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673355594X/2024-0003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五间镇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 发布日期: | 2024-07-2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673355594X/2024-00031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五间镇 |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 ||||
发布日期: | 2024-07-2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二)机构设置
(1)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照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群工作办公室承担。
(2)设置事业单位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旅游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有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旅游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 年度收入总计5966.59万元,支出总计5966.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9.61万元,增长30.65%,主要原因是新增美丽乡村示范镇项目,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新建便民服务中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966.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9.61万元,增长30.65%。主要原因是新增美丽乡村示范镇项目,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5.26万元,基金收入1311.327万元。
3.支出情况。2023 年度支出合计5966.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9.61万元,增长30.65%。主要原因是新增美丽乡村示范镇项目,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其中:基本支出1761.27万元,占29.52%;项目支出 4205.32万元,占70.48%。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没有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66.5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65%,主要原因是新增美丽乡村示范镇项目,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新建便民服务中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55.2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638.36万元,增长35.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新增美丽乡村示范镇项目,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新建便民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1.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2.59万元,增长35.19%。主要原因是新增美丽乡村示范镇项目,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新建便民服务中心。
2.支出情况。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5.2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638.36万元,增长35.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增美丽乡村示范镇项目,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新建便民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1.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2.59万元,增长35.19%。主要原因是新增美丽乡村示范镇项目,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新建便民服务中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没有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3.64万元,占15.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80.34万元,增长8.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105.87万元,占1.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8万 元,增长9.14%,主要原因是疫情排查工作。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5.19万元,占1.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4万 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打紧了开支,节约了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1.12万元,占 13.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9.3万 元,增长34.4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民政、优抚等专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635.63万元,占10.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9.66万 元,增长86.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疫情防控专项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2.67万元,占0.04%,和年初预算数持平0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1492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4.37万元,增长82.06%,主要原因是新增美丽乡村示范镇项目,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新建便民服务中心。
(8)农林水支出1149.81万元,占19.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56万元,增长24.1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乡村振兴项目和基础设施专项资金。
(9)交通运输支出198.39万元,占3.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6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358.91万元,占6.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32万元,增长59.4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3.35万元,占2.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3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自然灾害救助等专项资金。
(12)其他支出20万元,占0.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万元,下降250%,主要原因是年中进行了预算指标调剂。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1.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64万元,增长16.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各类津补贴、绩效、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绩效考核奖励等。公用经费239.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5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1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6.86万元,增加511.43%,主要原因是新增美丽乡村示范镇项目,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新建便民服务中心。本年支出131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1.32万元,增加1096.86万元,增长511.43%,主要原因是新增美丽乡村示范镇项目,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新建便民服务中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 元,下降11.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4万元,下降14.5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1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8万元,下降47.06%,主要原因是强化了公务车管理及维护。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8万元,下降41.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21.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对公务接待费严格把控。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对公务接待费严格把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00批次299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1万元,增长537.42%,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多数会议转为线下。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1万元,增长226.58%,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多数培训转为线下。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培训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3万元,下降9.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71.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2.39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13.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84%。主要用于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及办公用电脑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5项,涉及资金4205.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应注重资金绩效管理,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昊
联系电话:023-4958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