、高效的法律知识线上学习渠道,为行政执法普法单位提供线上普法途径,推动普法工作数字化。

利用现有平台。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现有新媒体平台,动态开展线上执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整合共享平台。畅通新媒体普法渠道,整合资源,逐步实现与各行业单位智慧普法平台互联、资源共享,形成线上普法宣传工作大格局。

(三)实现四个精准

1.现场告知精准普法。主动告知: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口头、书面、电子媒介等方式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实施行政行为的法定依据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救济途径等内容,保护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预防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依申请告知:当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就正在办理的案件或事项存在疑问、困惑或做出故意扰乱行政执法行为时,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口头交流、书面或电子媒介答复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消除其疑问或困惑,避免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损。

2.按需供给精准普法。实现行政相对人学法“按需供给”,全面推动行政相对人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化。推出“点单式”线上+线下精准普法,由执法单位开出普法清单,行政相对人结合自身需求“点单”,并选择所需的线上或线下授课形式,执法单位根据所点内容充分准备后进行宣传、授课。推出“预约式”线上+线下精准普法,行政相对人结合阶段性、实用性和工作实际提前向行政执法单位预约所需普法内容,行政执法单位根据预约进行精准普法宣传宣讲。

3.以案释法精准普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就行政相对人对自身违法行为产生怀疑、不知法而发生断章取义等情况时,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在日常普法宣传中,行政执法人员可通过面对面、法治讲座等形式,将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后果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展开以案释法、明理讲法普法宣传教育,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4.跟踪回访精准普法。行政相对人接受处罚后,行政执法单位要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跟踪回访,对抵触情绪较强、社会影响较大、实际困难较多的行政相对人,再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解困帮扶指导,充分体现刚性执法和柔性普法的有机统一。

(四)建立八项机制

1.建立精准普法工作指引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规范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执法普法活动。

2.建立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机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线上线下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案释理、以案释警法治宣传教育。

3.建立行政执法动态宣传教育机制。运用新闻媒体开展现场监督、现场播报、现场答疑释惑、现场依法处罚等行政执法普法工作。

4.建立行政执法负责人述法机制。每年组织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对本年度行政执法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

5.建立行政执法普法定期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年度工作总结会,总结本年度行政执法普法工作、安排部署下一年度行政执法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普法工作汇报,通报行政执法普法工作推进情况,推动行政执法普法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单位每月组织召开会议,对当月行政执法普法工作进行小结和分析研判,梳理下月工作重点,制定整改措施。

6.建立执法人员业务素养提升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个人业务能力和素养。

7.建立考核督查通报制度。将试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开展督促、指导,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试点工作推进效果不好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

8.建立经费保障制度。将行政执法普法试点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谋划方案。要认真谋划,精心制定本单位试点工作方案,方案要体现本单位行政执法普法工作的特色亮点,着眼行政执法普法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执法禀赋、深挖潜在优势,将试点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组建试点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措施,强化落实责任,确保做到项目化管理、闭环式落实。

(三)加强经验总结。要跟踪问效,总结先进经验、报送特色亮点、工作创新和典型案例,为全面推进城乡精准化普法奠定坚实基础。相关材料纸质件和电子档请于11月8日前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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