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CQ202405130008 | 永川区红炉镇龙井口村某水泥厂采矿作业扬尘、噪音扰民。 | 永川区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经监测显示散排废气(颗粒物)、噪声均符合排放标准规定,但从现场检查来看,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问题。该企业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3)规定,在距离房屋200米区域内有居民点未实施爆破作业,而采用炮锤作业,但产生的噪声会对附近村民有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加强生产活动中的扬尘、噪声管控,确保达标排放,降低扬尘和噪声对周边群众影响。 |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矿区管理,认真执行制度管理规定。 2.强化抑尘设备运行管理并做好记录。挖装、运输、大石锤破过程进行全程洒水保湿,施工作业后立即用洒水车高压水炮喷射降尘,确保抑尘。 3.加强生产过程巡查工作,对物料传输带检查窗门安装扣件及密封圈,杜绝扬尘溢漏外环境。 4.严格按环评规定时间作业,尽量不影响附近村民休息。在开采及大石锤破时,适当减少作业机械数量。 5.对矿区靠近住宅方向利用盖山土修建挡墙并栽种植被进行生态复绿,减轻噪声影响。 |
已办结 | 无 |
2 | X3CQ202405130002 | 重庆园梦木业有限公司长期在附近农田池塘周围排污,形成黑臭水体。 | 永川区 | 水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5月14日、15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进行生产作业,未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流入农田、池塘情况,经对厂区周边农田池塘进行勘察,周边有2个池塘水体表观呈黑色。经调查,上述池塘承包人于今年3月为种植莲藕,将池塘杂草、水葫芦直接翻入池塘内,因雨水、农田水浸泡导致杂草和水葫芦腐烂,形成少量黑水。此外,周边农户粪便用作肥料使用,有污水渗漏至池塘情况。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清除池塘污水及淤泥,改善周边环境。 | 调动三台挖机、两台铲车进场,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标准进行了整治,池塘内少量污水采用罐车运往污水处理厂处置,对池塘淤泥因地制宜进行回填,作为种植土用于栽种农作物。 | 已办结 | 无 |
3 | D3CQ202405140026 |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分公司2019年租赁永川区南大街街道谭家坝村村民农田,开展钻井平台项目,只支付3年租赁费,后续未再支付租赁费。复耕的农田变成旱地,无法种植。 | 永川区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在该地块租期5年,租金已通过村、社全部发放到位。但因部分村民对复耕后土地面积有意见,故田改土减产补偿资金目前在村集体账户内暂未发放。 2.2022年7月,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对不办理征转手续保留使用的井场部分进行复垦,并于2023年9月8日通过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专家组验收确认,复垦工程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
部分属实 | 全面清理,确保田改土补偿款6月底前发放到位,做到群众理解和满意。 | 针对村民对土地减产补偿未领取问题,对未领取补偿款的村民进行沟通,核实其复耕土地面积,补偿金额已全部发放到位。 | 已办结 | 无 |
4 | D3CQ202405170067 | 永川区何埂镇一碗水村两家无名寿材加工店铺无任何防尘措施,噪声及扬尘、木屑扰民。 | 永川区 | 噪音 |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 通过现场调查及走访,两家店铺噪声及扬尘、木屑扰民情况存在。 |
属实 | 安装完善降噪防尘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争取周边群众理解和支持。 | 1. 已向两家店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按照整改方案,安装完善降噪防尘设施。严禁在12:00-14:00、22:00-次日8:00时间段加工作业。 2. 针对两家木材加工店铺噪声及扬尘、木屑扰民问题召开周边群众座谈会,争取周边群众理解和支持,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参与调查的群众表示满意。截止10月30日,两家店铺均已完成防尘降噪措施。 |
已办结 | 无 |
5 | X3CQ202405210055 | 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噪音和粉尘污染,影响周围居民生产生活,对有影响的村民进行赔偿。 | 永川区 | 噪音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该公司有一期、二期两个采矿区,一期采矿区正在进行开采作业,开采范围内已完成拆迁安置等工作。二期采矿区暂未开采。一期采矿区采取湿法作业开采,矿区东北面边界有10米左右高差边坡,能从源头阻挡一定的噪声、扬尘传播。经对该矿区厂界颗粒物、环境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均符合排放标准,但开采过程中确有噪音影响。采矿区周边11户居民搬迁诉求强烈,最近的居民距爆破区距离大于200米,不在搬迁范围内。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加强扬尘、噪声管控,加强与周边群众沟通解释。 | 1.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酒水等抑尘措施,强化抑尘设备运行管理并做好记录,加强污染防治,避开村民休息时间,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修建挡墙并生态复绿,进一步从源头减少噪声、粉尘污染,切实维护周边群众权益。 2.持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做好周边群众工作。 |
已办结 | 无 |
6 | X3CQ202405210056 | 1.3567微醺广场摊点餐饮油烟、噪声扰民、废水溢流,影响居民生活。 2.3567微醺广场各摊点是否有营业执照。 |
