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518/2023-00022 | 发文字号: | 永荣府发〔2023〕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永荣镇 | 成文日期: | 2023-08-31 | 发布日期: | 2023-09-0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永荣镇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规划(2022-2025)》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518/2023-00022 | ||||
发文字号: | 永荣府发〔2023〕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永荣镇 | ||||
成文日期: | 2023-08-31 | ||||
发布日期: | 2023-09-0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永荣镇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规划(2022-2025)》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有效性: |
永荣府发〔2023〕6号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川区永荣镇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规划(2022-2025)》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永荣镇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规划(2022-2025)》已于2022年5月20日镇2022年第10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通过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 3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永荣镇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镇规划(2022-2025)
目 录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等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永川“2235”工作思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充分释放旅游综合功能,挖掘利用永荣镇生态文明优势,突出农旅、文旅融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动农村产业兴旺,实现乡村振兴,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努力将永荣镇打造成永川特色文化名镇、农业大镇、重庆生态旅游名镇和康复养生基地,成功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
尊重民意,以民为本。尊重人民意愿,方便生产生活,与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和增收相结合。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保障群众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既防止政府大包大揽,也不得强行摊派、增加人民负担。自下而上的规划才能保证自上而下的实施,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生态优先,和谐发展。坚持保护、开发和治理相统一,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强化生态修复,减少人为破坏,维护自然山水地貌,合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促进生态平衡。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导、组织、协调和推动作用,市场机制在合理配置生态资源、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作用。实现规范化引导全社会的生产和生活行为,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全民共建生态文明的良好格局。
依法保护、依法治理。注重法治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增强全体人民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加强生态文明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工作,依法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改)
8.《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
9.《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4号)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11.《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15年8月9日施行)
12.《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7月26日修正)
13.《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5月27日修正)
14.《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0月1日施行)
15.《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2013年5月1日施行)
1.3.2指导性文件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6年)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2021年)
5.《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渝委〔2014〕19号)
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68号)
7.《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
8.《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渝府发〔2018〕25号)
9.《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渝环办〔2020〕8号)
10.《重庆市永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永川府发〔2021〕9号)
11.《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1〕60号)
12.《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一源一案”整治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9〕145号)
1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9〕79号)
1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8〕123号)
15.《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8〕107号)
16.《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立体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9〕135号)
17.《永川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18.永川区统计年鉴(2015~2021年)
19.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1~2021年)
20.永川区永荣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2015~2021年)
21.《永川区永荣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2.《村规民约》(永兴社区、韦家沟社区、东岳村、云谷村、子庄村、白云寺村)
23.《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荣镇2021年一河(库)一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永荣委发〔2021〕88号)
1.4规划范围及时限
规划范围:覆盖永荣镇全域范围,幅员面积59.91平方公里,镇辖永兴社区、韦家沟社区2个社区以及东岳村、云谷村、子庄村、白云寺村4个行政村。
规划基准年:2021年;规划目标年:2023年。
巩固提升期:2024~2025年。
2.1.1自然概况
自然地理。永荣镇处在永川区西北部,距离永川区城区34.73公里,距离银昆高速荣昌东收费站11.44公里,东与永川区宝峰镇、永川区红炉镇接壤,南与泸川区毗卢镇相邻,西与荣昌区双河街道相连,北与荣昌区直升镇临界。永荣镇是永川的文化名镇、川渝合作的前沿阵地。
气候条件。永荣镇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6.8℃,1月平均气温6.1℃,极端最低气温-2.9℃;7月平均气温32.5℃,极端最高气温42.1℃;年平均降水量990.7mm,降雨集中在每年6—8月,7月最多;适合发展亚热带综合型农业。
地形地貌。永荣镇地处英山背斜北麓,地势属低山丘陵地带,地形以中丘谷为主,海拔400米至750米之间。最高峰万寿山750米,其余诸峰大多数在620~700米之间。
水文资源。永荣镇境内主要河流有小安溪、复兴溪、三官溪,其中最大河流小安溪属嘉陵江水系,发源于境内的白龙洞,横贯境内的东南部,境内长5.5千米,年均流量5.43立方米/秒。小安溪水质稳定在Ⅲ类,初步实现河畅水清的目标。
自然资源。永荣镇境内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地下矿藏主要有页岩气、煤、石灰石资源、石英砂、黏土等,其中煤炭可采储量2000余万吨,石灰石可采储量370余万立方米,现建有中石油页岩气54号开采平台。境内土地属于复合型二等地,主要土壤为紫色土和冲积土。境内有耕地面积1373公顷,主要粮食作物以稻谷、玉米为主。
旅游资源。永荣镇是“东方梵高”——陈子庄的故乡,这里山清水秀,风光旎丽,有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和辉煌的人文历史。主要以茶山、茶厂为景区景点,延伸休闲旅游观光,结合了陈子庄与茶和诗的文化,是集“茶园观光—采茶叶—制茶—品茶”为一体的茶文化区。同时,境内还有小安溪河发源地白龙洞、朝阳寨、万寿山、铁凝坟等景点。
2.1.2社会经济概况
行政辖区及人口。全镇59.91平方公里,辖4个行政村,2个社区,总人口17018人,常住人口为10780人。2021年,全镇出生人口68人,出生率4.52‰,死亡人口133人,死亡率8.85‰,自然增长率-4.32‰。
经济概况。永荣煤矿全部退出关闭后,镇域经济正加快向现代化绿色农业强镇转型。2021年,永荣镇地区生产总值9亿元,年均增长7.1%。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1924元,年均增长7.8%。规上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分别达到4.4亿元、2.3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56.52万元提高到3977.78万元,增长93.4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2533元、22145元。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55亿元。
社会概况。永荣镇积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截至2021年,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95%以上,家庭签约医生服务达到30%;镇文化站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常年开放,图书归类上架;镇域内有初级中学(永荣初中)1所、小学(永兴小学)1所、幼儿园2所;有卫生院1所(内设特色中医馆)、村卫生室8个;乡镇休闲健身广场1个,农贸市场2个,汽车站2个,日供水3000t的自来水厂1个,35000kVA变电站1座,永荣公路(永川区——永荣镇——荣昌区)贯穿全境。卫生、邮电、信合、移动等公共社全服务齐全化。
交通概况。永荣镇有通达四川省泸县、重庆市荣昌区的出境通道3条。累计建成“四好农村公路”123公里,其中重要农村公路9公里,一般农村公路17公里,通组公路97公里,村民小组通畅率100%,重点院落通达率100%。
2.1.3特色产业概况
永荣镇山脉连绵,常年多雾,有得天独厚的种茶环境优势,加上特有的茶历史,永荣镇制茶技术日益精良。从2003年开始,永荣镇主导产业由煤炭开采业转型为茶叶产业,坚持每年新增1000亩左右。目前,茶叶生产规模达1.5万余亩,全年可产优质绿茶5000余吨,产值过7000万,也成为“永川秀芽”的最大生产基地。茶叶收入占全镇农民收入41%以上,获评“市级乡村振兴产业(茶叶)强镇”。核心产区白云寺村被确定为“重庆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其中代表性企业永荣茶厂建有标准示范茶园基地3000余亩,主打产品线涉及绿茶,是科技部、教育部、西南大学挂牌特色产业基地、农业部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单位,先后被评为重庆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佳茶叶企业。曾获得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展金奖、“巴味渝珍”杯重庆市第二届斗茶大赛金奖、重庆名牌农产品等称号。全镇现有标准化茶叶生产企业3家,发展茶叶股份合作社5家,茶叶家庭农场10户,茶叶农户230户,带动了全镇11000人通过茶叶产业就业增收。初步实现农村“人人一亩茶”的目标,永荣镇也成为渝西地区乃至重庆市名副其实的“茶乡小镇”。
2.1.4生态环境概况
