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518/2022-00032 | 发文字号: | 永荣府发〔2022〕1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永荣镇 | 成文日期: | 2022-08-04 | 发布日期: | 2022-08-0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荣镇2022年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518/2022-00032 | ||||
发文字号: | 永荣府发〔2022〕1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永荣镇 | ||||
成文日期: | 2022-08-04 | ||||
发布日期: | 2022-08-0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荣镇2022年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
有效性: |
永荣府发〔2022〕16号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永荣镇2022年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镇属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对《永荣镇2022年综合应急预案》进行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荣镇2022年综合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镇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行动,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损失,结合我镇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包括目标任务、基本情况、灾害风险、启动条件、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应急准备、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附录等方面内容。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认真开展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1目标任务
1.1目的任务
为有效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各村(社区)和全镇辖区单位在应急过程中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有效减少损失,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灾后重建及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镇境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各项应急工作。
2基本情况
2.1永荣镇概况
本镇辖区4个行政村、2个社区,共2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73万人,总户数5940户;耕地面积2.2万亩,森林面积2.8万亩。
2.2河流水库及设施
河流有小安溪河、复兴溪、三官溪三条河流,小安溪河境内全长6公里,是小安溪河发源地,流域海拔在430米左右,地势起伏较大,呈柳叶状,植被较差,洪水陡涨陡落。复兴溪河全长3.5公里、三官溪河全长3.3公里,复兴溪河和三官溪河流入荣昌境内,辖区共有水库有5座,山坪塘72口,总蓄水量460万立方米;
2.3基础设施
道路:省级道路约12公里。双永路横贯镇中心,次级道路有柏鱼路、太金路、窝老路,其次为村组公路,全镇公路里程约110余公里。
通信有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在全镇设有区域中心站。
辖区有变压站一座;水厂1个。
3灾害风险
3.1灾害特点
本镇自然灾害主要以气象灾害、春季风雹灾害、春夏之交洪涝灾害、防火期森林火灾、地质灾害为主。洪涝灾害主要隐患点沿小安溪河,以及塘、库、堰,重点在白云寺、子庄村,韦家沟社区;森林火灾隐患点在云谷、子庄、白云寺等村;无地灾隐患点。
3.2灾害影响
春季风雹灾害主要影响农村瓦房、耕地;洪涝灾害主要影响韦家沟社区场镇、云谷村三官塘居民点,韦家沟社区、白云寺村、子庄村沿河路及沿河流两边农田、道路、房屋;森林火灾主要影响林区周边村社,主要在云谷、子庄、白云寺等重点林区;
3.3企业事故影响
本镇若有自然灾害,主要影响企业为工贸和非煤矿山企业,位置位于云谷村、子庄村、白云寺村,影响人口约500余人。
4启动条件
突发性事件造成镇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损失之一的,应急预案启动:
4.1农作物绝收面积将占播种面积的40%以上;
4.2死亡3人以上;
4.3倒塌房屋100间以上;
4.4需紧急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到300人以上;
4.5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损坏严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1亿元以上;
4.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7其他突发应急事件。
5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5.1机构设置
镇党委成立永荣镇应急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内设永荣镇应急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指挥长,成员单位有各办、站、所、中心负责人,辖区学校、卫生院、银行、通信、电力、供水等单位,其组成成员如下:
总指 挥 长:刘岩鍌 (党委副书记、镇长)
现场指挥长:闻 豪 (副镇长)
副指 挥 长:邓才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姚春梅 (党委副书记)
苏小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曾 静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邹代强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黎朝波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游博文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 袁 野 (党政办主任)
邓娴静 (财政办负责人)
荣 勇 (应急办负责人)
叶延亮 (平安办主任)
范智勇 (经发办负责人)
崔 磊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人)
刘先利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黄 英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代芳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鞠心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杨成渝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杨 平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人)
