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120C/2025-00018 | 发文字号: | 双石府发〔2025〕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双石镇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发布日期: | 2025-04-0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石镇场镇卫生秩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120C/2025-00018 | ||||
发文字号: | 双石府发〔2025〕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双石镇 |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
发布日期: | 2025-04-0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石镇场镇卫生秩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石镇场镇卫生秩序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双石镇场镇卫生秩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石镇场镇卫生秩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双石镇场镇及市场秩序,提高场镇、市场管理水平,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场镇环境,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规范场镇秩序
杜绝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私设摊位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市场运行有序;规范市场内外商户的经营行为,强化管理,严禁无证无照经营;加强对市场摊位的划分和管理,保证商户按照规划区域规范经营。
(二)改善场镇环境
及时清理市场内垃圾、杂物,确保市场环境整洁;加强市场及周边的卫生管理,确保公厕、垃圾站等基础设施的卫生维护;通过定期开展场镇环境整治行动,确保场镇区域干净整洁,清除卫生死角。
(三)保障场镇安全
强化市场安全监管,确保消防通道畅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市场内电线乱拉乱接等隐患进行全面整治,防范火灾隐患;规范场镇周边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维护消费者权益
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公平交易;强化场镇价格监督,防止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现象,保障消费者利益;设置场镇投诉处理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双石镇场镇范围内的所有市场区域,包括农贸市场、集贸市场、临时摊点等区域,确保市场管理全面覆盖,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双石镇场镇市场秩序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
组 长:张小红 镇党委书记
钟 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程 春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唐恩财 镇党委副书记
覃仁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英姿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晨岑 副镇长
段 川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陈 波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余季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波担任办公室主任、刘宇担任副主任。成员:镇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社区及相关工作人员及派出所相关负责人。
2.责任分工
为提高场镇整治效率,成立 6 个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1)宣传教育组(场镇经营政策宣传)
组长:段川
组员:刘雅琳、姜尚、徐苗、郑万丽、何明星、杨懿、张梅、姜春燕
工作职责:
政策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广播、横幅、LED电子屏、微信推送等方式,宣传市场管理政策,提高商户守法经营意识。文明引导:定期组织商户培训,倡导规范经营,不占道经营、增强市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
(2)环境卫生整治组(场镇、公厕、垃圾清理)
组长:程春
组员:环卫工人、曾庆英、戴昕芮、王涵、杨成敏、盘洪霞、周翼梅、刘里平、杨进建、喻琳、彭玲、王琳、钱俊(当日值班组人员随同)
工作职责:
负责双石社区公共区域卫生清洁,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杜绝卫生死角产生。负责公厕、垃圾点的清洁检查,确保整洁无异味,设施完好。
(3)场镇秩序整治组(摊点管理、占道经营整治、治安)
一组组长:陈波
组 员:刘宇、阮祥梅、徐刚、杨敏、张华超、李光灿、陈晓玲、苟进中、张顺、夏庆璐、邱梦源、盘燕、田佳鑫
巡查区域:双石桥街+滨河街
二组组长:唐恩财
组 员:罗国春、刘代强、樊晓琴、李岑茜、叶欢、胡天春、况勋才、何昊轩、姜忠诚、彭小茜、李力、李方健
巡查区域:东大街
三组组长:周英姿
组 员:唐成华、曾渝川、 江亚、姜欣希、石镕滔、杨玺玥、邓才全、邹娟、苏骏东、黄遵江、江许翔
巡查区域:桥南街+杨家湾
工作职责:
整治市场范围内的占道经营、无证摊贩、违规搭建,确保社区街道运行有序。规范摊位管理,实行 “一摊一位” 制度,杜绝商贩随意摆摊、乱设摊点。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整治后违规行为反弹。同时维护市场治安,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巡逻排查可疑人员,处理矛盾纠纷,打击违规经营户,保障公平竞争。
(4)平安秩序组(车辆乱停放、交通引导及消防、用电安全隐患排除)
组长:余季明
组员:阮明川、黄兴权、汪定学、黄正均、张富秋、凌文基、派出所所长陈鑫及两名民、辅警
工作区域:双石社区街道
工作职责:
检查场镇用电线路、消防通道、灭火器,消除安全隐患。划定市场周边停车区域,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防止乱停乱放影响通行。设立市场临时停车点,赶集日派专人引导车辆停放,缓解场镇周边交通压力。严查违规占道停车,对屡次违规者采取处罚或拖移措施,确保市场周边道路畅通。
(5)安全生产检查组(运营商光缆的规范、食品安全管理)
组长: 李晨岑
组员:李靓、赵德江、樊平、姜维嵩、兰军、邱国元、李绒绒、陈青芸、胡蝶、谭平、王贵宪、易世俐、张艾佳
工作职责:
整治场镇内私拉乱接电线、商超负荷用电等行为,及时与供电所及三大通信运营商沟通协调,杜绝火灾隐患。监督市场内食品经营户、餐饮摊贩的卫生条件,确保食品安全。
(6)纪律监督组(监督场镇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组长:覃仁华
组员:牟华清、王雨夏
工作职责:
全程监督整治执行情况,防止工作人员松懈和敷衍应对,对工作不到位、责任落实不严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处理,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25年3月10日—3月31日)
召开集中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栏、广播、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商户守法经营意识,确保政策宣传覆盖到每位经营者和居民。
组织双石场镇经营户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增强市场主体自律意识。
2.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4月1日—5月20日)
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 定期开展巡查整治,确保场镇秩序整顿工作全面推进。
重点整治占道经营、摆骑门摊、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食品安全、违规搭建等问题,对违规行为坚决整改,屡教不改者依法处理。
加大执法力度,实行 “日巡查+专项整治” 结合的工作模式,确保问题发现及时、整改彻底。
3.常态化管理阶段(2025年5月21日起)
日常管理:成立市场管理巡查小组,实行日巡查、周督导、月评估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场秩序长期保持良好状态。
定期专项整治:从 2025年6月起,场镇管理工作将实行“逢赶场天、重要节假日及大型活动”专项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场镇街道管理力度。
节假日及高峰时段重点管理:结合传统节日(春节、端午、中秋等)、重大活动、集市日等人流高峰期,安排专门执法队伍进行巡查和管理,确保市场繁忙时段的秩序稳定。
群众监督与反馈:建立场镇管理问题反馈机制,广泛听取经营户和消费者意见,定期优化管理措施,提高治理效果。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场镇管理工作,解决突出问题。
2.严格执法监督:对于违规行为,依法处理,确保市场管理规范化。
3.建立考核机制: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确保责任落实。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镇政府研究决定。
附件:双石镇场镇清扫保洁清运服务考核表
附件
双石镇场镇清扫保洁清运服务考核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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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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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扣分标准 |
考核得分 |
1 |
人员及工资 要求 |
人员岗位设置:确保员工22人以上(明确各岗位人员数量及清扫保洁范围),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及退休人员 |
5分 |
少配备1人扣0.5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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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及保险:按时支付员工工资(不低于重庆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并购买相关保险 |
未落实扣1分 | ||||
2 |
机械设备要求 |
配备2辆拉臂箱挂钩车,按规定提供车辆资料(行驶证、照片,租赁的还需租赁合同),车辆仅限项目区域使用,不得调配或减少 |
- |
未及时提供行驶证扣合同终止风险;发现调配或减少扣合同终止及经济赔偿、没收履约保证金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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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扫要求 |
着装规范:员工工作时穿统一工作服 |
20分 |
未按要求着装扣0.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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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扫时间:各路段按规定时间清扫(冬季7:30前,冬季顺延半小时) |
未按时清扫,一个路段未清扫干净扣0.01分;一个路段未清扫扣0.05分 | ||||
垃圾转运:清扫作业产生的垃圾及垃圾桶内垃圾在清扫时间内收集转运,不得焚烧垃圾 |
一处未达标扣0.01分;焚烧垃圾一次扣1分 | ||||
水面清理: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垃圾,清扫冲洗河边清水步道,处理河道护坡垃圾 |
一次未处理扣0.1分 | ||||
路面冲洗:场镇街道每月两次全面冲洗(特殊情况加冲),重大检查或节假日按要求增加冲洗次数 |
少一次扣0.5分;重大活动未按要求增加次数扣1分 | ||||
4 |
保洁要求 |
着装规范:员工工作时穿统一工作服 |
10分 |
未按要求着装扣0.01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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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时间:7:30后(冬季顺延半小时)全天保洁,特殊情况全时保洁 |
