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120C/2020-0004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双石镇 | 成文日期: | 2020-08-31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120C/2020-00040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双石镇 | ||||
成文日期: | 2020-08-31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双石镇下设党政办、社事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
人员情况,本镇共有行政编制34人;参公编制8人;事业编制44人(其中农业服务中心28人,社保所7人,文体中心9人)。实有在职人员75人(行政31人、参公5人、事业39人),其中党政办28人,财政所5人,社保所7人,文体中心7人,计生办3人,农业服务中心25人。全镇编制86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党政办、社事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文体服务中心等。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19年我镇执行了机构改革,将镇机关划分为9个行政办公室、1个参公办公室、7个事业单位,即党群办(行政,编制数5人)、党政办(行政,编制数11人)、纪检办(行政,编制数2人)、人大办公室(行政,编制数3人)、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编制数4人)、平安建设办公室(行政,编制数3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数2人)、财政办公室(行政,编制数2人)、应急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数3人)、综合执法办公室(参公,编制数6人)、综合执法办公室(事业,编制数3人)、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20人)、文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6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事业,编制数7人)、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数3人)、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3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7267.06万元,支出总计7267.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9.75万元、增长90.37%,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的增加、专项资金的增加及税收的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267.0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449.75万元,增长90.37%,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的增加、专项资金的增加及税收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67.06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01.5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267.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9.75万元,增长90.37%,主要原因是通组公路建设项目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64.65万元,占24.28%;项目支出5452.41万元,占75.7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7万元,增加116.17%,主要原因是安排的临时救助资金当年支出后结余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16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1.47万元,增长90.37%。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的增加、专项资金的增加及税收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97.96万元,增长64.06%。主要原因是区级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1.5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17.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2.88万元,增长90.21%。主要原因是村组公路等项目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9.49万元,增长65.24%。主要原因是区级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7万元,增加116.17%,主要原因是安排的临时救助资金当年支出后结余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7.28万元,占2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75万元,增加14.27%,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及年度目标考核标准的提高。
(2)国防支出11.45万元,1.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5万元,增加43.13%,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的增加。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5.28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3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1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27.23万元,占15.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2.23万元,增长137.31%,主要原因是社区保障经费的增加、民政优抚对象待遇的提高、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的增加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32万元,占3.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34万元,增长33.69%,主要原因是农村卫生厕所修建的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12.12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安排的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的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2432.58万元,占33.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27.58万元,增加2216.17%,主要原因是通组公路建设的增加。
(8)农林水支出901.1万元,占12.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84万元,增长17.44%,主要原因是村保障经费标准的提高及村干部误工补助的增加。
(9)交通运输支出662.82万元,占9.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84万元,增长94.96%,主要原因是区交委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144.06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62万元,增加88.4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区部门下达的地灾防治经费。
(12)其他支出50.8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37.08万元,减少92.61%,主要原因是年初安排的预备费、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4.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46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年度目标考核标准的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202.6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58万元,减少21.53%,主要原因是部分差旅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其它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14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4.69万元,增加18900.78%,主要原因是通组公路建设的增加。本年支出214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34.6万元,增加18900.78%,主要原因是通组公路建设的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83万元,下降60.9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未使用及接待费的减少。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 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安全检查及应急抢险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18.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98万元,下降54.9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 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95批次268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240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6万元,下降9.56%,主要原因是控制了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63%。主要用于采购微机、打印机、空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双石镇财政办023-4930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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