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沱镇2024年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奖补申报指南
朱沱镇2024年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暨
产业发展奖补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作为巩固脱贫群众“造血”机能和防止返贫的有效措施,把发展帮扶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治本之策、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支撑、促进群众增收致富的有效抓手,以农户为主体,支持有条件的农户充分利用自有院落、资源资产,大力发展庭院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生产生活服务,一体推进帮扶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奖补对象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特别关注返乡回流、未享受产业奖补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以及户均年纯收入低于1万元且正在发展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三、奖补范围及标准
根据各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户数测算资金量,发展产业距离房屋主体100米范围以内,可以申报庭院经济(不包含粮油种植),奖补上限为每户每年不超过5000元,同时应向条件相对困难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予以倾斜。
发展产业超出房屋主体100米范围,应当申报到户产业,奖补上限为每户每年不超过3000元,同时应向条件相对困难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予以倾斜。
各村结合《朱沱镇2024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标准参考表》(附件3),根据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申报产业发展规模、验收实际情况,计算应得奖补资金,可多种产业累计计算,但不能重复计算。
四、实施流程
(一)帮扶干部根据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实际情况,帮助指导帮扶对象提出庭院经济或产业发展申请并提交给村委会,包括:《朱沱镇2024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发展奖补申报验收表》(见附件1),图片资料等能够证明生产规模的相关佐证资料,奖补标准和奖补人群不得超过文件规定范围。
(二)村、验收人员、帮扶责任人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产业发展类型、数量进行验收然后签署个人姓名、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行政村对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村统一报送镇乡村振兴办审核汇总。镇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汇总表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统一打卡发放奖补资金,严禁发放现金。
附件:1.朱沱镇2024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申报
验收表
2.朱沱镇2024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
情况汇总表
3.朱沱镇2024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标准参考表
附件1
朱沱镇2024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发展奖补申报验收表
姓名 |
农户属性 |
家庭人口 |
|||
地址 |
镇村社 | ||||
项目类型 |
庭院经济£到户产业£ |
建设性质 |
新建£续建£ | ||
规模 |
申报补助金额(元) |
||||
验收人员 意见 |
提供资料:
验收人员签字:
帮扶干部签字:农户签字: 年月日 | ||||
村初审 意见 |
经初审,申报人发展,规模(数量),收益(预计)元。
签字:(公章) 年月日 | ||||
镇街 审核情况 |
经审核,申报人发展,规模 (数量),同意补助资金元。
(公章) 年月日 |
附件2
朱沱镇2024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镇街 |
村社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农户 类型 |
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发展规模 |
验收情况 |
申报奖补金额(元) |
实际奖补金额(元) |
开户行 |
银行卡号 |
打款人与农户关系 |
备注 | ||||
庭院经济 |
到户产业 |
总计 |
庭院经济 |
到户产业 |
总计 | ||||||||||||||
1 |
|||||||||||||||||||
2 |
|||||||||||||||||||
3 |
说明:项目类型为庭院经济或到户产业
附件3
朱沱镇2024年庭院经济暨到户产业奖补标准参考表
类型 |
项目 种类 |
单位 |
规模要求 |
实施内容 |
奖补 标准 |
备注 |
种植类 |
调味品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种植花椒、生姜、大蒜、辣椒等调味品作物 |
600元/亩 |
对原有花椒管护奖补300元/亩 |
蔬菜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种植青菜、空心菜、白菜、黄瓜、南瓜、茄子、萝卜、番茄、莲藕、四季豆、莴笋等蔬菜作物 |
500元/亩 |
||
粮油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种植水稻、玉米、高粱、油菜、小麦、红薯、大豆、绿豆、马铃薯等粮油作物 |
400元/亩 |
||
水果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新种植桃子、李子、枇杷、柑橘、柚子、柠檬、猕猴桃、梨、葡萄、樱桃、板栗、百香果、桂圆、荔枝、枣等经济水果 |
800元/亩 |
对原有经果林管护,奖补300元/亩 | |
亩 |
1亩及以上 |
种植西瓜、草莓等当年生水果 |
600元/亩 |
|||
中药材 |
亩 |
1亩及以上 |
种植菊花、金银花、黄荆、板蓝根、白芍、黄连、当归等各类中药材 |
1000元/亩 |
||
食用菌 |
亩 |
1亩及以上或500袋及以上 |
种植平菇、香菇、秀珍菇、茶树菇、杏鲍菇、羊肚菌等食用菌 |
1000元/亩或2元/袋 |
||
茶园 |
亩 |
1亩及以上 |
新建茶园 |
1000元/亩 |
对原有茶园管护,奖补300元/亩 | |
花卉 |
株 |
50株及以上 |
月季、玫瑰、郁金香、海棠、牡丹、杜鹃、迷迭香等花卉 |
5元/株 |
||
盆栽 |
盆 |
10盆及以上 |
金弹子、六月雪、罗汉松、银杏、紫薇、贴梗海棠、梅花、火棘、茶花、三角枫、红木、楠木、柚木、紫檀等盆景 |
50元/盆 |
||
养殖类 |
猪 |
头 |
1头及以上 |
仔猪存栏1头及以上 |
600元/头 |
|
牛 |
头 |
1头及以上 |
牛存栏1头及以上 |
2500元/头 |
往年已养殖的牛,继续喂养,补助500元/头 | |
羊 |
只 |
3只及以上 |
羊存栏3只及以上 |
400元/只 |
||
禽类(含兔) |
只 |
20只及以上 |
鸡、鸭、鹅、兔存栏20只及以上 |
20元/只 |
||
只 |
20只及以上 |
鸽子存栏20只以上 |
10元/只 |
|||
水产养殖 |
亩 |
1亩以上 |
新购买鱼苗、虾苗等每亩500尾以上 |
500元/亩 |
泥鳅、黄鳝、甲鱼等水产根据情况予以补助 | |
蜜蜂 |
箱 |
2箱以上 |
蜜蜂存栏2箱以上 |
300元/箱 |
||
特色手工 |
编艺 |
个 |
30个以上 |
簸箕、背篼、竹筐、扫帚、茶箩等竹编;藤席,餐椅、屏风、提篮、罐、灯座、镜架、茶杯套、花盆套等藤编 |
10元/个 |
根据编造难易程度制定更为细化奖补标准 |
雕刻 |
座 |
10座及以上 |
石雕、佛雕、泥雕等雕刻 |
50元/座 |
||
肉类加工 |
斤 |
500斤及以上 |
香肠、腊肉等装灌、熏制 |
1元/斤 |
||
食品加工 |
斤 |
100斤及以上 |
红薯粉、葛根粉、粽子、糍粑、甜酒 |
5角/斤 |
||
加工坊 |
处 |
1处及以上 |
大米加工坊、烤酒坊、榨油坊 |
5000元/处 |
具备运营能力 | |
酱腌制品 |
斤 |
500斤及以上 |
咸菜、泡菜、酱菜 |
5角/斤 |
||
皮蛋 |
个 |
1000个以上 |
鸡蛋、鸭蛋等 |
5角/个 |
||
特色休闲旅游 |
农旅体验 |
处 |
1处及以上 |
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 |
5000元/处 |
有一定规模且正常经营,具备服务能力予以补助 |
生活服务 |
生活服务 |
处 |
1处及以上 |
代收代储库房、冻库、原料加工坊、农资配送点、农机作业点、小超市、小餐饮、理发店、维修店、快递服务、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 |
5000元/处 |
有一定规模且正常经营,具备服务能力予以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