陈 飞 (永荣司法所负责人)
冯小波 (永荣卫生院院长)
李仁建 (永荣教管中心主任)
蒲 川 (永荣派出所所长)
王洪英 (永荣规划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谢姣勋 (永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国友 (永荣中学校长)
罗洪福 (永兴小学校长)
张天行 (农村商业银行永荣营业所主任)
肖 寒 (永荣水厂厂长)
指挥部分设十个组,分别是现场指挥组、综合组(值班信息通信传递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监测预报组、交通运输组、民政安置组、应急抢险组、工作督查组。
现场指挥组:
组 长:刘岩鍌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邹代强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闻 豪 (副镇长)
成 员:荣 勇 (应急办负责人)
崔 磊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人)
黄 英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先利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范智勇 (经发办负责人)
冯小波 (永荣卫生院院长)
蒲 川 (永荣派出所所长)
王洪英 (永荣规划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谢姣勋 (永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仁建 (永荣教管中心主任)
综合组(值班信息通信传递组):
组 长:游博文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袁 野 (党政办主任)
成 员:刘南汐 (党政办工作人员)
曾 露 (党群办负责人)
黄 婷 (党政办工作人员)
后勤保障组:
组 长:苏小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邓娴静 (财政办负责人)
成 员:熊 静 (财政办工作人员)
陈 燕 (财政办工作人员)
黄子羲 (财政办工作人员)
杨成渝 (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夏 娟 (平安办工作人员)
彭双双 (党政办.工作人员)
张 莉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
高 洁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
医疗救护组(其成员以卫生院为主,行政抽调人员配合):
组 长:邓才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刘先利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冯小波 (永荣卫生院院长)
成 员:袁 野 (党政办主任)
范毓波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康华秀 (平安办工作人员)
李 雪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安全保卫组(主要由派出所人员为主,行政抽调人员配合):
组 长:闻 豪 (副镇长)
副组长:吴雷鸣 (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叶延亮 (平安办主任)
荣 勇 (应急办主任)
赵建设 (永荣司法所所长)
鞠心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谢 全 (经发办工作人员)
监测预报组(除以下人员外,各村、社区设监测员):
组 长:邓才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崔 磊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人)
王洪英 (永荣规划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成 员:杨 平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人)
李顺波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段绪艳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邓远刚 (永荣规划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
王欢欢 (永荣规划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
交通运输组:
组 长:邹代强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皮运健 (四级调研员)
成 员:范庆飞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人员)
何浴飞 (应急办工作人员)
吴至军 (驾驶员)
陈永亮 (驾驶员)
民政安置组:
组 长:姚春梅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先利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成 员:李顺波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范毓波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曾 帆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应急抢险组(除以下成员外,组建民兵预备役应急小分队):
组 长:邹代强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闻 豪 (副镇长)
成 员:荣 勇 (应急办负责人)
范智勇 (经发办负责人)
叶延亮 (平安办主任)
黄 英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鞠心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曾 帆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刘 波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人员)
范庆飞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人员)
谢 全 (经发办工作人员)
何浴飞 (应急办工作人员)
赵 礼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工作督查组:
组 长:苏小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黄 英 (纪委副书记)
杨成渝 (纪委委员)
5.2职责任务
5.2.1镇政府职责
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应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明确责任人,危险区人员转移安置计划、人员培训、转移路线等。
