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120C/2023-0002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双石镇 | 成文日期: | 2023-04-10 | 发布日期: | 2023-04-2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石镇防汛抗旱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120C/2023-00022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双石镇 | ||||
成文日期: | 2023-04-10 | ||||
发布日期: | 2023-04-2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石镇防汛抗旱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有效性: |
双石府发〔2023〕17号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石镇防汛抗旱救灾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双石镇防汛抗旱救灾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石镇防汛抗旱救灾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切实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好我镇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应对自然灾害突发情况,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原则
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科学、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的原则;坚持“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抗旱”的原则;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力求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的原则。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水库管理通则》的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等。
四、灾情分析
根据我镇地理、地质、水文、森林分布等要素特点和历年自然灾害发生情况,主要有以下自然灾害多发地区:
(一)水灾危险区
1.复生桥水库、红花水库、梅子沟水库、袁家屋基水库、梨树湾水库
2.小安溪河流域
以上地区防汛抗旱救灾多发生在5至9月份,小安溪河河道狭窄,易受雨、水积涝成灾。复生桥水库地势较高,虽经治理,但一旦决堤后果不堪设想。
(二)其他自然灾害
侵袭地区不定,但也时有发生,受气候和地壳运动影响,可能诱发冰雹、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应密切关注,常备不懈。
五、防汛抗旱救灾组织机构
镇成立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第一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党政办、镇应急办、双石派出所、镇民政办、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平安办、双石司法所、镇财政办、双石规资所、双石供电所、镇文服中心、双石教管中心、双石卫生院、各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六、任务区分
(一)防洪
1.力量分工:小安溪河流域防汛抗旱救灾任务主要由大涧口村、太平村、响滩子村等村负责,各村应急抢险人员随时保持待命,准备好铁锹、编织袋、救生衣等救灾物资,应对突发洪灾。民兵抢险救灾分队人员主要负责复生桥水库和双石场镇抢险任务。
2.情况设想:当洪灾发生时,可能出现场镇、乡村、厂矿、农田部分被淹,道路、建筑物垮塌、人畜被困,生产和生活设施被毁,并可能出现岩崩、滑坡、泥石流、水库决堤、通信、交通中断,此时,应实施以下救援:
(1)全力抢险被困灾民,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区;
(2)当地民兵连迅速组织救灾人员抢修防汛设施,堵塞缺口,阻止洪水漫延;组织抢修被中断的道路和通信线路,保障救援和通信畅通;
(3)组织抢救重要设备、设施和贵重财物,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偷盗群众财物,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广泛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泄洪排涝,清除淤泥帮助灾区人民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6)随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二)其他自然灾害
由发生地所在村民兵连负责抢险,邻近各村积极救援,视情况申请区民兵应急分队增援。灾害发生时,民兵应急分队迅速组织转移群众,救治伤员,灾后应积极帮助群众恢复生产。
七、通信联络信号、集结方式、地点、时间规定
发现险情,应立即区级政府报告。采取广播、电话、鸣锣等方式预警,涉及到危险区群众,必须尽快撤离险区。立即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到镇政府院内集中,由党政办调度车辆将民兵应急分队运输到救灾现场,其他抢险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20分钟内到位,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八、工作程序
(一)建立值班制度
镇、村(社区)要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灾情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政府值班室报告情况(政府值班室电话:49301026)。对因瞒报、迟报或漏报信息贻误处置时机,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政府值班人员、车辆驾驶员和负责安全稳定工作的同志要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随时掌握各方面信息,并及时上传下达。
(二)建立信息网络机制
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要明确1名信息员,按时收集和报送信息,并建立信息网络体系。在汛期、旱期实行日报告制度,村(社区)每日17:30前将本村(社区)汛情、旱情向政府值班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汛情、旱情发展情况、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准备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影响等简要情况。事件情况尚未完全清楚的,须上报已掌握的情况,再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补充报告。
(三)应急响应机制
1.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处置,并上报区级部门,请示指导处置。
2.相关村(社区)和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开展疏导、劝解和处置工作。
3.政府值班室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随时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定。
(四)处置措施
各工作小组成员和值班人员要利用各种渠道充分掌握事件的预警性、行动性信息,一旦发生灾情,工作小组立即赶赴现场,并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迅速将灾情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同时启动本预案,并考虑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式、规模、影响,立即拟定相应现场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
2.对组织、煽动、唆使、挑起突发群体性事件的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视情予以处置。如遇人员到永、去渝、进京集体上访,要立即组织人员及时对其进行劝返工作。
3.根据事态发展,提前准备交通工具、医疗支持和其他急需物资,为应急工作、伤员救治、善后处理提供保障。
4.对应急行动的过程进行整理记录(包括谈话记录、照相及其他相关资料),及时总结,进行归档保存,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各村(社区)对辖区易出现山体滑坡的地段、库区随时进行巡查,要做好群众防汛抗旱救灾宣传工作,使群众提高警惕,树立防汛抗旱救灾意识。
2.完善预案,有备无患。会同有关部门在可能发生自然灾害的重要区域进行勘查,修订完善抢险救灾预案,做到任务明确,组织落实,措施具体,准备充分,遇到灾情迅速行动。
3.统一组织,密切协同。抢险救灾工作应在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和双石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广泛发动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协同各方力量,发挥整体威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严守纪律,维护稳定。抢险救灾中,全体民兵预备役人员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不得借机谋私,发不义财,积极配合公安干警维护社会秩序。
5.值班人员密切监视水雨情,作出预测预报,出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同时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汛期,镇值班人员必须组织各村(社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地段和易被洪水袭击的村(社区)进行巡查,做到发现险情及时抢救,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