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86T/2024-0003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胜利路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9-24 发布日期: 2024-09-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86T/2024-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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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胜利路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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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位于胜利路街道胜利路318号负责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科技推广、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畜牧兽医、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生产经营、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旱、扶贫开发培训、扶贫对象监测、扶贫资金和物资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信息系统维护等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领域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现有在职职工31人,退休职工0人。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29.64万元,支出总计729.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36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2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36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9.64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29.6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4.36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29.64万元,占1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终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9.6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36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36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4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年中职工退休,职工工资支出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36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4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年中职工退休,职工工资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年终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6.91万元,占22.8%,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用于该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已于本年度全额支付。

(2)卫生健康支出48.60万元,占6.7%,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用于该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已于本年度全额支付。

(3)农林水支出514.13万元,占7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78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年中职工退休,职工工资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9.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63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9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2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2022年因疫情,缩减开支,公用经费减少,2023年正常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会议费和培训费计入街道本级支出,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资产统一在机关本级列报原因,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单位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平伟  023-498655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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