5.2.2村、社区委会职责
负责本行政村、社区内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工作。
5.2.3各工作组职责
现场指挥组:负责应急管理现场指挥、调度,临时作为应急指挥部现场办公室,协调各组共同处理突出事件。现场指挥组由指挥长负责,若有上级应急机构行政领导到现场或指挥长因事不在,则由当时最高行政首长负责。
综合组(值班信息通信传递组):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做好值班安排、信息采集上报、上下沟通,保障通讯畅通,在指挥长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和协调全镇救灾工作,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和各项应急工作措施,督促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处置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组设在党政办,电话:49330166;信息联络人:袁野。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供应和调配,负责灾区灾民粮食供应。后勤保障组设在财政办,电话:49330060;联络人:邓娴静。
医疗救护组:负责应急伤员救治、药品供应、卫生防疫、疫情监测。医疗救护组设在社事办,电话:49330016;联络人:冯小波。
安全保卫组:负责应急区治安防范,做好重点目标警卫以及交通疏导工作,保证应急区治安秩序稳定。安全保卫组设在派出所,电话:49330364;联络人:蒲川。
监测预报组:负责监测辖区危险区域、危险天气的信息,并及时上报指挥部综合组。监测预报组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电话:49292825;联络人:黄英。
交通运输组:负责应急交通运输,备足和解决转移安置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交通运输组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电话:49684687,联络人:鞠心远。
民政安置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及灾后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外援物资的接收及分发工作。民政安置组设在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电话:49330399;联络人:刘先利。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民兵抢险队伍,投入一线抢险救灾,紧急转移灾民。应急抢险组设在应急办,电话:49330548,联络人:荣勇。
工作督查组:负责全镇应急工作的执法监察。工作督查组设在镇纪委,电话:49330966,联络人:苏小平。
6应急准备
6.1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全镇设定应急避难所6个,集中安置点6个,医疗卫生所6个,主要分布在6个村(社区)的学校及周边空地,可安置人员1000人,可救治人口200人。应急避难所设在子庄广场、永兴小学、永荣中学、红河小学、白云小学和三官小学。
6.2物资准备
救灾物资日常储备由应急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主要储备物资有帐篷、棉被、编织袋等。救灾物资由后勤保障组拟定计划,由交通运输组分运到灾区,由村社区负责人签领。在储备物资不足时,由后勤保障组紧急采购,或由指挥部商议后向上级申请调运救灾物资。
6.3救灾装备
充分利用社会通讯网络,确保救灾工作通讯畅通,确保灾情信息的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在灾情发生后,通信、交通工具、抢险救灾装备首先保障现场指挥组、综合组、后勤保障组及各工作组的调配,由后勤保障组统一安排。
6.4人力准备
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根据镇党委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镇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分级启动预案,立即做出应急联动响应。根据应急抢险需要,由镇指挥部申请上级力量给予支持。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迅速形成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6.5宣传、培训和演练
6.5.1宣传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向社会广泛宣传救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救灾意识和减灾意识。大力宣传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安全自救的防护能力。
6.5.2培训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对抢险救灾人员的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预案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6.5.3演习应急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抢险实战演习,请区指挥部对演习进行指导。应急演习包括演习准备,演习实施和演习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掌握相关技能,了解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检验应急处置能力,总结经验教训。
7灾害预警
7.1部门预警职责:
平安办:负责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道路交通的监测、预警
永荣规划资源管理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城镇危房、危险地段的监测、预警;做好地质灾害监测监测、预警;
农业服务中心:气象、洪涝、旱灾、极端天气、森林火灾、畜禽疫情的监测、预警。
永荣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食品药品的监测、预警。
各单位设监测员,分布在重点区域;各村、社区设监测员,及时上报情况。
7.2接警与预警发布
7.2.1接警
永荣镇实行24小时无缝对接值班制度,值班电话49330166;值班人员接警,及时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指挥长根据情况启动预案。
7.2.2发布
及时向辖区村(社区)、重点单位发布预警,发布由综合组负责,通知村(社区)、重点单位行政负责人,以电话或口头通知的形式发布。如通讯不畅,场镇单位由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配合社区通知到位,村由驻村干部负责通知到位。
8信息报送
8.1灾情信息报送主体
由综合组负责信息的收集报送。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灾害情况统计上报,并制定灾害统计制度和灾害信息员制度。
8.2灾情报送内容
灾情信息收集和报告的内容有灾情发生类别、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发生范围、灾情损失。
8.3途径、时限和程序
