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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产生的砂石土可以挪作他用或进行销售吗?
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砂石土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的指导意见》(渝规资〔2023〕49号)要求,建设工程砂石土满足本工程自用后有剩余的,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售卖建设工程砂石土,或者擅自将建设工程砂石土转供其他建设工程、企业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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