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公示表(三)

日期:2025-05-1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永川区

公示日期

2025年514日至2025 527

整改任务概述

202533日,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永川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永川委办发〔20254号),明确一些重点工作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共性整改任务,制定按市级要求开展绿色低碳相关工作、202412月底前新建市级绿色工厂3家、落实绿色低碳发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到2025年城区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合计占比达到65%、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为新能源汽车的整改措施,达到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整改目标。

整改情况

1.持续贯彻落实《重庆市20242025年节能降碳工作举措》,“十四五”以来,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1.58%,超过时序进度目标(8.7%),优于全市平均水平(8.9%)。

2.瑞悦汽车、帝王洁具、磐谷动力等3家企业成功创建2024年度市级绿色工厂。

3.2024年,区政府常务会2次专题研究我区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有关工作;2025年以来,产业主管部门4次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有关会议精神;2025年推动理文造纸编制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计划,全区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提升至100%

4.截至20253月,城区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汽车纯电动化合计占比72%,超过整改要求值65%

5.2024年永川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新购汽车共23辆,其中新能源汽车22辆,新购车辆新能源占比96%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2025411日,区生态环境局对该问题的整改情况采取调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核查,经核实,整改情况与整改资料记录一致。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49581369

电子邮箱:541452009@qq.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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