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川区永荣镇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荣府发〔 2019〕55号
各村(居)委会:
现将《永川区永荣镇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川区永荣镇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和全国控辍保学暨农村学校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制定如下方案。
一、精准确定对象,精准开展工作
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签订村居控辍保学责任书,细化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到村居、落实到人,找准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采取一人一策的办法,做到控辍保学精准化。聚焦残疾儿童群体,实施控辍保学。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一人一案”,通过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逐一安排适龄残疾少儿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少儿实行“一人一案、送教上门”,并为其建立学籍,送教上门一周不得少于一次,每次两个学时,一学年不得少于80学时。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确保每一位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抓实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应入尽入、应返尽返
建立控辍保学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全覆盖,相关信息落实到校、精准到人,全面实时掌握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流动情况。特别是对贫困学生实施“一人一案”电子学籍和台账化精准控辍,一经发现学生失学辍学,立即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实行销号管理,劝返一个销号一个。对劝返无效的第一时间向镇政府和区教委报告。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的监护人,由镇政府或者区教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镇司法所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切实抓好重点,不断提升巩固率
抓住控辍保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初中学校学段重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个体重点以及暑假和秋季开学前后时段重点的控辍保学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辍学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对在外地就读的建档立卡户适龄儿童少年要进行就学情况跟踪,掌握其在异地入学手续信息。同时要做好小学升初中毕业生转接工作和区县域内城乡学校招生工作,开学后3天内摸清情况报告入学情况,对未入学学生要逐一摸清去向,严禁产生新的辍学。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村(居)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主体责任,站位再提高、责任再压实、举措再有力、操作再精细。强化组织保障,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头等大事纳入脱贫攻坚大局同步规划、同步推动、同步考核,把控辍保学工作与贫困退出、学校考核评价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凡辍学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村居及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打好控辍保学这场命运之战、未来之战、振兴之战、长治久安之战,切实保障全体适龄儿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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