2021年,永荣镇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永荣镇有双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永川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水质状况良好。境内小安溪河水质稳定在Ⅲ类,次级河流水质状况总体较好。开展“蓝天保卫战”,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
2.2.1发挥特色生态产业优势,奠定茶旅融合发展基础
近年来,永荣镇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利用茶叶现有的有利条件和资源优势,继续将茶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民群众增收的有效手段,致力于将茶叶产业做大做强。为加快推动“子庄故里·茶乡永荣”茶旅融合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不断扩大永川秀芽种植规模,调整种植品种结构,优化茶产业布局,将永荣打造成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的“茶叶重镇”“永川秀芽第一镇”。强化科技支撑、加大研发力度,充分研究和对接市场,合理调整茶产品结构,优化制茶工艺,提升品质、丰富种类,不断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进一步做深产业链、提升茶产业附加值,以茶为媒打造农业产业景观,以茶产业带动旅游产业发展,逐步形成了茶叶生产加工、茶园观光为一体的新型生态农业模式,推动茶园从“卖茶叶”向“卖风景”、游客从“买茶叶”向“品茶香”转变,不断提升“茶叶+文化+旅游”的美誉度和吸引力,真正让茶叶变金叶、茶山变金山。深入推进“三变”改革,将小农户与茶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联合社+农户”股份经济模式,激活农村人、地、钱等资源要素,产业连体、股权连心,共同分享产业发展红利,为产业振兴注入动力,为农村改革注入活力,实现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
2.2.2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永荣镇坚持以“两山”理念为工作指引,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作为镇域经济发展思路核心,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坚守绿色底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展水污染治理攻坚战,认真落实河长制管理要求,以小安溪河综合治理为主战场,小安溪河水质稳定在Ⅲ类,河畅水清的愿景初显。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完成永荣污水处理厂和韦家沟、三星桥污水处理站建设,流域内68家餐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全部修建油污分离池;完成16家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提升工程;完成东岳村柏桷湾7处肥水鱼塘治理;完成13家散乱污企业整治,规范11家企业,关闭永福、明华2家企业;完成小安溪河等14处“千沟万塘”整治,启动小安溪河水质净化(水草种植)工程,种植水质净化水草3000平方米。多措并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完成永福、明华等7家“散乱污”企业和集群综合整治,对辖区内施工机械、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按月开展现场检查;全面禁止户外焚烧秸秆,开展巡查80人次,现场制止焚烧秸秆事件10次,有效控制露天烧烤、烟熏食品等影响空气质量行为。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开展涉镉行业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更换作物品种、转产、配方施肥等技术手段,完成1360亩整治任务,全镇暂无新增污染地块。红雁煤矿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市、区验收,完成生态保护修复任务。
2.2.3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生态屏障不断筑牢
永荣镇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大力开展楠木行动,建立“茶叶+楠木”万亩示范基地,重点推进楠木造林作为生态富民产业工程。2021年,永荣镇制定《永荣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明确14名镇村林长、5名网格护林员、1名应急联络员、1名公安干警和1名林业技术员的“2+1+N”林长制责任体系。多措并举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确保林业资源和生态安全,投入资金6万余元用于松材线虫治理,处理病枯木1000余根,守护好一方绿水青山,实现松枯死木除害处理率及除害处理合格率达100%,使松材线虫无处遁形。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辖区内4个村委会书记、村民小组长等相关人员的责任落实,做到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形成工作合力,压实森林防火一线责任,不断增强村民森林防火意识,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入脑入心宣传,引导广大村民文明用火,确保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
2.2.4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人居环境稳步提升
永荣镇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人居环境的改善提升了居民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农村道路通组入户,全镇共修建农村公路112公里,实现了“组组通”硬化路,大部分家庭硬化公路已入户。二是自来水入户全覆盖,新改扩建自来水管网80余公里,解决了白云寺村、东岳村自来水管网老旧问题,基本实现了自来水安装全覆盖。三是场镇风貌换新颜,实施场镇提升改造工程,对场镇老街、人行道路、花坛等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投入48万元对农贸市场设施设备进行换挡升级,方便群众生产生活。2021年,永荣镇白云寺村成功创建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成为乡村治理的全国样板之一。
2.2.5加大宣传力度,生态文化日益丰富
永荣镇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考核,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生态创建积极性。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环境友好型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群众性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学校生态文明教育以及社区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调动群众积极参与生态创建。加大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成效发布力度,紧紧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结合“6.5”环境日扎实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百镇千村万户”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大宣讲、生态文明示范企业和最美基层环保人创建评选等活动,同时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张贴(悬挂)宣传标语。积极推进生态文化设施建设,完善村社休闲娱乐公共设施,并开展了健康文明的村级活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创建的社会氛围浓厚,居民的卫生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
2.3.1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随着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现有环境保护队伍配置还不能满足永荣镇生态环境管理需要。目前,虽然永荣镇已建立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明确了工作人员,但目前受限于人员、专业性等因素,环境执法、监测及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永荣镇亟需加强环境队伍的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管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2.3.2生态文明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永荣镇虽大力开展媒体宣传,但部分村民生产生活习惯仍相对粗放,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还不足,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理解不到位,参与意识不强,如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一些环保理念尚未深入人心,部分村民仍然存在垃圾乱弃、秸秆焚烧、农药化肥过度使用等不文明现象,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责任感、主人翁意识尚待提高。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尚未转变,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尚还未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随着乡村振兴的深入推进,将涌现出一批龙头企业、种植大户、致富带头人、家庭农场主,亟需加强对新兴主体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打造示范引领样板。
2.3.3经济发展水平仍需提高
全镇农业经济仍占主导地位,但企业数量少,工业产品含量不高,产业结构仍需转型升级。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产业的培育和提升程度还需大幅度提高,旅游产品结构比较单一,仍以传统观光旅游为主,休闲、度假、生态旅游开发缓慢,集聚效应和带动效应还不显著。特色效益农业虽得到大力发展,但主要农产品产业化、标准化程度较低,创新性不强,缺乏有影响力、带动力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品牌效应还不高。此外,全镇目前绿色食品产量仅20吨,有机农产品类型缺乏,亟待进一步开展有机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种植及认证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明确了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新的时代背景、发展依据、外部条件和政治保证,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全景全貌,是不断巩固和深化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新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等三项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区委区政府作出了将永川区创建成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战略部署,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氛围强烈,为永荣镇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永荣镇位于永川区全域旅游空间格局“一心、四区”中四区的以英山为核心的生态旅游区,镇域内生态创建基础良好,文化及旅游资源丰富,具备良好的生态创建基础。
2.4.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时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之一。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保障,将助推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重解决农村环境治理、污水排放、道路改造、绿化提升等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助力乡村振兴,这一系列举措皆有助于推动永荣镇生态文明建设。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镇创建工作,镇域生态空间更加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色生态产业稳步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生态文化制度不断健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明显提升,到2023年,永荣镇成功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渝环发〔2020〕8号)文件要求,设置七大领域25项指标,其中不涉及指标1项,为指标15自然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根据2021年现状数据统计,永荣镇目前得88分。
表3-1 永荣镇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指标体系表
领域 |
指标 |
单位 |
指标值(A) |
分值 |
2021年 现状值 |
评分 |
2023年 目标值 |