永川区 | 噪音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3567微醺广场共有摊位57个,实际入驻41个,其中不产生油烟的29个,产生一定油烟的有5个,产生少量油烟的有7个。夜市经营期间,确实会有厨具碰撞、顾客划拳喧哗产生噪音;偶有大型垃圾转运车辆产生转运噪音;偶有通宵搬运行为;部分商家为宣传推广使用广播播放音乐、促销广告噪音。所有商家污水均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未发现有废水溢流问题。该区域由华茂商管公司统一办理集群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类摊贩办理了《重庆市食品摊贩备案信息公示卡》。 |
部分属实 |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商业布局,加强商业区域管理,减少噪声油烟扰民。 | 1. 优化调整夜市布局,取消广场外摆区域,餐饮摊位位置迁至商圈内C、D馆公区;关闭使用猛火灶炒菜相关业态,重新招商了其他服务业态,杜绝了灶具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市民投诉涉及的商户均已不在夜市内经营。 2.优化垃圾清运时间,控制经营时间,做好宣传,引导顾客文明用餐,减少喧哗。拆除靠近居民区一侧音响设施,并对其他区域严加管控,督促商家降低广播声音。 3. 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抽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监管责任。 |
已办结 | 无 |
7 | D3CQ202405210079 | 2019年,南大街街道谭家坝村百鹤林组有钻井队开采石油,废水污染农田,导致农田无法种植,也无赔偿。2023年,钻井队使用石头回填,铺设极少泥土后归还给村民,地质损坏无法耕种,且赔偿事宜直接与村干部协商,而未与村民协商。 | 永川区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在谭家坝村白鹤林组进行页岩气钻探,而非开采石油,产生的压滤液转运至泸州进行处置,谭家坝村作业场地未发现压滤液渗漏或外排的痕迹,不存在农田无法种植和赔偿情形。 2.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对不办理征转手续保留使用的井场部分进行复垦,经区规资局、区农业农村委现场核实,复垦水田、旱地满足耕种要求。 3.谭家坝村多次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告知相关群众赔偿标准,但因部分群众对复耕面积有异议,土地减产补偿未能及时发放。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确保相关补偿费尽快发放到位,做到群众理解和满意。 | 对未领取补偿款的村民进行沟通,核实其复耕土地面积,补偿金额已全部发放到位。 |
已办结 | 无 |
8 | X3CQ202405220030 | 位于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凤龙村辛家梨子园的石子破碎站、石粉加工厂,非法占用耕地,无环评、无用地手续、无建设手续,且存在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 | 永川区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石子破碎站、石粉加工厂占用耕地”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破碎站、石粉加工厂位于采矿区范围内,占用采矿用地2633平方米、农村道路76平方米,未占用耕地。 2.“无环评、无用地手续、无建设手续”问题属实。该公司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等建设手续。 3.“造成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对鄂破机进行调试,调试过程中有少量粉尘、噪声但无废水产生。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 | 1.该公司已自行停止生产设备调试与建设,拆除建筑彩钢房彩钢棚在内的全部厂房及生产设备,并已签订土地退还协议。 2.已对该公司无环评手续问题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现场核查,其违法建筑已拆除完毕,9月4日已作出结案呈批表。 3.对周边村民做好宣传与解释工作,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
已办结 | 无 |
9 | D3CQ202405240082 | 永川区永泰路每日22点至次日凌晨2点有摩托车比赛噪声扰民。 | 永川区 | 噪音 | 经调查问题属实。 通过路面检查、视频追踪,现场走访,发现期间有赛摩在该路段行驶,该类摩托车存在轰鸣声较大,噪音扰民的情况。 |
属实 | 减少噪音扰民现象。 | 开展赛摩整治工作,对经过永泰路轰鸣声较大的大功率摩托车进行劝导及警示教育。对在永泰路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购买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全区4360台大功率摩托车驾驶人通过电话、短信进行宣传提醒。 | 已办结 | 无 |
10 | D3CQ202405250034 | 1.永川区南大街小桥子社区小桥子菜市场周围居民排放生活污水导致臭水沟异味扰民。之前整治臭水沟将两侧竹子砍伐放于河道中,导致河床过高。 2.南大街派出所后方因修桥将河道堵塞,导致形成堰塞湖的现象。 |
永川区 | 生态环境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臭水沟异味扰民、河床过高的问题,经查, 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排查,发现周边生活污水均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行正常,未出现污水散排、直排、溢流等情况,未发现有将竹子放在河道中间导致河道中间的河床过高的问题,但确有水生植物及枯枝树叶、垃圾等漂浮物存在。 2.关于河道堵塞形成堰塞湖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排查,发现金穗桥和科园路2号桥及河道行洪运行正常。两座桥梁运行至今该河段未发生河道堵塞、影响行洪现象。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清理整治河道漂浮物,排查整治河道污水来源,强化河道巡查检查,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偷排、漏排,切实改善该河段水环境。 | 1.已组织清漂人员对该段河道腐烂的水生植物、枯枝树叶、垃圾进行清漂。 2. 加大巡查力度,定期对违法违规排污、清漂保洁、重点监管风险污染源等内容进行日常巡查。 3.加强河道排查力度,对河道的“四乱”行为早发现、早处理,及时对堵塞河道疏浚,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
