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8XL/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永卫星湖发〔2024〕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4-02-01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8XL/2024-00007 | ||||
发文字号: | 永卫星湖发〔2024〕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4-02-01 |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有效性: |
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践行绿色发展要求,根据《重庆市永川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分类组〔2024〕1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全街道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分类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要求,以创建为载体,以创促改、以创促升,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治理水平,培育一批具有街道辨识度的垃圾分类标志性成果,为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新永川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承办单位
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主办,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具体工作。
三、创建对象
创建对象包括全街道所有行政村、社区、小区、单位(含公共机构、企业、经营场所等)。
四、创建目标
在全街道范围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行动。到2024年4月底,培育1个垃圾分类先锋镇街典型案例,创建7个垃圾分类行政村、1个城市建成区社区和17个垃圾分类先锋细胞(其中先锋小区5个:永林小区、星湖佳苑、梦湖佳苑、竹溪家园、龙湖佳苑,先锋单位12个: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双竹初中、星湖小学、星湖幼儿园、星湖中心幼儿园、双竹小学、石脚小学、石脚幼儿园、卫星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卫星湖法庭、国税所、乐和乐都两江假日酒店),并成功创建垃圾分类先锋街道。
五、创建程序
(一)发布通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发布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有关信息和要求。
(二)动员组织。各单位根据创建要求,结合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际,制定创建计划和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创建对象,依据有关程序开展创建。各层级创建对象申报资料由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报送。
(三)培育指导。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沉开展培育指导,解读创建工作要求和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评价指标(详见附件),督促创建对象做好自查自改等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先锋创建标准。
(四)评估验收。街道创建后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对创建的先锋行政村、社区、小区、单位全覆盖开展初评,初评合格后呈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对创建工作开展评估验收。评估方式包括材料审核、实地核查、民意调查、大数据查验等。
(五)认定公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通过验收的区级先锋创建名单,将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命名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六)典型推广。各村(社区)、教管中心、规建办、经发办、文化服务中心、卫健办、党政办、市场监管所等主要牵头部门,以及街道要结合实际,及时梳理提炼先锋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各打造1个本行业、本辖区叫得响、立得住的典型案例并全面推广,切实提升街道垃圾分类治理水平。
(七)资料报送。各村(社区)、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于2月18日起每周四前将相关工作文件、进展总结及图片资料通过愉快政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薛旗同志处,逾期未报送工作方案及每周相关资料的纳入月度考核评价。
六、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将创建结果作为有关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垃圾分类治理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先锋创建为契机,将先锋创建活动与创文、创卫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二)强化基层发动。以社区、村居、单位为主体,建立奖惩约束机制,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先锋院落、先锋楼栋、模范家庭评选,引导单位、家庭及个人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要求,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和监督等活动,抓实生活垃圾分类“最先一公里”。
(三)广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闻载体,通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入户宣传、典型案例推广等方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动态及成果,改变居民原有生活方式,推动习惯养成,形成赛马比拼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执法监管。持续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监管执法力度,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对混投、混收、混运“三混”等违法行为采取“严查+重惩”的顶格式执法,用好信用惩戒机制,提升分类质效。
(五)落实经费保障。财政办要加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垃圾分类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六)定期会商通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街道定期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办、教管中心、规建办、经发办、文化服务中心、卫健办、党政办、市场监管所等主要牵头部门分析研究、会商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创建过程和结果经得起检验。在创建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创建资格,并严肃追责。
七、监督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回访机制,适时开展抽查,持续监督各层级分类先锋,确保其始终达到创建标准要求。街道对违法违规、存在相关负面舆情、已证实达不到创建标准要求的,视情采取约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撤销命名等措施,并将其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月度专项考核给予扣分。
八、退出机制
已命名授牌的垃圾分类先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程序撤销命名:
(一)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命名的。
(三)在有关监督检查和回访中发现已达不到创建标准要求的。
(四)其他应当撤销命名的情形。
附件:1.永川区垃圾分类先锋街道(乡镇)创建评价指标
2.永川区垃圾分类先锋社区创建评价指标
3.永川区垃圾分类先锋行政村创建评价指标
4.永川区垃圾分类先锋小区创建评价指标
5.永川区垃圾分类先锋单位创建评价指标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