2025年 目标值 |
备注 | |
— |
基本条件 |
未消除贫困人口、返贫现象明显 |
基本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
未出现 |
—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满足 | ||
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存在重大问题,且未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 |
未出现 | |||||||||
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以及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挂牌督办或实施区域限批 |
未出现 | |||||||||
1 |
生态 制度 |
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规划或实施方案 |
- |
印发实施 |
3 |
制定暂未印发 |
0 |
印发实施 |
深入实施 |
暂不满足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开展 |
3 |
开展 |
3 |
开展 |
开展 |
满足 | |
3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3 |
全面实施 |
3 |
全面实施 |
深入实施 |
满足 | |
4 |
生态 经济 |
“两品一标”农产品总产量占比 |
% |
≥20 |
4 |
0 |
≥10 |
≥15 |
暂不满足 | |
20>A≥10 |
2 |
|||||||||
5 |
农用化肥、农药施用强度 |
- |
逐年降低 |
3 |
逐年降低 |
3 |
逐年降低 |
逐年降低 |
满足 | |
零增长 |
1 |
|||||||||
6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85 |
4 |
85 |
4 |
≥86 |
≥90 |
满足 | |
85>A≥80 |
2 |
|||||||||
7 |
农膜回收率 |
% |
≥75 |
3 |
80 |
3 |
85 |
90 |
满足 | |
75>A≥70 |
1 |
|||||||||
8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70 |
3 |
80 |
3 |
≥95 |
≥96 |
满足 | |
70>A≥65 |
1 |
|||||||||
9 |
生态 环境 |
露天秸秆、垃圾焚烧现象 |
- |
基本消除 |
5 |
基本消除 |
5 |
基本消除 |
基本消除 |
满足 |
10 |
黑臭水体 |
- |
消除 |
5 |
消除 |
5 |
无 |
无 |
满足 | |
11 |
违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 |
开展 |
5 |
开展 |
5 |
持续开展 |
持续开展 |
满足 | |
12 |
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 |
- |
开展 |
5 |
开展 |
5 |
持续开展 |
持续开展 |
满足 | |
13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100 |
5 |
100 |
5 |
如新增,稳定保持100 |
如新增,稳定保持100 |
满足 | |
14 |
生态 屏障 |
森林覆盖率 山区 丘陵区 |
% |
山区:≥60 |
5 |
5 |
≥51 |
≥52 |
满足 | |
60>A≥55 |
3 |
|||||||||
% |
丘陵:≥40 |
5 |
51 | |||||||
40>A≥35 |
3 |
|||||||||
15 |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5 |
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 |
- |
如涉及,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满足 | |
16 |
生态 安全 |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 |
% |
100 |
4 |
100 |
4 |
100 |
100 |
满足 |
17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4 |
建立 |
4 |
建立,逐步完善 |
建立 |
满足 | |
18 |
生态 人居 |
乡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率 |
% |
≥85 |
5 |
96 |
5 |
≥96 |
≥97 |
满足 |
85>A≥80 |
3 |
|||||||||
80>A≥75 |
1 |
|||||||||
19 |
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率 |
% |
95 |
5 |
100 |
5 |
100 |
100 |
满足 | |
95>A≥90 |
3 |
|||||||||
90>A≥85 |
1 |
|||||||||
20 |
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比例 |
% |
≥60 |
4 |
69.82 |
4 |
≥70 |
≥72 |
满足 | |
60>A≥50 |
2 |
|||||||||
21 |
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区县规定的目标任务 |
5 |
完成区县规定的目标任务 |
5 |
完成区级目标任务 |
完成县级目标任务 |
满足 | |
22 |
生态 文化 |
将生态文明培训纳入乡镇年度培训计划 |
- |
是 |
3 |
是 |
3 |
是 |
是 |
满足 |
23 |
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工作 |
- |
开展 |
3 |
开展 |
3 |
开展 |
开展 |
满足 | |
24 |
中小学开展生态文明教育 |
- |
开展 |
3 |
开展 |
3 |
开展 |
开展 |
满足 | |
25 |
制定实施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村规民约的行政村比例 |
- |
100 |
3 |
100 |
3 |
100 |
100 |
满足 | |
合计评分 |
88 |
91 |
91 |
注:2020年,永川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361元。
3.3指标现状分析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渝环发〔2020〕8号)及考核要求对永荣镇各项指标进行逐项分析,创建25项指标中,1项不涉及(自然生态空间),涉及24项指标中,已有22项全部满足要求。按照重庆市打分标准,永荣镇综合得分88分,占评分总分的92.63%,暂未达到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考核要求。评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3.3-1 永荣镇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现状值评分情况表
指标类别 | ||
已达标 (88分) |
指标2: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3分) 指标3:河长制(3分) 指标5:农用化肥、农药施用强度(3分) 指标6: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4分) 指标7:农膜回收率(3分) 指标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3分) 指标9:露天秸秆、垃圾焚烧现象(5分) 指标10:黑臭水体(5分) 指标11:违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5分) 指标12: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5分) 指标13: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5分) 指标14:森林覆盖率(5分) |
指标16: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4分) 指标17: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4分) 指标18:乡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率(5分) 指标19: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率(5分) 指标20: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比例(4分) 指标21: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5分) 指标22:将生态文明培训纳入乡镇年度培训计划(3分) 指标23: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工作(3分) 指标24:中小学开展生态文明教育(3分) 指标25:制定实施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村规民约的行政村比例(3分) |
(7分) |
指标1: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规划或实施方案(3分) 指标4:“两品一标”农产品总产量占比(4分) | |
不涉及 (5分) |
指标15:自然生态空间(5分) |
3.3.1生态制度(3项)
(1)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规划或实施方案
【考核要求】:印发实施(3分)
【指标解释】:指创建地区按照《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渝环办〔2020〕8号)文件要求,编制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或实施方案,并经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指标现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根据《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渝环办〔2020〕8号)文件要求,永荣镇人民政府已启动《永川区永荣镇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规划》编制工作,待专家评审会后,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该指标预期达标,预期得3分。
(2)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考核要求】:开展(3分)
【指标解释】:指创建地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情况,对国家、市级、永川区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各类专项督查问题,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生态文明建设突出问题的研究学习及落实情况。
【指标现状】:永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国家、市级、区级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和重大部署,以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相关法律为准绳,以高质量完成永川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任务为目标,将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始终坚持环保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不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9年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期间,完成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协助处理环保投诉7件,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关闭重庆永福实业有限公司、永川区明华废弃煤渣回收厂,对民峰砖厂进行了错峰生产调节,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年度目标任务和完成碳强度下降目标任务。永荣镇已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3分。
(3)河长制
【考核要求】:全面实施(3分)
【指标解释】:指地方政府编制具有自身特色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要求在辖区内河流(含水库)全面推行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监督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各河长制责任单位应当落实河流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指标现状】:永荣镇为小安溪源头,辖区共涉及3条河流6座水库,流域10公里,全镇全面深化落实第1、2、3、4号市、区级总河长令,按照“查清源头、精准施策、系统治理、建管并重”的治水思路,全面完成全年整治任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永荣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任镇总河长,专设镇河长制办公室于镇农业服务中心,设镇级河长4名,村级河长3名;已全面构建和完善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镇、村河长制组织体系。在小安溪河流经我镇段流域设立了河长制公示宣传牌,明确了各级河长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监督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镇河长办公室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例会,专题研究河长制工作。研究出台了《永荣镇“一河一策”工作方案》,明确了河长及各部门职责,建立完善镇级河长包村,村河长包河、包段的责任体系。全年4位镇级河长开展巡河52次,发现上报问题26个;3位村级河长开展巡河72次,发现上报问题12个;平均巡河完成率分别达到140%、160%,事件处理率100%。成立了镇“河长制”工作督查组,坚持每月督查一次并进行通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经费和考核奖惩双重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强有力的工作格局,为实现生态宜居永荣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永荣镇已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3分。
