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120C/2023-0002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双石镇 | 成文日期: | 2023-05-05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川区双石镇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120C/2023-00029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双石镇 | ||||
成文日期: | 2023-05-05 |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川区双石镇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有效性: |
双石府发〔2023〕25号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川区双石镇市容环境集中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现将《永川区双石镇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双石镇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桥头堡城市、“双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高品质生活示范区。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即日起在镇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市容环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序化、美化城镇环境,提升城镇形象和品位。为推进专项行动顺利有序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永川“2235”总体发展思路,加快推动永川“两双”大城、“两高”强区及成渝双城经济圈桥头堡城市建设,聚焦“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的城镇环境目标,围绕市容秩序、清扫保洁、公共厕所、市政设施、绿化管护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确保城镇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整治范围
镇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商铺、医院、市场、学校等区域。
三、整治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四、整治内容
(一)市容秩序整治行动
1.规范经营秩序。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三级分类管控制度,整治各主次干道、骑门摊、占道摊、游摊等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清理非指定区域(时段)露天烧烤、大排档、露天占道焚烧等行为,努力实现坐商归店、农贸归市、散摊归区、夜市归点的管理目标。(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双石社区、新拓达、市场监管所、经发办、双石镇中心卫生院。)
2.规范停车秩序。开展违法停车行为治理行动,认真落实“一街四方”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对擅自设置地桩地锁、乱停乱放和停放“僵尸车”等违法行为加大惩戒力度,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同时,合理划定非机动车辆临时停放区域。{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双石社区、派出所、建环中心(交安办)}
(二)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提升城镇清扫保洁水平。规范机械化保洁作业,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加大城镇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巡查考核力度,加强对主次干道、商铺、车站、市场、人员集中地的生活垃圾循环收运,做到日产日清。深化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等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强化门市商铺、汽车站等重点地带的道路保洁及卫生死角垃圾、杂草清理。(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双石社区、新拓达)
2.提升场镇环境卫生水平。加强对场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的日常检查、定期考评,对环境卫生整体质量较差、垃圾清运不及时、清扫保洁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大力推进场镇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加快完善封闭式垃圾桶、垃圾收运车等配套设施,落实“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机制。(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双石社区、新拓达)
(三)公厕整治提升行动
1.完善公厕设施设备。对辖区公共厕所进行全面排查,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破损门窗、洗手盆、水龙头、灯、厕位、指示牌、制度牌及无障碍设施等设施设备,确保公厕正常使用。(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双石社区、新拓达)
2.提升公厕管理水平。加强公厕消杀、除臭、保洁等日常管理,组织对所有在用公厕开展全面清洁,确保无积尿、无积水、无臭味、无尿碱污物等。针对人流密集的公厕、医院、学校、车站等重点场所的公共卫生间,制定高标准管理规范,落实日常监督机制,确保干净卫生、整洁有序。(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双石社区、新拓达、建环中心)
(四)市政设施整治行动
1.全面排查问题设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逐路逐段全面开展排查,厘清道路、窨井盖、飞线、路灯等各类市政设施权属关系和责任主体,明确监管责任,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问题台账,重点加强窨井盖整治工作,按照“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建立井盖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质量标准及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的窨井盖,尽快完成维修和更换。(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双石社区、建环中心、供电局、燃气公司、惠永水务、中国电信永川分公司、中国联通永川分公司、中国移动永川分公司、中国广电永川分公司)
2.落实市政设施精细化管养机制。认真做好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和整治工作,建立完善日常巡检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按照“快进快出”要求及时处置,确保人行道、车行道道面平整,保持城市道路整洁、有序、安全、畅通。同时,加强对城市道路挖掘的管理工作,规范施工现场场容,保持作业环境卫生,整体提升文明施工作业水平。(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双石社区、新拓达、建环中心)
(五)园林绿化整治行动
1.强化补植补栽。对辖区园林绿化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查找出公园绿地、道路绿地死亡的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抓住春季有利时机,对缺窝行道树及绿地按照相应的品种、规格进行全面补栽。同时,在城镇边角地带补栽苗木、撒播花草,让城镇“伤疤”变绿地。(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双石社区、新拓达、建环中心)
2.加强养护管理,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对树木枯死枝、病虫枝、交叉枝以及影响交通视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枝条进行剪除和清理,特别是对行道树进行充分的疏枝整形。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工作方针,加强城市绿地中的乔木、灌木、行道树病虫害巡查防治力度。(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双石社区、新拓达)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5日)
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我镇相关部门、社区和区级派出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专项整治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大整治行动工作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0日)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属各相关部门围绕任务内容,严格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原则,组织开展问题排查,完善基础台账,制定“一事一策”整改清单,并将问题排除台账报区城综办汇总。
(三)整治攻坚阶段(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31日)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属各相关部门对照“一事一策”问题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打表推进,对账销号。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5日)
牵头部门对照整改清单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持续跟踪督办,对整治效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五)长效管理阶段(长期)
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和方法,建立健全精细化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确保已整治的问题不再反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属各相关部门及区级派出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我镇属部门和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逐级分解任务、逐一压实责任、逐项明确进度。镇属相关部门和区级派出机构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发动广大市民参与,教育引导居民提高文明意识,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考核督导。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场镇管理水平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双石社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采取不定期督导检查和定期调度的形式对各单位和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督导,及时通报完成情况,对整治工作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定期通报、约谈督办,以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四)强化信息报送。镇属各相关部门应在4月9日前将问题排查台账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汇总。在集中整治期间,请我镇相关部门和辖区社区每周五前将本周排查问题整治情况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汇总。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党政办公室2023年5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