已办结 | 无 |
11 | X3CQ202405250014 | 1.重庆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未按国家危险废物豁免管理要求,接收未经打包压块的含油铝屑。 2.该公司含油铝屑暂存场地未取得环评和取得排污许可。 |
永川区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重庆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直接接收产废企业未经打包压块的不属于豁免范围的含有铝屑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收集的含油铝屑由产废企业静置无滴漏后采用吨袋包装贮存,但部分未压块属实。该公司建有标准的含油铝屑暂存库,暂未发现该暂存库有明显滴漏油等问题。2024年5月27日,经咨询生态环境部专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制定旨在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即满足豁免要求,因此,该公司收集的静置无滴漏打包含油铝屑符合管理要求。 2.关于重庆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含油铝屑暂存场地未开展环评和取得排污许可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2019年2月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永)环准〔2019〕034号),2019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5001186733745929001P),2020年4月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渝(永)环验〔2020〕023号),2021年11月该公司排污许可证延续至2026年12月6日。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回复明确含油金属屑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函》(2021年3月8日)中“三、鉴于部分钢铁、铸造及再生铝等企业在新《名录》实施前,原有环评报告中已包括废金属资源化对外回收利用的相关评价内容,且一直从事含油金属屑(铁屑铝屑等)的回收利用,此类企业在完善贮存设施以及其他污染防治设施,并经报所在区县生态环境局审核后,可以开展含油金属屑的收集、贮存及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相关规定,该公司2019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对带油铝屑对外回收利用进行了相关评价,并对含油铝屑贮存设施及其他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整改完善,不需要重新报批环评。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全过程规范管理,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 1.对该公司接收含油铝屑未压块情况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口头警告。 2.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强化问题自查并认真整改,严格防控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和环境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2 | D3CQ202405260072 | 永川区南大街小南村陡石坝村民小组和石马桥社交界处(生态红线区内)的垃圾厂,收集废铁废铜,砍伐路边树木,搭建围墙,存在安全隐患。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 | 永川区 | 生态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经核实,举报地块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2.经现场核实,该废品回收店为清理平整场地,将该地约200平米场地的杂树清除,并进行硬化。比对国土“三调”2020年变更调查数据,全部为乔木林地。经查询林木采伐证办理资料,该地块未办理相关手续,涉嫌违法违规采伐林木。 3.经现场核查,该废品回收店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隐患,设置有圆钢立柱加金属板构成的硬质围挡,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围挡安装结实牢固,但需经常性检查围挡是否松散,消除安全隐患。 4.经核实,在此次群众投诉之前,南大街街道办事处未收到任何向街道或街道所属有关部门转办的关于该废品回收站的信访件。 |
部分属实 | 1.清理涉事地块内废品,做好清洁工作,使环境卫生面貌有效提升,人居环境更加舒适,安全隐患得到清除。 2.配合区林业局对该废品回收店涉嫌违法违规采伐林木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工作。 |
1.组织各相关部门、废品回收店负责人召开现场会,督促该废品回收店完成对涉事地块内废品的清理和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2.进行现场核查,该废品回收店已按照相关规定于2024年5月29日办理登记备案。 3.对该废品回收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废品回收店3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目前该地块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
已办结 | 无 |
13 | X3CQ202405260029 | 1.食用菌厂区选址未进行充分调研论证,是否对村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未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就进行了批复。 2.食用菌企业有臭味、黑烟、噪音、水污染等问题。 |