3.3.2生态经济(5项)
(4)“两品一标”农产品总产量占比
【考核要求】:≥20%(4分);20>A≥10(2分)
【指标解释】:指辖区内有机、绿色食品种植产量与农作物总产量的百分比。(注:区县农委认定其符合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的生产要求,产地环境状况达到《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T 332-2006)和《温室蔬菜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T 333-2006)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即可)。
【指标现状】:2021年,永荣镇“两品一标”农产品中绿色食品总产量为20吨,永荣镇“两品一标”农产品总产量占比仅为0.07%。永荣镇未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0分。未来,该项指标仍有一定难度,但在规划期内,永荣镇将努力达到考核要求。
(5)农用化肥、农药施用强度
【考核要求】:逐年降低(3分);零增长(1分)
【指标解释】:指辖区内每年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施用量(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农药施用量与耕地总面积之比。要求农药、化肥施用实现零增长或逐年降低。
【指标现状】:永荣镇人民政府印发并实施了《永荣镇小安溪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永荣镇积极开展田园行动,完成净土保卫战目标任务,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19000余亩(含茶叶),覆盖率达到95%,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了42%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以上,实现了农用化肥、农药施用强度逐年降低。通过推广测土配方肥、自制堆肥、秸秆还田、肥料深施、科学用药、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化肥农药减量技术措施,全镇化肥使用总量同比2020年下降1%、农药使用总量同比2020年下降0.5%。永荣镇已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3分。
(6)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考核要求】:≥85%(4分);85>A≥80(2分)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域内综合利用的秸秆量占秸秆产生总量的比例。秸秆综合利用的方式包括秸秆气化、饲料化、能源化、秸秆还田、编织等。
【指标现状】:永荣镇全面落实《永川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还田、秸秆肥料化、秸秆基料化,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2021年,全镇秸秆返田13000亩,综合利用率已达到85%。永荣镇已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4分。
(7)农膜回收率
【考核要求】:≥75%(3分);75>A≥70(1分)
【指标解释】:主要指用于粮食、蔬菜育秧(苗)和蔬菜、食用菌、水果等大棚设施栽培的0.01毫米以上的加厚农膜的回收利用率。各地区参照原农业部《关于印发〈农膜回收行动方案〉的通知》(农科教发〔2017〕8号),采取人工捡拾回收、地膜机械化捡拾回收,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等技术措施,采用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多种回收利用方式。
【指标现状】:永荣镇贯彻落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过大力宣传农膜回收利用政策、建立村社农膜回收点、赶场天集中宣讲等方式措施,全镇回收农膜共计9吨,回收率达到80%。永荣镇已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3分。
(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考核要求】:≥70%(3分);70>A≥65(1分)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通过还田、沼气、堆肥、培养料等方式综合利用的畜禽粪污量占畜禽粪污产生总量的比例。有关标准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和《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执行。
【指标现状】:永荣镇贯彻落实《永川区养殖行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投入116万元对16家规模化养殖场实施了畜禽粪污资源化提升工程,配套了化粪池、畜禽粪便干湿分离、沼液储存池等设施,规模养殖场、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已达95%、100%,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达到80%。永荣镇已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3分。
3.3.3生态环境(5项)
(9)露天秸秆、垃圾焚烧现象
【考核要求】:基本消除(5分)
【指标解释】:指辖区内露天秸秆、垃圾焚烧现象基本消除。
【指标现状】:永荣镇贯彻落实《开展城区焚烧垃圾杂草秸秆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农业禁止焚烧秸秆、林业禁止焚烧病害虫树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禁止焚烧秸秆的联合执法,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组织巡逻队伍定期巡逻,制止一切露天焚烧活动。永荣镇全面禁止户外焚烧秸秆,开展巡查80人次,现场制止焚烧秸秆事件10起,有效控制露天焚烧现象,制止多起露天烧烤、烟熏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各村负责监督上报焚烧秸秆、麦草、枯枝落叶和农作废弃物产生面源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在严格管控的同时,大力宣传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使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循环经济发展的秸秆气化炉,使农作物秸秆得到合理利用,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基本消除露天秸秆、垃圾焚烧现象,永荣镇已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5分。
(10)黑臭水体
【考核要求】:消除(5分)
【指标解释】:要求乡镇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指标现状】:永荣镇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积极开展“千沟万塘”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作,投入70余万元完成小安溪等14处“千沟万塘”整治,启动了小安溪水质净化(水草)种植工程,种植水质净化水草3000平方米。常态化开展河面清漂、河岸清扫、河口截污,坚决制止向河道抛扔垃圾、动物尸体、倾倒污水等污染水体的行为。依法关停小型洗车场2家,完成整改1家,完成涉水小作坊整治2家,韦家沟、东岳农贸市场实现雨污分流,场镇鱼禽类宰杀污水、废水集中收集过滤后排入管网。永荣镇已全面消除了沟塘黑臭水体,已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5分。
(11)违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考核要求】:开展(5分)
【指标解释】:指乡镇开展违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指标现状】:永荣镇财政投入6万余元先后对小安溪垮塌河道及沿河人行道板进行修复,完成了和谐广场38个排污口整治和永荣汽车站暗河处破损污水管网维护。加强企业污染防治,努力实现达标排放,通过常态化“日查”和突击性“夜查”,约谈企业负责人全面排查水体发黑情况,并加强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档升级。永荣镇已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5分。
(12)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
【考核要求】:开展(5分)
【指标解释】:指乡镇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
【指标现状】:永荣镇全面落实永川区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组织建设环保办、经发办、农服中心等成员,对辖区内企业开展详细全面的摸底调查,建立“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台账,全面掌握企业现状,确保底数清、无遗漏、不乱报、企业信息完整。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加强关停停产企业管控,严禁再次违法生产。2021年,完成了永福、明华等7家散乱污企业整治。永荣镇已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5分。
(13)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考核要求】:100%(5分)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地下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的水源地个数占水源地总个数的百分比。
【指标现状】:永荣镇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组织巡查58人次,完成围栏、警示牌、应急池等设施设备建设。辖区内有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双河口水库永荣水厂水源地,该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永荣镇已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5分。
3.3.4生态屏障(4项)
(14)森林覆盖率
【考核要求】:≥40%(5分);40>A≥35(3分)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域内森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
【指标现状】:根据永荣镇数据统计,全镇森林面积约31平方公里,按照镇域面积59.91平方公里计算,永荣镇森林覆盖率为51%。永荣镇已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5分。
(15)自然生态空间
①生态保护红线
【考核要求】: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指标解释】: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要求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主导生态功能不降低。主导生态功能评价暂时参照《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的通知》(环办生态〔2017〕48号)和《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25号)。
【指标现状】: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渝府发〔2018〕25号)文件,永荣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如后续评估调整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荣镇将严格落实国家、市级、区级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做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②自然保护地
【考核要求】: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指标解释】:指由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公园。
【指标现状】:根据永川区自然保护地划分,永荣镇境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地,如后续评估调整涉及自然保护地,永荣镇将严格落实国家、市级、永川区关于自然保护地的管理要求,做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3.3.5生态安全(2项)
(16)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
