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7562266596/2024-0002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朱沱镇 成文日期: 2024-09-11 发布日期: 2024-09-1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7562266596/2024-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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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朱沱镇
成文日期: 2024-09-11
发布日期: 2024-09-1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位于永川区南部,幅员面积12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9万人,辖区18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朱沱镇人民政府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村社区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11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港园发展办公室、长江朱沱段保护办公室。下设二级预算单位6个,分别是: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本级)、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947.98万元,支出总计10947.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3.36万元,增长12.93%,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农村公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94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3.36万元,增长12.93%,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47.98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4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3.36万元,增长12.93%,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农村公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498.25万元,占31.95%;项目支出7449.73万元,占68.05%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0,主要原因是年末没有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47.9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53.36万元,增长12.93%。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农村公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收入、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7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9.72万元,增长15.68%。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农村公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3.28万元,增长57.96%。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7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9.72万元,增长15.68%。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农村公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3.28万元,增长57.96%。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没有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8.68万元,占18.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8.64万元,增长36.0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基层智治、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专款。

2)公共安全支出8.49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9万元,增长54.3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反诈工作专款。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3.96万元,占1.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24万元,下降14.3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超额绩效分配方案未确定,绩效未足额发放。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63.67万元,占21.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9.93万元,增长61.2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特困人员补助、优抚对象“解三难”等项目专款。

5)卫生健康支出686.73万元,占6.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9.08万元,增长247.4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隔离点经费等专款。

6)节能环保支出5.82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46万元,下降78.67%,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以奖促治”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140.75万元,占1.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24万元,增长125.1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特色小城镇等专款。

8)农林水支出3363.35万元,占32.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5.78万元,增长27.0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乡村振兴、一事一议等专款。

9)交通运输支出1350.39万元,占12.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2.56万元,增长659.3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等专款。

10住房保障支出475.41万元,占4.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14万元,增长61.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房改造等专款。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02万元,占0.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63万元,增长270.5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冬春生活救助、地质灾害救灾、安监车辆运行等专款。

12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进行了预算指标调剂。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98.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83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补缴职业年金、补发行编人员年度考核奖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各类津补贴、绩效、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绩效考核奖励等。公用经费50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20万元,下降8.71%,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紧日子”思想,缩减了单位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通讯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7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35万元,下降25.99%,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特色小城镇项目减少。本年支出47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35万元,下降25.99%,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特色小城镇项目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2万元,下降38.13%,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了“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车过路费、停车费、油费和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4万元,下降45.0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车管理较为规范,严控了公车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公车管理较为规范,无特殊情况公车运行经费支出变动不大。

公务接待费18.6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综治中心和基层智治试点接待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8万元,下降27.2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了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0.5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了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183批次2588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14元,车均维护费1.3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3万元,下降15.2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简化了会议,减少了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5.77%,主要原因是培训活动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13万元,下降14.2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本单位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3.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8.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6.4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6.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28%。主要用于采购农村通组公路建设、涨谷排洪抗旱工程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区财政部门业务指导下,我镇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7449.7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联波;联系电话:023-496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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