永川区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选址未充分论证和评估的问题部分属实。何埂镇食用菌产业发展是根据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逐步实施,发展初期根据政策文件已进行充分论证,但对企业在发展后期是否会对周边村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未逐一进行评估分析。 2.食用菌企业臭味、黑烟、噪音、水污染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有4家生产食用菌菌包企业在生产菌包时,存在臭味、噪声及黑烟扰民情况。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有效措施整改食用菌生产中的废水、废气、噪声问题,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努力争取周边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 1.具有菌包生产工艺的4家食用菌企业已拆除锅炉。 2.彻底清运菌包发酵水,加强发酵水收集池管理,防止新的废水进入收集池;循环使用场地冲洗废水,防止排入外环境;清运废弃菌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确需堆存在厂区的可利用菌包,要落实“三防措施”,防止乱堆乱放混入雨水污染环境;全面整治园区企业、进出道路、周边院落、河道清洁卫生,落实专人清扫保洁,长效巩固整治成果。将食用菌企业生产废水纳入永川区圣水河流域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进行整治,安装污水管网,将废水集中收集加压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污水外排问题。 3.完善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督导该园区企业立行立改检查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4 | X3CQ202405290075 | 永川区来苏镇某砖厂存在污染、噪音问题,砖厂生产产生的黑烟、粉尘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 永川区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投诉人反映的砖厂实为重庆某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5月22向区生态环境局提交停工申请报告,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窑炉已熄火,破碎车间密闭并设有袋式除尘器,建有脱硫塔采取湿法脱硫。经走访周边群众,该公司在正常生产时未产生黑烟,生产噪声对周边群众有一定的影响。 |
部分属实 | 强化运行维护,加强执法监管,持续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1.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环境安全。 2.督促企业恢复生产后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对该公司污染物排放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排放符合标准规定。 3.加大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已办结 | 无 |
15 | D3CQ202405300040 | 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在永川区红炉镇龙井口村小沟村民小组欧某家旁采矿产生噪音和粉尘扰民。 | 永川区 | 噪音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居民点位于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茨竹园矿山北侧,开采区范围已完成拆迁安置等工作,投诉人房屋距最近矿山厂界约90米。该公司矿山开采过程采取湿法作业,开采前对作业面进行洒水保湿,作业过程中对料场、堆场采取有效措施保湿防尘,配备有配备有3辆专用洒水车,对内转道路、作业区域及装载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区生态环境局于6月5日对该公司厂界开展噪声、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监测工况有破碎锤、挖机、运输车辆等作业,监测结果未超标。但炮锤冲击噪声依然会对附近村民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采取措施减少噪音、粉尘扰民。 |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环境安全切实维护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并按有关要求认真执行矿山开采监管工作。 2.督促企业加强洒水等抑尘措施,严格按要求控制作业时间,避开附近村民休息时间,减少开采过程中作业机械的数量,进一步从源头减少噪声扩散。 3.持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做好解释与宣传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6 | D3CQ202405300041 | 永川区金银坡斗子丘建材有限公司(原金山建材厂六分厂)非法开采,没有施工审批手续,2013年破坏其家(永川区红炉镇茶园村二社)基本农田、房屋和杜仲树。 | 永川区 | 生态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该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及基本建设期批复,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40年10月24日。 2.经与2012年及2024年基本农田数据库对比,投诉人反映的范围不涉及基本农田。 3.2011年斗子丘建材公司防爆震损该房屋,已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支付赔偿金对房屋进行了整体搬迁。 4.投诉人在原房屋旁曾栽种有杜仲树10余棵,2023年11月红炉镇开展的撂荒地整治,村社集体将杜仲树砍伐,非斗子丘建材公司2013年破坏。 |
部分属实 | 积极解决投诉人合理合法诉求,努力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 1.督促该公司督严格落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强化开采全过程管理,确保环保措施执行到位。该公司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2..积极引导投诉人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合法诉求。 |