【考核要求】:100%(4分)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实际利用量与处置量占应利用处置量的比例。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指标现状】:永荣镇全面落实永川区清废行动、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方案,对企业的产废情况、转移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情况上报。2021年,全镇危险废物处置率为100%,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4分。
(17)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考核要求】:建立(4分)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域内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以预防和减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指标现状】:永荣镇全面落实《重庆市永川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并完善了环境安全监测体系,积极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测。对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响应,并制定了相应措施,全面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永荣镇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4分。
3.3.6生态人居(4项)
(18)乡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率
【考核要求】:≥85%(5分);85>A≥80(3分);80>A≥75(1分)
【指标解释】:指乡镇建成区内经过污水处理厂或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排水量占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要求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安全处置,污泥处置参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执行。
【指标现状】:永荣镇加强生活污水防治,新建污水管网1360米,16处污水管网改造完工,全镇日均污水产生量约800余吨,日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90余吨,实现生活污水有效处理。场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率96%。永荣镇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5分。
(19)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率
【考核要求】:≥95%(5分);95>A≥90(3分);90>A≥85(1分)
【指标解释】:指辖区内生活垃圾转运量占垃圾产生量的百分比。
【指标现状】:永荣镇修建垃圾分类投放点11个,新采购10个挂臂箱,100个垃圾桶投入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从场镇开始向农村延伸。全镇生活垃圾按“户收集、村清理、镇运输”的要求,场镇生活垃圾全部服务外包,由专业的公司收集运输,请专业的垃圾清理公司,农村生活垃圾由村收集(放置垃圾桶、垃圾箱等),由专业公司运输(服务外包)。永荣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率达100%,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5分。
(20)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比例
【考核要求】:≥60%(4分);60>A≥50(2分)
【指标解释】:指辖区内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占总户数的百分比。
【指标现状】:2021年,永荣镇全镇共计户数5937户,根据经发办统计,全镇天然气使用户数为2996户,太阳能使用户数为956户,液化气等使用户数为193户,经计算,永荣镇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比例为69.82%,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4分。
(21)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考核要求】:完成区县规定的目标任务(5分)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比例。执行《农村户厕卫生标准》(GB19379-2003)。
【指标现状】:永荣镇按照区级相关部门工作安排,积极推进“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新改造农村无害化厕所853户,镇、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公共厕所建成使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80%。完成区级规定的目标任务,永荣镇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5分。
3.3.7生态文化(4项)
(22)将生态文明培训纳入乡镇年度培训计划
【考核要求】:是(3分)
【指标解释】:指乡镇党委及人民政府将生态文明培训纳入乡镇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计划或方案等。
【指标现状】: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永荣镇积极响应区级相关部门组织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会议,积极参与全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专题培训班等培训。严格落实《永川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同时将生态法治教育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必修内容,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加强。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年共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11次,日常环境保护工作会议20次。永荣镇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3分。
(23)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工作
【考核要求】:开展(3分)
【指标解释】:指乡镇党委及人民政府制定并落实宣传计划或方案。
【指标现状】:永荣镇加强宣传,群众环保意识普遍提高,加大了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成效发布力度,紧紧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结合“6.5”环境日扎实开展了环保、垃圾分类、“百镇千村万户”农村生态环保大宣讲、生态文明示范企业和最美基层环保人创建评选等活动。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张贴(悬挂)宣传标语20余幅。永荣镇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3分。
(24)中小学开展生态文明教育
【考核要求】:开展(3分)
【指标解释】:指在中小学开展生态文明课程教育、研学,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植树节”等重要节日开展绘画、征文、展览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增强中小学师生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各中小学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指标现状】: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重庆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全面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永荣镇镇域内中小学校都制定了学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计划方案,系统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知识教育,并组织开展校内选拔赛,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每年利用地球日、环境日等契机,开展主题班会、征文、黑板报等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知识。利用国旗下讲话等开展生态文明专题教育,利用广播等校园媒体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知识,通过LED屏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知识。结合区教委要求,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实践活动,现在垃圾分类思想已扎根师生心里。永荣镇已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3分。
(25)制定实施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村规民约的行政村比例
【考核要求】:100%(3分)
【指标解释】:指辖区内制定实施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村规民约的行政村数占乡镇总行政村数的百分比。
【指标现状】:为推进永荣镇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更加美丽宜居,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全镇2个社区、4个行政村已将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纳入各村社村规民约。永荣镇村规民约、制定实施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村规民约的行政村比例为100%,达到考核要求,评估得3分。
4重点任务
4.1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4.1.1用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严格环境准入机制。全面落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应作为全镇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明确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充分结合永荣镇范围内环境容量和生态状况,提高生态环境准入门槛。
深入落实“河长制”。深化落实《永川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永荣镇河长制工作年度计划,严格落实镇、村(社区)河长职责,积极做好河库网格化管理,落实河库监管责任,建立全面掌握实情、及时反映问题、迅速解决处置、有效化解风险的河库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坚持守水有责、守水尽责,统筹负责、协同尽责,高标准、严要求执行河长制,充分发挥河长的作用,为全区打赢水环境治理这个攻坚战尽心履职。加强督促检查,严把销号质量关,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严防整改不彻底、假整改等问题。
全面推行“林长制”。全面落实林长制,实施林地用途管制、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和使用林地定额制度,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确保全区林地保有量稳中有升。贯彻落实《永川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完善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和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和治理体系,实现全镇林长制管理责任全覆盖。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山林资源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等“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山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督导指导,强化日常管护,着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大力实施耕地保护计划,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严格耕地保护监督检查,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巩固提升耕地质量,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治理修复,稳定建设健康田园系统。
