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90725814N/2024-0011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仙龙镇 | 成文日期: | 2024-08-07 | 发布日期: | 2024-08-07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90725814N/2024-00114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仙龙镇 | ||||
成文日期: | 2024-08-07 | ||||
发布日期: | 2024-08-0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承担相应执法相关工作任务。
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受委托的其他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负责市政管理、物业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预算级次为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经费保障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60.52万元,支出总计260.52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6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1万元、增长16.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正常调增;新增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5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6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1万元、增长16.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正常调增;新增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60.52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没有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5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31万元、增长16.20%;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31万元、增长16.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正常调增;新增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1万元、增长16.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正常调增;新增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6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正常调增;新增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1万元、增长16.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正常调增;新增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6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正常调增;新增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没有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59万元,占42.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7万元,下降4.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度节省办公费等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90.83万元,占34.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2万元,增长22.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正常调增;新增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46万元,占10.93%,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4)卫生健康支出11.57万元,占4.44%,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18.07万元,占6.94%,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9万元、增长16.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正常调增;新增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3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2万元,增长16.77%,主要原因是创建市级卫生镇及国家卫生镇,业务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合署办公,会议费在本级中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8万元,增长2388.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积极创建市级卫生镇及国家卫生镇,增加业务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2万元,增长16.77%,主要原因是创建市级卫生镇及国家卫生镇,业务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仕均
联系电话:023-4956101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