已办结 | 无 |
17 | D3CQ202405300081 | 永川区红炉镇龙井口村5队的某水泥厂产生噪音、震动扰民。 | 永川区 | 噪音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区生态环境局于6月5日对该公司厂界开展噪声监测,监测工况有破碎锤、挖机、运输车辆等作业,监测结果显示矿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标准限值规定,但炮锤冲击噪声依然会对附近村民造成一定影响。 2.经查,群众反映的震动问题为矿山开采爆破过程中产生。该矿山采用潜孔钻机穿孔,实行中深孔台阶爆破开采作业,根据规定,该矿山爆破振动安全距离为52米,实际开采中爆破点至周边房屋的最小距离为208米,符合规定要求,但爆破过程中会产生震动,对周边仍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采取措施减少噪音、粉尘扰民。 |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强化开采全过程管理,确保环保措施执行到位。 2.督促企业严格环评规定时间作业,避开附近村民休息时间。减少开采过程中作业机械的数量,进一步从源头减少噪声扩散。 3.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执行爆破作业,针对爆破点位、数量、药量装填进行安全评估,减少爆破对周边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8 | X3CQ202405300045 | 永川区人民广场华创步行街被违规批准用于摆放夜市,由于管理不到位,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大量油烟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垃圾遍地,各小吃摊贩无证经营。2.步行街两边门市违规超范围摆放,揽客音响噪声扰民。3.华创步行街负一楼大排档部分商户为客人提供露天KTV,严重扰民。4.华创步行街楼顶两个大型排风扇深夜噪声扰民。 | 永川区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该夜市于2012年经区政府第29次常务会审议同意,在优先满足下岗职工和困难群众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面向社会摇号确定业主。 2.该夜市总摊位数152个,其中63个食品小吃摊位均办理食品摊贩证。夜市人流量大,存在因垃圾清理不及时、遗散地面的情况,小部分食品摊位存在油烟处理不到位情况。 3.步行街门市部分商家存在未在规定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部分商家存在使用广播播放音乐、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噪声扰民情况。 4.大排档商户为揽客在公共区域设置露天KTV供食客娱乐助兴,娱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一定程度影响周边环境。 5.某快餐店排风扇因风扇轴承损坏,运行过程中有异响,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
部分属实 | 兼顾夜间经济环境,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 1.对严重影响交通夜间占道经营者进行劝收劝离,对油烟异味大的摊位进行了取缔,安排5位保洁人员进行现场清扫保洁,每日上午7:30时完成步行街的卫生保洁。 2.督促商户在规划区域内经营,严禁占用门店以外区域超范围摆放,严格控制广播声音,防止噪声扰民。 3.步行街负一楼大排档已自行拆除露天KTV设施设备。 4.某快餐店已对风扇轴承进行更换,设置了隔音房。 5.进一步加强步行街夜市管理,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9 | X3CQ202405300046 | 1.永川区红炉镇龙井口村小沟村民小组的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对该社161.77亩土地严重破坏,以前的山坡耕地现已变成一个个巨大的矿坑,农民土地流失。 2.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长期采矿,离采区300米以内的20多户村民天天受矿区的噪音、爆破和粉尘干扰,不能正常的生产和生活。采区长期爆破部份村民房屋严重破损。 |
永川区 | 生态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该公司征(租)用土地总面积为2281.978亩,群众反映的“161.77亩土地”在该公司征(租)用范围内。 2.该公司取得茨竹园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许可证,矿山开采范围区已完成拆迁安置等工作,采矿区与东北面边界边坡形成有约10米的落差,从源头阻挡了噪声直线传播,降低了噪声影响,但炮锤冲击作业产生的噪声依然会对附近村民造成一定影响。该矿山开采时采取湿法作业,开采前对作业面进行洒水保湿,作业过程中对料场、堆场采取有效措施保湿防尘,配备有3辆专用洒水车,对内转道路、作业区域及装载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群众反映的震动问题为矿山开采爆破过程中产生,该矿山采用潜孔钻机穿孔,实行中深孔台阶爆破开采作业,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核定,该矿山爆破振动安全距离为52米,实际开采中爆破点至周边房屋的最小距离为208米,符合规定要求,但爆破过程中会产生的震动,对周边仍造成一定影响。6月5日对该公司厂界开展噪声、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监测工况有破碎锤、挖机、运输车辆等作业,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采取措施减少噪音、粉尘扰民。加强沟通解释,努力争取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 | 1.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边管护”要求,开展生态修复,确保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2.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强化开采全过程管理,确保环保措施执行到位。。 3.督促企业加强洒水等抑尘措施,强化抑尘设备运行管理。严格环评规定时间作业,避开附近村民休息时间。分散布局作业机械,从源头减少噪声、粉尘扩散。 4.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执行,爆破前进行安全评估,针对爆破点位、数量、药量装填,尽可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加大企业环保安全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6.加强镇、村、社“网格员”建设,持续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引导群众采取司法渠道解决诉求。 |