落实生态补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小安溪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受偿资金专项利用监管,受偿的资金必须用于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以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为契机,健全完善与红炉镇等镇街联防共治机制,共同推进流域保护与治理。广泛宣传小安溪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政策措施,引导公众进一步认识横向生态补偿的重要意义。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以村(社区)为单位,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信息公开,鼓励个人、集体开展公益林建设工作。加强对已获生态效益补偿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监督和情况上报工作。配合区林业部门探索建立全区森林生态补偿机制。配合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4.1.2完善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完成全镇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引导工业企业应用高效冷却、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加大食品加工业等行业工业节水改造力度。强化农业节水增效,配套和完善节水补灌设备,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行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强化公共用水和自建设施供水计划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建设,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配合区水利部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落实能源强度和总量双控管理制度。加强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管理,加大节约利用理念宣传力度,引导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资源观。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推进能源革命,全面禁止使用散煤,严禁任何居民购买、储存、使用散煤,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经营销售单位、营业性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等进行巡查检查。持续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推动场镇燃气管道向周边农村区域延伸,开展农村沼气建设。
落实最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严格执行。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坚决遏制农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乱象。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农村低效和空闲土地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
4.1.3落实其他相关生态文明制度
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评价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健全政府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将环保责任等纳入全镇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科学合理增加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考核指标,优化生态环保指标考核权重。建立健全环保设施项目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和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制度,健全治理设施监管制度,严格落实管护人员考核制度。对生态文明实绩考评较差的不予纳入选优评优范围,对造成严重后果追究责任。树立法治意识,纠正环境监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认真做好生态环保集中督察交办案件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立行立改,专项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4.2坚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4.2.1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
学好用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健全农业品牌体系,依托“永荣牌•永川秀芽”,将茶叶产业做大做强。巩固永荣茶叶已获得的奖项、称号等成果,积极融入永川农产品宣传渠道,开展农产品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农产品交易会、展销会、线下运营店、电子商务等平台,提升品牌知晓度和知名度。同时,在稳步扩大规模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茶叶全产业链价值,不断提高永荣茶叶基地辐射和带动能力,不断提升永荣茶叶的品牌价值,茶叶产业成为永荣镇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推进永荣茶叶等农产品进行“两品一标”认证,到2023年,永荣镇“两品一标”农产品总产量占比争取达到10%。
4.2.2推动农旅融合发展
立足“子庄故里·茶香永荣”本底优势,紧盯“川渝茶叶合作桥头堡、永川秀芽第一镇”目标定位,不断壮大特色茶叶产业,推动茶旅融合发展,拓宽群众致富渠道,按照“一心、两线、三片”的总体布局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为永川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高品质生活示范区”添砖加瓦。发挥永荣镇作为永川秀芽最大生产基地优势,继续积极对接争取英山现代农业产业园核心区“茶旅融合”建设项目、承办区级茶旅文化主题活动,提升茶旅服务、接待水平,不断增强茶产业的辐射和带动能力,提高品牌附加值。
4.2.3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引导农民科学种植,推广测土配方技术以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科学开展肥水管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防治病虫害。鼓励农村居民使用生物肥和购买低残留农药、高效化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农药、化肥的商家。不断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加强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实施最严的农产品安全监管,确保“两减一增”落到实处。全面落实“一控、二减、三基本”要求,以永川区耕地地力评价和测土配方为依托,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为目标,加快推进测土施肥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加大配方肥和商品有机肥推广力度,重点做好茶叶、水果等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采取农作物生长关键时刻集中施药措施,实现农药化肥用量持续平稳下降,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到2023年,实现农用化肥、农药施用强度逐年降低。
4.2.4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坚持农用优先,突出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五化”利用,鼓励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结合永荣镇农村实际情况,结合土壤有机质提升、化肥减量化行动等,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到2023年,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
4.2.5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贯彻落实《农膜回收行动方案》及农膜相关政策,配合区级完善“销售、回收、利用、推广”为一体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开展加厚和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加快标准地膜推广应用。推动人工回收作业的同时,推进小型机械化捡拾,鼓励农民应用可降解地膜。到2023年,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在80%以上。
4.2.6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严格“三区”管理规定,秉持“生态环保、绿色发展、循环养殖”发展理念,深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加大集约化畜禽养殖工程建设,鼓励种养结合,促进农用有机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在养殖户较为集中的区域,探索建立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或技术运维模式。到2023年,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在80%以上。
4.3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4.3.1持续推进水环境保护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推动双河口水库水源地水质自动化监测设施建设。建立永荣镇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工作日常巡查制度,严厉打击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逐步开展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水质监测。严格审查涉及水源保护区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特别是涉水项目,避免对水源地的过度开发和利用。
巩固提升小安溪流域治理成果。全面摸清小安溪河流排污口底数,配合区级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到2025年,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排查工业企业、餐饮企业、洗车场、“散乱污”企业等涉水污染源头,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备、运行及污水是否达标排放等偷排、直排、乱排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持续推进整改。实施农村“千沟万塘”专项治理工程,配合区级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完善“千沟万塘”塘长制制度,消除“千沟万塘”黑臭水体。到2023年,小安溪双河口断面水质实现稳定达标。
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双河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小安溪河水源涵养林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涵养功能和水质。实施重点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人工湿地尾水处理工程。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思路,持续开展冬水田蓄水示范工程建设,努力形成塘、田串连,相互补充,相互调剂来提高冬水田蓄水保水能力,补充涵养水源、促进生态平衡。加强河道内源整治,及时清除河道漂浮物、收运两岸污染杂物,强化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有序推动完成小安溪流域河道整治。
4.3.2加强大气环境污染治理
加强生活污染管控。督促已完成治理的餐饮业及公共机构食堂定期清洗维护净化设施。优化露天经营餐饮单位,督促露天经营单位食材加工必须店内作业,炉灶、烤炉等应当符合环保要求,不得置于店外,不得向空气中直接排放油烟污染大气。贯彻落实大气十条、《开展城区焚烧垃圾杂草秸秆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打响蓝天保卫战,加强场镇周边秸秆禁烧检查,强化部门联合,发挥镇、村二级管理网络作用,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进行重点跟踪督查,确保每个环节不出问题,严防焚烧秸秆垃圾现象。到2023年,全面消除露天秸秆、垃圾焚烧现象。
强化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十项规定”。加大道路冲洗、清扫保洁和养护力度,及时覆盖或修复破损道路,规范集镇道路占道开挖行为。加强生产经营性场所扬尘污染防治,以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民峰砖厂等企业为重点落实好进出车辆冲洗制度,严格执行生产原材料遮挡制度,切实防治扬尘。加强农忙时节田间作业机械带泥上路管控。逐步推进乡村旅游和乡村公路硬化建设,减少公路扬尘。
推进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环境准入和环评审批制度,严禁引入高污染高排放企业。严格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以黏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等重点行业为重点,督促工业企业落实“一厂一策”精准防控措施,督促污染治理设施和环保设备稳定运行。鼓励辖区内现有企业改用清洁能源。严格露天喷漆作业,做好汽修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工作。
4.3.3全面控制噪声污染
