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673355594X/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五间镇 | 成文日期: | 2024-04-19 | 发布日期: | 2025-01-09 |
标题: | 永川区五间镇2024年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第一批)申报指南 |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673355594X/2025-00003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五间镇 | ||||
成文日期: | 2024-04-19 | ||||
发布日期: | 2025-01-09 | ||||
标题: | 永川区五间镇2024年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第一批)申报指南 |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
有效性: |
永川区五间镇2024年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第一批)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鼓励、引导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进一步扩大产业发展规模,持续稳定增加收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作为巩固脱贫群众“造血”机能和防止返贫的有效措施,把发展帮扶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治本之策、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支撑、促进群众增收致富的有效抓手,以农户为主体,支持有条件的农户充分利用自有院落、资源资产,大力发展庭院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生产生活服务,一体推进帮扶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扶持对象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特别关注返乡回流、未享受产业奖补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以及户均年纯收入低于1万元且正在发展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三、奖补资金
(一)资金预算。2024年上级五间镇安排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万元,根据各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户数测算资金量,镇将资金划分到各村,由各村组织实施,镇村验收后由镇财政打卡到户。
(二)奖补标准。
发展产业距离房屋主体100米范围以内,可以申报庭院经济(不包含粮油种植),奖补上限为每户每年不超过5000元,同时应向条件相对困难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予以倾斜。
发展产业超出房屋主体100米范围,应当申报到户产业,奖补上限为每户每年不超过3000元,同时应向条件相对困难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予以倾斜。
各村结合《永川区2024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标准参考表》(附件4),根据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申报产业发展规模、验收实际情况,计算应得奖补资金,可多种产业累计计算,但不能重复计算。各村在汇总辖区产业发展情况后,若农户申请奖补资金总额大于下达的产业奖补资金,各村可统筹分配实际奖补金额;若仍有结余资金的,可自行统筹奖补资金发放给产业发展较好的对象,重点向条件相对困难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予以倾斜。
四、实施流程
(一)帮扶干部根据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实际情况,帮助指导帮扶对象提出庭院经济或产业发展申请并提交给村委会,村委会审核无异议后上报五间镇政府。镇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奖补实施方案,奖补标准和奖补人群不得超过区级规定范围,并报送至区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村、镇街、帮扶责任人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产业发展类型、数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由各村统一报送镇农服中心审核汇总,镇审核确认后统一打卡发放奖补资金,严禁发放现金。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到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奖补项目是促进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拓展增收来源的重要途径,是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举措。各村书记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要强化日常指导、检查,确保帮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有效构筑“造血功能”,促进长期增收。
(二)强化产业指导。镇帮扶干部要落实技术指导制度,分析研判行业前景及市场风险,主动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提供发展产业的意见建议;要加大产销对接力度,主动为农户开展对接活动,建立稳定购销关系,解决产品卖难问题,确保产业发展顺利,增收效果明显。帮扶干部日常走访过程中要重点关注产业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帮扶解决。
(三)强化项目监管。一是强化资金管理。各村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严禁虚报冒领、虚假验收等弄虚作假行为,严禁骗取、套取奖补资金。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第一时间移送纪委监委等部门处置。二是落实产业验收。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发展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后,要及时积极主动做好验收工作,留下验收人、农户本人、验收产业三合一的验收照片备查。三是做好公示公告。项目实施全过程要严格执行好公示公告制度,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等要予以公示公告,公示内容逻辑清楚、要素齐全,清晰可见,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
1.永川区五间镇2024年庭院经济暨产业奖补资金安排表(第一批);
2.永川区2024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申报验收表(第一批);
3.永川区2024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第一批);
4.永川区2024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标准参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