已办结 | 无 |
20 | D3CQ202405310071 | 永川区红炉镇龙井口村5社旁100米处的瑞安(音译)水泥厂,近一年以来放炮开采噪音扰民,近十天为躲避检查停工。 | 永川区 | 噪音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龙井口村5社位于该公司茨竹园矿山北侧,开采范围区已完成拆迁安置,矿山边界距离最近居民户约90米。经监测,结果显示厂界环境噪声符合标准限值规定。该矿山在实际开采中爆破点至周边房屋的最小距离为208m,符合《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但矿山爆破的瞬时噪音对周围群众有短暂的影响。该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经营作业中。 |
部分属实 | 加强生产扬尘、噪声管控,加强与周边群众沟通解释,努力争取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 |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 2.督促企业严格环评规定时间作业,避开附近村民休息时间。减少开采过程中作业机械的数量,进一步从源头减少噪声扩散。 3.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执行爆破作业,针对爆破点位、数量、药量装填进行安全评估,减少爆破对周边的影响。 4.持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与宣传工作,引导群众采取司法渠道解决诉求。 |
已办结 | 无 |
21 | X3CQ202406010064 | 1.重庆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直接从上游产废单位接收未经有资质单位预处理,或不合法预处理的含油金属屑,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2.重庆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厂区内含油金属暂存场地没有依法开展环评,更没有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非法排污的行为。 |
永川区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该公司2019年2月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永)环准〔2019〕034号),2019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5001186733745929001P),2020年4月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渝(永)环验〔2020〕023号),2021年11月该公司排污许可证延续至2026年12月6日。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回复明确含油金属屑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函》(2021年3月8日)中“三、鉴于部分钢铁、铸造及再生铝等企业在新《名录》实施前,原有环评报告中已包括废金属资源化对外回收利用的相关评价内容,且一直从事含油金属屑(铁屑铝屑等)的回收利用,此类企业在完善贮存设施以及其他污染防治设施,并经报所在区县生态环境局审核后,可以开展含油金属屑的收集、贮存及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相关规定,该公司2019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对带油铝屑对外回收利用进行了相关评价,并对含油铝屑贮存设施及其他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整改完善,可以开展含油金属屑的收集、贮存及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 2.重庆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在永川境内的2家上游产废企业分别为蜂巢动力系统(重庆)有限公司和重庆迎洲压铸有限公司,该两家企业均办理了环评及排污许可,与新格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合同,在收集、贮存环节均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含油铝屑由专人收集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自然沥干,达到静置无滴漏状态后,再用吨袋进行打包或压块。 |
部分属实 | 强化常态化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 1.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含油铝屑,严防各类污染事件的发生。 2.督促相关企业加强问题自查整改,严格防控含油铝屑收运、贮存、利用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 |
已办结 | 无 |
22 | X3CQ202406010068 | 重庆市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放炮、破碎石头严重影响村民房屋。 | 永川区 | 噪音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重庆市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茨竹园矿山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规定,该矿山在安全设施设计中核定其爆破振动安全距离为52m,冲击波安全距离为129m,爆破飞散物安全允许距离为200m。经现场核查,该矿山在实际开采中爆破点至周边房屋的最小距离约208m,符合《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该矿山爆破境界线内实行中深孔台阶爆破,虽进行有效的防控,但地震波、冲击波对周围房屋的有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加强矿山放炮管控,降低影响。做好沟通解释,争取群众认可。 |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履行环保和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开采全过程管理,确保各项环保、安全措施执行到位。 2.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执行爆破作业,减少爆破对周边的影响。 3.加强对群众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争取理解和支持。 |