加强噪声源头预防,在制定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审查建设工程规划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划防护距离,从源头防治噪声污染。严格控制交通噪声,加强对驶入镇区车辆的管理和控制,进入镇区的所有车辆不得随意鸣笛,严查各类机动车违章鸣笛行为。落实控制建筑施工噪声,从声源、传播途径及人为因素上降低建筑施工噪声,保护敏感目标及其周边的环境;加强对建筑施工的管理,监督施工工地降噪措施的落实,避免影响居民生活;加大对夜间施工工地的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的夜间施工行为。严格管控社会噪声,加强对工业、商业、娱乐场所等的环境管理,控制社会噪声,重点保护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控制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健身、集会等活动声音量和活动时间。
4.3.4有序推进土壤环境保护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全面落实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加大退化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推动技术创新,促进耕地质量有效提升。预防工业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污染土壤,严禁工业废水直接偷排,预防土壤重金属污染,严禁违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防止工业固体废物侵占农田和污染土壤。加强对搬迁企业污染场地的修复,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强化监督企业合理处置遗留固体废物,配合开展污染土壤重金属、有机物污染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
4.4优化镇域生态空间,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
4.4.1筑牢生态屏障
在镇中心建设环带、林荫大道、森林大道,形成绿色走廊和绿色网络,形成自然廊道与人工廊道相间分布的星状分散集团式景观格局。保护生物多样性,坚持生态分区管理,保护重要生态资源、发挥重点生态景观功能、合理开发利用中观尺度上的重要生态系统。建设综合生态功能廊道,降低道路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维持道路周边环境,并为物种提供迁移通道和栖息地,连接不同城镇、不同区域的自然生态系统,为生态系统之间的交流提供了便利途径,促进各个生态系统之间的物种交流,增加生态屏障力,提高抵御生态风险能力,实现总体优化后的生态安全格局。
4.4.2加强保护森林资源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继续推行林长制,加强英山林场原生生态系统的管护和修复,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科学引导疏解区域人口向外迁移分流,减少人口增长带来的生态环境压力。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对疏林地实施人工促进封山育林,对未成林地实施补植管护和低效林改造,对宜林荒山和无立木林地实施人工造林,到2023年,永荣镇森林覆盖率保持51%以上。认真安排部署松材线虫病害防治工作,抓好虫害的除治以及疫木的清理处置工作,常态化开展“四乱”摸排、山火监测预警、地灾防治和森林资源抚育。
4.5严格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不断完善安全体系
4.5.1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贯彻落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整合区级相关部门各类环境安全预警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并将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纳入应急物资库建设。发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的,及时通报区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逐步建立社会化救援机制。通过各类媒体向公众宣传本预案相关的环境应急知识,提高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部门应急联动、公众自我防范的意识。配合区级开展环境风险和环境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4.5.2强化危险废物处置利用
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理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备案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物,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新发现的固体废物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科学规范迅速整改到位。核实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去向等情况,实现镇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村社。配合区级推进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贮存,做好源头分类,加强监管和信息公开,促进规范处置。
4.6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乡村颜值
4.6.1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深入实施《永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持续推进永荣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摸清全镇污水管网底数,适时更新老旧、破损管网。按照就近原则,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持续推进子庄村、云谷村、东岳村等卫生厕所建设。到2023年,乡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完成区级下达的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目标任务。
4.6.2深化垃圾分类回收
落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模式,建立村级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配备专(兼)职管理和保洁人员,补齐垃圾收集设施、中转设施、运输车辆等短板,健全完善日常管护、资金保障、激励约束等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做到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清运,密封运输,防止在运输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严禁各种垃圾倾倒水体。在重点乡村旅游区域设置相关垃圾分类回收宣传牌,推进农村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积极争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利用试点。到2023年,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率稳定100%。
4.6.3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使用,转变能源利用方式,优化能源利用结构,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积极支持开发应用适合本地特点的各种新能源,积极开发利用天然气、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鼓励建设与建筑物一体化的屋顶太阳能集热设施。加快天然气管道建设和安装工作,力争全镇的每户村民安装天然气,使用清洁能源,取缔高污染能源,探索长效监管管理机制,杜绝已整治单位和居民恢复再用煤等高污染能源;积极推进农村地区户用沼气池建设,减少农村居民薪柴使用量;加大力度推进退耕还林和秸秆气化炉项目,提高秸秆回收利用率和农村居民清洁能源使用率。到2023年,全镇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比例不低于60%。
4.7大力培育生态文化,构建永荣特色民俗文化
4.7.1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将生态文明知识作为素质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列入镇领导干部和党员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报纸、公开栏、黑板报等大众媒体,向群众宣传国家及重庆市、永川区生态建设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生态文明示范镇建设的目标、必要性和深远意义。利用“世界水日”、“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环境保护日,在群众中开展生态环境的宣传咨询活动,讲解生态种植、生态养殖等知识,提高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加强群众的生态环境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生态乡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4.7.2倡导绿色生活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将生态文明的行为规范纳入公民道德规范创建活动中,使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态建设中。推动消费行为绿色化,推行“光盘行动”,禁止“过度包装”。抓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在全过程节约管理中的表率作用,提高能源、水、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利用效率和效益,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推进政府、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开展绿色采购。推广绿色居住,倡导家庭节约用水用电,减少电器设备待机能耗,减少无效照明。鼓励居民购买高效照明产品、高效节能电机等节能环保低碳商品。广泛宣传绿色生活理念,巩固已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村)实效。加强绿色产品认证管理。
4.7.3完善村规民约
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延伸到各村(社区),完善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村规民约,保证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最新要求执行,强化广大民众的生态文明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执行村规民约要充分协调地方性法规,遵循规范性、民主性、实用性、时代性、合理性、现代性,引导民众讨论,从点滴中不断改正生活陋习。实施对村规民约审查备案,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坚决纠正不合理的规定和行为;政府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各行政村(社区)的村规民约的修订和制定进行指导,保证村规民约的合法合理性。
5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5.1重点工程
围绕永荣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结合全镇已经开展的环保工作及现有的环保基础设施状况,主要生态经济与绿色发展工程、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生态文明与社会行动体系工程等三大类19项工程,预计总投资约3750万元。具体项目分解和建设内容见附表1。
生态经济与绿色发展工程。主要包括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建设,工程投入为17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45.33%。
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水环境保护工程、大气环境保护工程、噪声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处置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工程投入为126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3.60%。
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工程,工程投入5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5.47%。
生态文明与社会行动体系工程。主要包括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群众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程投入为2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5.60%。
5.2资金筹措
按照“谁受益,谁投资”及是否具有公共属性的原则,筹措永荣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对于直接受益的项目,项目的经费筹集应以受益主体为主,可以通过自筹、贷款和市场融资等渠道筹措资金。对于能通过收费等形式收回成本和获得收益的公共项目,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道路交通等,鼓励通过PPP等形式筹措资金。对于不能通过收费等形式直接收回投资的公共项目,应以财政拨款、地方自筹、申请上级政府拨款、银行贷款为主。
6效益分析
