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365666725/2024-0004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365666725/2024-00041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科技推广、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畜牧善医、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生产经营、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果。扶贫开发培训、扶贫对象监测、扶贫资金和物资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信息系统维护等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领域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现有在职人员21人。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拨款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55.77万元,支出总计455.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81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22年事业人员超额绩效补发部分,并且厉行节俭缩减办公费用。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5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81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22年事业人员超额绩效补发部分,并且厉行节俭缩减办公费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77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5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81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22年事业人员超额绩效补发部分,并且厉行节俭缩减办公费用。其中:基本支出455.77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11.5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81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22年事业人员超额绩效补发部分,并且厉行节俭缩减办公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81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22年事业人员超额绩效补发部分,并且厉行节俭缩减办公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49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22年事业人员超额绩效补发部分,并且厉行节俭缩减办公费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81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22年事业人员超额绩效补发部分,并且厉行节俭缩减办公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49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22年事业人员超额绩效补发部分,并且厉行节俭缩减办公费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12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卫生健康支出25.67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缩减办公费用。
(3)农林水支出381.98万元,占8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7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22年事业人员超额绩效补发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5.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22年事业人员超额绩效补发部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公用经费6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2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缩减办公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统一在本级单位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统一在本级单位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缩减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公开范围。
本单位2023年未开展绩效自评。
(2)公开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农业服务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柳杰 023-6119188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