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公示表(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
永川区 |
公示日期 |
2025年5月14日至 2025年 5月27日 |
整改任务概述 |
2025年3月3日,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永川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永川委办发〔2025〕4号),明确“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共性整改任务,制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的整改措施,达到各级各部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更加有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理念更加坚定的整改目标。 | ||
整改情况 |
1.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党校干部培训计划等,组织镇街、部门及有关企业责任人开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专题培训。 2.深入推进水、气、土等环境污染防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严格保护重要生态系统,狠抓建筑垃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整改工作落实。 3.区生态环境局每年向区政府报告上年度履责情况,各镇街、有关部门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4.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镇街、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4年12月6日区生态环境局对该问题开展整改验收核查。2025年4月21日召开永川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会暨销号会对该问题研究销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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