保洁工人脱岗扣0.01分/人次;缺席旷工扣0.1分/人次;重大活动未按要求增加保洁时间扣1分 | ||||
路面整洁:路面无各类垃圾杂物 |
一处(次)不达标扣0.01分 | ||||
清除 “牛皮癣”:及时清除各路段、小区出入口及背街小巷可视范围的 “牛皮癣” |
一处不达标扣0.01分 | ||||
边沟路沿清理:边沟和路沿无积尘、积水、残渣和人畜粪便,每月至少清掏一次 |
一处不达标扣0.02分 | ||||
下水井及水篦子清理:下水井和水篦子干净,无积渣 |
一处不达标扣0.1分 | ||||
果皮箱等清洁:场镇果皮箱、垃圾桶每周至少擦洗一次,拉臂箱每十天至少擦拭冲洗一次,每日清理,分类摆放,盖好盖子 |
一处不达标扣0.02分 | ||||
人行道及周边清洁:人行道及梯坎无积存垃圾,公路沿线、绿化带、公路沿线5米范围无垃圾 |
一处不达标扣0.01分 | ||||
垃圾转运:保洁作业产生的垃圾及垃圾桶内垃圾在规定时间运至中转站,不得焚烧垃圾 |
一处不达标扣0.02分;焚烧垃圾一次扣0.5分 | ||||
5 |
场镇垃圾清运要求 |
着装规范:员工工作时穿统一工作服 |
15分 |
未按要求着装扣0.01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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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集转运:及时清运垃圾桶及暴露垃圾至拉臂箱,周边清扫干净,不得焚烧垃圾 |
不达标扣1分 | ||||
垃圾清运至压缩站:每天及时将垃圾清运至双石压缩垃圾站,拉臂箱周边清扫干净 |
一处(次)不达标扣0.05分;清运不彻底扣0.1 - 0.5分/处(次) | ||||
6 |
园林绿化管护要求 |
树圈和花台清理:行道树树圈和花台内无垃圾杂物,按时清除杂草 |
5分 |
未及时清理扣0.02 - 0.5分/次 |
|
灌木修剪造型:及时修剪灌木,保持造型美观,无枯枝、病虫枝等,及时更新残缺老化灌木,补栽死亡灌木 |
不合要求扣0.02分 | ||||
乔木养护管理:孤植树生长健壮,定期修剪、施肥等,无枯死树等问题,树圈树池完好卫生,每年对场镇乔木修枝、整形等至少一次 |
少一次扣3分;其他不合要求扣0.02分 | ||||
草坪养护:保持草坪青绿平整,定期修剪,浇水施肥合理,及时补栽死亡草坪 |
不合要求扣0.02分;每年修剪至少三次,少一次扣1分 | ||||
绿篱修剪:整形绿篱保持设计形状,无枯死、缺窝,及时补栽死亡绿篱,每年修剪至少三次 |
不合要求扣0.02分;少一次扣1分 | ||||
区域绿化清理:小安溪双石段已整治区域内绿化,春秋两季集中清理杂草,平时保持无明显高株杂草 |
未及时清理扣0.1分 | ||||
7 |
公厕管理 |
着装规范:员工工作时穿统一工作服 |
10分 |
未按要求着装扣0.01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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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维护:维护公厕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及时维修更换损坏设施(50元以下乙方负责,50元以上甲方负责) |
一处关停或未及时维修更换扣0.02分/次 | ||||
卫生清洁:随时冲洗地面、擦拭设施,厕所无明显臭味、垃圾,便纸入篓,蹲位无粪便、尿垢 |
一处不达标扣0.01分 | ||||
8 |
农村垃圾清运 |
着装规范:员工工作时穿统一工作服 |
20分 |
未按要求着装扣0.01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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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及时清运镇3个社区及9个行政村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周边清扫干净 |
一处未及时清运、未清运彻底或周边未清扫干净扣0.05分/次 | ||||
特殊垃圾清理:每月定时清理废弃家具及零星垃圾 |
一处不达标扣0.05分 | ||||
9 |
拉臂箱管理 |
维护管理:维护拉臂箱正常运转,及时维修更换配件 |
5分 |
一个停止使用或未及时维修更换配件扣0.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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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放规范:按指定地点安放拉臂箱,运输时放平和关闭入口门,保持表面清洁,转运车清洁 |
未经同意乱安放扣0.2分;运输时违规扣0.1分;表面或转运车不清洁扣0.05分/次 | ||||
10 |
其它要求 |
工具保管及车辆使用:保管好甲方提供工具,承担车辆相关费用,安全驾驶 |
10分 |
工具损坏或丢失赔偿;车辆违规使用扣相关责任;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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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突击工作 |
未完成扣0.5分/次 | ||||
服从安排:乙方及其从业人员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
不服从扣0.1分/人次 | ||||
转包分包及其他:不得转包分包,避免员工集体事件,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
转包分包、员工集体事件扣合同终止及没收履约保证金风险;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扣合同违约风险 | ||||
11 |
特殊批评或 表扬奖惩 |
镇领导批评或表扬:被双石镇领导批评当月每次扣2分,表扬加2分 |
- |
按实际情况扣分或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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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批评或表扬:被区领导批评当月每次扣5分,表扬加5分 |
按实际情况扣分或加分 | ||||
区级文件或会议批评或表扬:被区级文件或会议点名批评或通报当月每次扣10分,表扬加10分 |
按实际情况扣分或加分 | ||||
考核处罚:在指定考核中被扣分,双倍处罚(以照片为据) |
每次扣5分 | ||||
形象影响处罚:因环境卫生差受批评影响双石镇形象和考核后3名,群众要求整改未完成,媒体曝光等情况 |
每次扣5分;限期未整改扣1分 |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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