已办结 | 无 |
23 | X3CQ202406020032 | 1.渝昆高铁红线距离距投诉人位于仙龙镇巨龙村的房屋不足10米,现高铁还未正式运行,建筑施工和今后运行噪音对村民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2.高铁施工未正确引流,2023年6月大雨导致后面山坡泥土被大雨冲刷,全部堵在了投诉人房屋土墙后面,导致其房屋墙体大面积长时间泡水和屋内进水,造成地基严重损坏。 |
永川区 | 噪音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渝昆高铁施工时间为上午7点到晚上9点,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完善了施工组织方案,最大限度的降低噪音对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 2.该高铁项目施工过程突降大雨,投诉人旧房屋后方作业面冲刷下来的泥土堵塞排水沟,导致旧房屋地基部分被雨水浸泡。 |
部分属实 | 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 1.督促施工单位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尽快协商解决房屋损坏补偿问题,已与群众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能通车。积极配合成都铁路监管局,对铁路运行期间噪声影响,按照相关政策妥善解决。 3.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类似情况排查整治,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
已办结 | 无 |
24 | X3CQ202406030053 | 1.张某等4人以修消防通道和平整土地为由,在红炉镇龙井口村骑龙村民小组孔家湾私自非法盗采煤炭。 2.张某等4人在永川区红炉镇龙井口村骑龙村九社、八社多个地方私挖盗采,造成山体滑坡,森林树木被毁坏,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 |
永川区 | 生态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该消防通道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经查,盗采事项实际为谢某等3人,在孔家湾、徐家坝、塘湾三个点位有盗采煤矸石造成林木损毁行为,徐家坝点位局部边坡存在小体量失稳垮塌现象,无山体滑坡,大面积水土流失情况。张某等4人无伙同或盗采行为。 |
部分属实 | 1.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对生态修复成果加强维护,组织验收。 |
1.已完成修复受损地块,补栽补种。 2.已对涉事人员涉嫌违法行为查处完毕结案,不存在多个地方盗采行为。无山体滑坡,大面积水土流失情况,且树木被毁地块已全部修复。 3.加强巡查检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已办结 | 无 |
25 | D3CQ202406050014 |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万达华府小区3期4期附近万达附9号商业街,存在大量餐饮店铺违章搭建房屋。店铺没有油烟管道,直排油烟扰民。 | 永川区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万达华府小区附近9号商业街共有12家餐馆,8家商户在装修过程中将二楼露台违章搭建成玻璃房开展经营活动。 2.12家餐馆位于商业街纯商业楼,楼上无住户,该商业街所有餐馆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烟道已安装至商业楼顶,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经监测,有组织废气油烟排放符合标准规定。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依法处理违章搭建问题。 | 1.对8户违章搭建的商户立案调查,下达了限期拆除(回填)违法建筑告知书,已强制拆除。 2.加强执法检查,督促各餐馆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26 | D3CQ202406050067 | 华新参天水利有限公司使用破碎机作业时产生噪声及扬尘扰民。 | 永川区 | 噪音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该公司矿山开采过程采取湿法作业,开采前对作业面进行洒水保湿,作业过程中对料场、堆场采取有效措施保湿防尘,有3辆专用洒水车,对内转道路、作业区域及装载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厂界噪声、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未超标,监测工况有破碎锤、挖机、运输车辆等作业,处于正常作业中。但炮锤冲击噪声会对附近村民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采取措施减少噪音、扬尘扰民。 |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强化开采全过程管理,确保环保措施执行到位。 2.督促企业严格环评规定时间作业,避开附近村民休息时间。减少开采过程中作业机械的数量,进一步从源头减少噪声扩散。 3.督促企业严格运行防尘降尘设施设备,进一步降低扬尘影响。 4.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执行爆破作业,减少爆破对周边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27 | X3CQ202406050073 | 某木业公司污水、灰尘、臭味、噪声扰民。 | 永川区 | 水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检修设备,未生产作业。该公司有四台雾炮机降尘,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隔音板及厂房封闭等措施进行隔音降噪处理。该公司生产期间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噪声、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废气、噪声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现场发现该公司承包的池塘内有部分水体发黄现象。 |