报送途径,各村(社区)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要核实灾情报镇值班室,镇值班室立即报主要领导,经主要领导同意,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报区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可越级向主要领导报告。
在救灾过程中,实行灾情信息零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单位要在每天下午3:00以前统计并报综合组,若有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9应急响应
9.1启动程序
9.1.1在应急事件发生后,只要符合启动条件,镇应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主要领导会商后,立即确定启动预案。
9.1.2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根据预警预报或灾害评估情况,召开有关部门和专家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9.1.3各工作组成员单位接到启动命令后,迅速开展工作,紧密配合,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工作任务。
9.1.4结束响应由镇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灾情、救灾进度,由上级指挥部或原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部门宣布响应结束。
9.2响应措施
9.2.1通信保障 应急指挥部综合组负责通信管理部门的协调,根据救灾的实际需要,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
9.2.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应急指挥部根据抢险救灾应急需要,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必备物资。因应急抢险救援需要,依法征用、调用单位和个人所有的交通工具、设施及工程抢险装备和物资。
9.2.3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民兵预备役是抢救、救援的骨干力量。各村、社区成立抢险救灾队伍,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的抢险和救灾任务,镇成立不少于100人的应急专业队伍。必要时请上一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灾工作。
充分发挥场镇社区、公益团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组建具备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成年人志愿队伍,减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
9.2.4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救灾的需要,调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运输工具和人力,保证一旦有事,能够及时安全地将人员输送到指定的地点。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9.2.5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院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9.2.6治安保障 应急事件发生后,现场保卫工作由派出所负责,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9.2.6物资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镇人民政府储备一定数量的帐篷、编织袋、锄头、木料、探照灯、充电式应急灯、救生衣、油料和砂石等救灾物资。
9.2.7经费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财政办做好应急资金准备,保证抢险救灾需要。
9.2.8社会动员保障 救灾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救灾的责任。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救灾工作的义务。在应急响应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全力投入救灾工作。
9.2.9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发生自然灾害时,镇应急指挥部临时确定若干避难场所,任何单位及人员不得拒绝。
9.2.10法制保障 建立完善应急工作制度。根据国家和地方应急法规要求,建立和完善应急会商,抢险技术方案会商、重大决策会商、救灾工作检查、值班、灾害报告等工作制度。
9.2.11抢险救灾重点 被困人员、危险区人员转移和重要的机密材料、财产和设备设施的转移。
9.2.12纪律
9.2.12.1责任人职责纪律
(1)必须服从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讨价还钱,借故拖延。
(2)必须坚决执行救灾指令,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禁擅离职守。
(3)如有紧急情况,在不违背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意图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临时紧急措施,事后必须立即向指挥机构报告。
(4)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指挥机构或上级组织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严禁隐瞒不报。
(5)服从指挥,顾全大局,出色完成任务。
9.2.12.2紧急转移纪律
(1)必须认真组织,安全有序。临危不乱,遇急不慌。
(2)转移必须先人员,后其他;先老弱妇幼、后青壮年;先贵重物品,后一般物资。
(3)被转移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严禁自行其是。
(4)被转移人员必须团结互助,互相支援,严禁以强欺弱。
9.2.12.3灾后安置纪律
(1)镇政府必须保证被安置灾民有住处、有饭吃、有衣穿、有医疗。
(2)被安置人员必须发扬敬老爱幼,严禁逞强好胜。
(3)安置本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各安置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置,遵守安置区的统一规定。
(4)被安置人员在安置区内,必须讲文明、讲奉献,共同维护安置区卫生,严防疫病流行。
(5)安置区内,不利于稳定的话不讲,不利安置区稳定的事不做,共同维护安置区的稳定。
9.3紧急转移
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邹代强同志及应急抢险组负责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村社区驻村干部分片包干责任、村(社区)书记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群众转移工作。若人力不够,由镇应急指挥部研究,请示上级指挥机构增援。