6.1环境效益
永荣镇通过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水平将显著提高,生态安全也将得到有效保障。规划的实施将使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完善,全镇农村生活污染将得到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完善,进一步降低污染负荷。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防治,将有效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并且可以使畜禽粪污得到资源化利用;生态农业建设可减少农药和化肥的施用量,使农田土壤理化性质得到改变,减少农田径流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镇区建成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卫生环境和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提升,镇域环境承载能力逐步增强,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6.2经济效益
永荣镇紧抓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发展,经济增长方式将得到有效改变,经济发展继续保持强劲健康形势,尤其是生态旅游业将得到更大更好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过程中,生态体验民宿、生态农家乐及乡村旅游景点环境和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特色效益农业产业水平不断提升,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同时,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深入,转变传统商业发展模式,强化电商平台建设,创新流通模式,提升农产品流通方式与速度,将促进永荣镇经济发展持续向好,从而增加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效益显著。
6.3社会效益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永荣镇生态休闲旅游业和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在为城镇提供良好的休闲度假旅游服务和优质安全的农副产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促进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与之配套的第三产业随之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出路,将解决大量农村居民的就业,减少城镇化障碍。同时,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生态意识显著增强,生态文化氛围浓厚,有效推动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态文明的有机契合,促进了决策者、管理者和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程度及民众素质的显著提升,从而促进全社会生态道德文化素质的提高。
7保障措施
7.1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永荣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分工负责和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形成镇、村(社区)分级管理,业务单位相互配合,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健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以区生态环境局为依托,加快镇建设环保办能力建设,加大环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联合各镇街、各村(社区),加强水、气、土等环境综合治理。
7.2强化目标考核
建立规划考核评价制度,明确目标考核对象,将环境质量、污染物减排等指标纳入评价体系,落实责任主体。制定规划任务分解落实的年度实施方案,按年度签订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日常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对不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提前预警,并督促其采取措施完成。各单位、各村(社区)在每年年底对目标完成情况自查后形成报告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生态文明示范镇建设各重点规划项目统计工作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的任务和目标以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下达到各居委会、村委会以及镇域内所有排污单位,并要求制定和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力量分配分类实施。各单位、村(社区)委会等组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年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和上报,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实施提前预警,并督促其采取措施按期完成。建立永荣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考核评价制度,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乡镇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政绩考核,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目标责任制度。
7.3完善投资机制
(1)建立资金投入和监管机制
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将全镇规划进行的重点项目纳入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争取生态补偿资金、执法能力建设资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资金、农村沼气工程资金、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常年性专项资金对永荣镇给予倾斜。加大辖区财政投入力度,将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列为财政支出重点之一,确保规划年度任务实施的资金需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鼓励外资、民间资金投入。建立资金长效追踪机制,确保资金的落实,严格监管资金的筹措渠道、拨用渠道以及落实渠道,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做到效益最大化。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企业责任意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纳入规划的项目该由企业负责的,要按规划目标和进度要求,按时筹集建设资金。完善关停、搬迁、治理的补贴和激励政策,通过“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加大投入。
7.4引导公众参与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公开,完善基层生态文明新闻宣传平台,通过热线电话、公众信箱、宣传栏、镇官方网站等载体,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动态、最新政策和工作成效。采取多部门联动,构建起由媒体、网络、活动等多种形式构成的公众参与平台,调动社区和村民小组的积极性,引导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扩大普通公民对环境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团体协助、民间广泛参与的开放性组织系统。
序号 |
工程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实施周期 | |||
一、生态经济与绿色发展工程 |
1700 |
| |||||
1 |
特色农业基地建设 |
推进“两品一标”农产品品牌认证,扩大茶叶等优势农产品品牌效应。 |
500 |
2022-2024 | |||
2 |
发展现代生态农业 |
推广使用智能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农机定位耕作、病虫害检测等精细化作业。 |
200 |
2022-2025 | |||
3 |
生态旅游建设 |
以子庄故里为形象特色,依托茶产业、英山生态人文和废弃矿业资源,丰富子庄故里文旅景点和线路,进一步做强茶叶生产、观光、体验经济,打造“永川秀芽第一镇”。 |
1000 |
2022-2025 | |||
二、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
1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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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环境保护工程 |
水生态修复工程 |
实施小安溪河河道改造工程,清除小安溪河河底淤泥,种植水生植物,绿化5公里河岸景观,完善岸边人行道等基础设施。 |
300 |
2022-2023 | ||
5 |
湿地生态系统保 |
小安溪河冬水田蓄水示范工程。 |
50 |
2022-2025 | |||
6 |
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 |
逐步开展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加强保护区范围内污染防治。 |
80 |
2022-2023 | |||
7 |
大气环境 保护工程 |
扬尘污染控制 |
强化施工扬尘监督管理,加强主次干道、绿化树木的冲洗、洒水、清扫和保洁。 |
30 |
2022-2025 | ||
8 |
工业废气治理 |
以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民峰砖厂等企业为重点,开展工业废气、扬尘治理。 |
50 |
2022-2025 | |||
9 |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
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开发应用适合本地特点的各种新能源。 |
20 |
2022-2023 | |||
10 |
噪声污染治理工程 |
抓好集镇交通干线噪声污染控制,完善禁鸣标志建设,优化交通标志和道路减速设施建设。 |
10 |
2022-2025 | |||
11 |
固体废物 处置工程 |
生活垃圾处理 |
新增分类收集垃圾桶,并进行日常运行和维护。 |
20 |
2022-2025 | ||
12 |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 |
实施英山已关闭矿山生态修复。 |
200 |
2022-2024 | ||
13 |
森林生态系统建设 |
完成区级营造林和森林质量提升建设项目。 |
500 |
2022-2025 | |||
三、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
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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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工程 |
农村卫生厕所建设 |
推进子庄村、云谷村、白云寺村、东岳村等卫生厕所建设。 |
200 |
2022-2025 | ||
15 |
种植业污染治理 |
在小安溪河等重点流域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种植。 |
100 |
2022-2025 | |||
16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构建种养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引导规模养殖场优化布局,完善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设施,大力提高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
280 |
2022-2025 | |||
四、生态文明与社会行动体系工程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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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
实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程,开展中小学生态教育课程以及环境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和企业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等。 |
60 |
2022-2025 | |||
18 |
完善学校、村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动广播、网络等生态文明宣教平台建设。 |
50 |
2022-2025 | ||||
19 |
群众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
向各村(社区)发放生态文明手册、开辟报纸专栏,开展“绿色村庄”、“绿色家庭”等评选活动。 |
100 |
2022-2025 | |||
合 计 |
3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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