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86T/2024-0003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胜利路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86T/2024-00034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胜利路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永川区胜利路街道位于永川城西北,幅员面积38平方公里,辖区8个行政村和6个社区,户籍人口10.54万人。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1.设置党政内设机构10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在职人数120人,退休干部164人。
2.设置事业单位7个。即: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7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367.31万元,支出总计10367.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82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老旧小区改造等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367.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82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老旧小区改造等支出减少。中:财政拨款收入10367.31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367.3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29.82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老旧小区改造等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688.38万元,占35.6%;项目支出6678.93万元,占64.4%。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年终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67.3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9.82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老旧小区改造等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21.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02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老旧小区改造等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4.06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民政、优抚项目、农村公路建设和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21.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02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老旧小区改造等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4.06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民政、优抚项目、农村公路建设和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年终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5.25万元,占2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5.73万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购房退契税补贴,追加了契税补贴支出。
(2)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国防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26.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全民反诈”专项行动补助资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2.53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3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59.40万元,占1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0.34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下达了民政、优抚项目等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36.02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25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22年疫情防控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33.47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7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专项资金。
(8)城乡社区支出1023.13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16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三无小区保洁和垃圾清运支出增加。
(9)农林水支出1696.37万元,占1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88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和乡村振兴项目支出增加。
(10)交通运输支出220.14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27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462.74万元,占2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1.96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是三无小区改造支出增加。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85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9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金土地工程避险搬迁地质灾害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8.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1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90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7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56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是节约日常运转开支、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旅差费。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81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疫情防控支出和农村公路支出。本年支出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81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疫情防控支出和农村公路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9万元,下降14.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0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1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27.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来事务人员及应急维稳加班用餐和退休支部活动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28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节约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当年尽量采取视频培训,培训支出相应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2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气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旅差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06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 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1.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8.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8.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7%。主要用于垃圾清运环卫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0项,涉及资金6678.9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基本完成,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后达到预期社会效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单位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平伟 023-4986553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