9.4生活救助
9.4.1由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邓才军同志及民政安置组负责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各村社区行政负责人负责各辖区内临时生活救助的分发;
9.4.2生活救助主要以保障吃、穿,住,在灾情发生后的当日内发放到灾民手中;
9.4.3救灾款(物)发放由民政安置组登记造册,领物人签收;工作督查组负责监督,并在发放表上签字。
10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0.1后期处置及基础工作
应急事件发生后,对需要转移安置的受灾人员,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落实转移安置人员临时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资的供给,保证灾区社会稳定。对转移安置人员所征用、耗费的物资和支出的劳务费用,由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落实解决。卫生院要定期对灾区进行消毒,防止洪水过后大规模的疫情暴发。民政办要及时统计受灾情况,对受灾严重的困难群众要给予救助。
10.2社会救助
水旱等灾害发生后,对社会、个人捐赠的救灾款物,按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统筹平衡,统一分配。
10.3保险理赔
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及时协调有关保障(险)公司提前介入,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做好参保理赔工作。
10.4恢复重建
由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统计需求评估;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恢复重建的规划、制定工作方案、重建管理;财政办负责资金和政策落实。纪委负责工程、资金的督查。
附件:永荣镇应急救援队伍花名册
附件
永荣镇应急救援队伍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备注 |
1 |
王广 |
党委书记 |
兼职 |
2 |
刘岩鍌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兼职 |
3 |
邓才军 |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
兼职 |
4 |
姚春梅 |
党委副书记 |
兼职 |
5 |
苏小平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兼职 |
6 |
曾静 |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
兼职 |
7 |
邹代强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
兼职 |
8 |
黎朝波 |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
兼职 |
9 |
游博文 |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
兼职 |
10 |
闻豪 |
副镇长 |
兼职 |
11 |
蒋开文 |
四级调研员 |
兼职 |
12 |
袁野 |
党政办主任 |
应急宣教骨干 |
13 |
黄英 |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
应急宣教骨干 |
14 |
谢杰 |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兼职 |
15 |
黄婷 |
党政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16 |
刘南汐 |
党政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17 |
彭双双 |
党政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18 |
崔磊 |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人 |
兼职 |
19 |
曾帆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
兼职 |
20 |
吴至军 |
党政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21 |
傅永驰 |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22 |
刘代芳 |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
兼职 |
23 |
曾露 |
党群办负责人 |
兼职 |
24 |
荣勇 |
应急办负责人 |
应急宣教骨干 |
25 |
鞠心远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
应急宣教骨干 |
26 |
李顺波 |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27 |
赵礼 |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28 |
李雪 |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29 |
康培 |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30 |
高月 |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兼职 |
31 |
周高兴 |
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应急宣教骨干 |
32 |
叶延亮 |
平安办主任 |
兼职 |
33 |
夏娟 |
平安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34 |
康华秀 |
平安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33 |
张三和 |
纪委干部 |
兼职 |
36 |
邓娴静 |
财政办负责人 |
兼职 |
37 |
陈燕 |
财政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38 |
黄子羲 |
财政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39 |
熊静 |
财政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40 |
范智勇 |
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
兼职 |
41 |
谢全 |
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42 |
段绪艳 |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兼职 |
43 |
陈永亮 |
党政办工作人员 |
应急宣教骨干 |
44 |
赵宇 |
党建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45 |
丁威 |
党政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46 |
杨成渝 |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