部分属实 | 1.立行立改,立即处置池塘污水。 2.加强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
1.立即将池塘内污水全部转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督促企业开展池塘清淤,回填种植土,2024年8月23日前已按时完成。 3.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严禁违法排放污染物。 |
已办结 | 无 |
28 | D3CQ202406060054 | 金银坡斗子丘建材有限公司强制占用红炉镇汇龙桥村茶园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和宅基地,进行非法开采矿石,没有施工审批手续也没有征得村民同意,该公司以租代征的方式诱骗村民签订协议,此举属于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投诉人反映2013年破坏其家基本农田、房屋、耕地等。 | 永川区 | 生态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该公司没有审批手续问题非法开采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具备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及基本建设期批复,无越界采矿行为,不存在非法开采问题。 2.关于强占村民土地和宅基地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开采前,已向村民明确土地是通过租赁方式占用,并就土地占用和房屋搬迁事宜与村民签订了补偿协议,不存在强制占用集体土地和宅基地问题。 3.关于生态破坏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已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获主管部门批复,同时,该公司按照“边开采、边修复”要求,对新形成且具备修复条件的边坡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 4.关于破坏基本农田、房屋、耕地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投诉人反映的范围不涉及基本农田。2013年,该公司已对投诉人反映的房屋整体搬迁、房屋维修、土地占用情况进行了补偿。 |
部分属实 | 积极解决投诉人合理合法诉求。 | 1.加强监管,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要求。 2.该公司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3.积极引导投诉人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合法诉求。 |
已办结 | 无 |
29 | X3CQ202406070033 | 1.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采矿对村民161.77亩土地严重破坏,农民土地流失。 2.该公司采矿噪音、爆破、粉尘扰民。 3.该公司采区长期爆破,部分村民房屋严重破损。 |
永川区 | 生态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该公司编制了土地复垦方案,已对矿山终了边坡实施生态修复,对弃土地场进行复耕。矿山闭坑后将对开采区域进行生态修复。 2.该公司矿山采取湿法作业,开采前对作业面进行洒水保湿,作业过程中对料场、堆场采取有效措施保湿防尘,配备洒水车对内转道路、作业区域及装载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该矿山实际开采中爆破点至周边房屋的最小距离为208米,爆破振动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在机具作业情况下,经监测,该矿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及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值均符合规定。但炮锤冲击作业噪音和爆破过程震动对周边有一定影响。 3.2023年该公司出资对7户居民进行了房屋维修,2024年6月9日再次巡查时,未发现有明显受损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与周边群众沟通解释,努力争取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 | 1.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尽可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洒水抑尘措施,确保抑尘设备稳定运行;避开休息时间作业,分散布局作业机械,从源头减少噪声、粉尘扩散。 3.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4.加强对群众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做好周边群众的思想疏导,努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
已办结 | 无 |
30 | X3CQ202406070074 | 重庆市10家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涉及多项环境违法行为。 | 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接到投诉后,对相关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情况进行了调查,未发现违规处置情形。 |
部分属实 |
督促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
1.加强对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行为的环境监管。 2.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消除各类环境隐患。 3.严厉打击各类涉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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