应急宣教骨干 |
47 |
刘先利 |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兼职 |
48 |
李雪 |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49 |
范毓波 |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50 |
肖霞 |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51 |
杨泽平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
兼职 |
52 |
杨平 |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人 |
应急宣教骨干 |
53 |
彭荣华 |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 |
兼职 |
54 |
张莉 |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 |
应急宣教骨干 |
55 |
高洁 |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 |
兼职 |
56 |
喻攀 |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57 |
邓远均 |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58 |
吴志平 |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59 |
傅永驰 |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60 |
刘波 |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61 |
范庆飞 |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人员 |
兼职 |
62 |
王洪英 |
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
兼职 |
63 |
邓远刚 |
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 |
兼职 |
64 |
王欢欢 |
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 |
兼职 |
65 |
李仁建 |
教管中心主任 |
兼职 |
66 |
张可荣 |
教管中心工作人员 |
兼职 |
67 |
刘德元 |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兼职 |
68 |
周裕开 |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兼职 |
69 |
张新广 |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兼职 |
70 |
樊超 |
永荣卫生院院长 |
兼职 |
71 |
陈通辉 |
白云寺村书记 |
兼职 |
72 |
尹九德 |
白云寺村副书记 |
兼职 |
73 |
周世碧 |
白云寺村工作人员 |
兼职 |
74 |
杨宇 |
白云寺村工作人员 |
兼职 |
75 |
刘方龙 |
白云寺村工作人员 |
兼职 |
76 |
蒋娟 |
坪星村民小组社长 |
兼职 |
77 |
刘远定 |
观音桥村民小组社长 |
应急宣教骨干 |
78 |
王章学 |
破碑村民小组社长 |
应急宣教骨干 |
79 |
黄裕先 |
队员 |
应急宣教骨干 |
80 |
林代琼 |
队员 |
兼职 |
81 |
陈远学 |
坪星村民小组 |
兼职 |
82 |
张吉洪 |
队员 |
兼职 |
83 |
杨光富 |
藕堰塘村民小组社长 |
兼职 |
84 |
苏金海 |
赫庙子村民小组社长 |
兼职 |
85 |
张吉洋 |
白云村民小组社长 |
兼职 |
86 |
唐立捌 |
碑石山村民小组社长 |
兼职 |
87 |
周小波 |
云谷村副书记 |
兼职 |
88 |
彭祖燕 |
云谷村工作人员 |
兼职 |
89 |
胡泽平 |
云谷村工作人员 |
兼职 |
90 |
姜兴明 |
云谷村工作人员 |
兼职 |
91 |
廖安平 |
云谷村工作人员 |
应急宣教骨干 |
92 |
陈思德 |
云古村民小组社长 |
兼职 |
93 |
钟其兵 |
三官村民小组社长 |
兼职 |
94 |
谭孝明 |
天山村民小组社长 |
应急宣教骨干 |
95 |
杨显贵 |
子庄村书记 |
兼职 |
96 |
陈玉华 |
子庄村副书记 |
兼职 |
97 |
李正容 |
子庄村工作人员 |
兼职 |
98 |
周瑜 |
子庄村工作人员 |
兼职 |
99 |
周厚琼 |
子庄村工作人员 |
兼职 |
100 |
周高建 |
子庄村油炸山社长 |
兼职 |
101 |
李官良 |
子庄村小桥坝社长 |
兼职 |
102 |
徐启文 |
子庄村碑湾社长 |
兼职 |
103 |
谢周萍 |
子庄村桃花店社长 |
兼职 |
104 |
周云 |
子庄村玉皇观社长 |
应急宣教骨干 |
105 |
谢家彬 |
堰坝口社长 |
兼职 |
106 |
胡高敏 |
东岳村书记 |
兼职 |
107 |
曾燕 |
东岳村工作人员 |
兼职 |
108 |
侯祥容 |
东岳村工作人员 |
兼职 |
109 |
陈杰 |
东岳村副书记 |
兼职 |
110 |
唐隆友 |
东岳村工作人员 |
应急宣教骨干 |
111 |
徐良友 |
东岳村金鸡社社长 |
兼职 |
112 |
邱国超 |
东岳村金盆社社长 |
兼职 |
113 |
周述建 |
东岳村独树社社长 |
应急宣教骨干 |
114 |
杨光贵 |
东岳村柏桷社社长 |
兼职 |
115 |
胡光元 |
东岳村油房社社长 |
兼职 |
116 |
周坤 |
东岳村槐花社社长 |
兼职 |
117 |
李章菊 |
永兴社区书记 |
兼职 |
118 |
蒋善贵 |
永兴社区工作人员 |
兼职 |
119 |
匡光燕 |
永兴社区工作人员 |
兼职 |
120 |
陈良杰 |
永兴社区工作人员 |
兼职 |
121 |
肖继高 |
永兴社区工作人员 |
应急宣教骨干 |
122 |
唐祖军 |
东岳街片区小组长 |
兼职 |
123 |
吕玉芳 |
老街片区小组长 |
兼职 |
124 |
夏邵权 |
石壶路片区小组长 |
兼职 |
125 |
唐孝贵 |
洋荷街片区小组长 |
应急宣教骨干 |
126 |
全利 |
韦家沟社区书记 |
兼职 |
127 |
夏传刚 |
队员 |
兼职 |
128 |
梁乾海 |
队员 |
兼职 |
129 |
周先红 |
韦家沟社区书记 |
兼职 |
130 |
汪仙荣 |
韦家沟社区工作人员 |
兼职 |
131 |
唐开文 |
韦家沟社区工作人员 |
兼职 |
132 |
姚雪勤 |
韦家沟社区工作人员 |
应急宣教骨干 |
133 |
刘邦财 |
老煤仓片区小组长 |
应急宣教骨干 |
134 |
易常清 |
幼儿园片区小组长 |
兼职 |
135 |
夏贤富 |
半边街片区小组长 |
兼职 |
136 |
蒋克光 |
邮局大楼片区小组长 |
应急宣教骨干 |
137 |
梁正华 |
老服务站片区小组长 |
兼职 |
138 |
彭远琼 |
万元楼片区小组长 |
兼职 |
139 |
蒲川 |
派出所所长 |
兼职 |
140 |
吴雷鸣 |
派出所副所长 |
兼职 |
141 |
陈吉昆 |
派出所职员 |
兼职 |
142 |
吴城鑫 |
派出所职员 |
应急宣传骨干 |
143 |
陈武微 |
派出所职员 |
兼职 |
144 |
钟景涛 |
派出所职员 |
兼职 |
145 |
张文 |
派出所职员 |
兼职 |
146 |
亢泽昊 |
派出所职员 |
兼职 |
147 |
刘俊宏 |
派出所职员 |
兼职 |
148 |
杨成俊 |
派出所职员 |
兼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