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公示表(五)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
永川区 |
公示日期 |
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7日 |
整改任务概述 |
2025年3月3日,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永川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永川委办发〔2025〕4号),明确“生态保护修复不力”举一反三整改任务,制定完成2024年度自然保护地现场核查工作、遏制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日常监管的整改措施,达到有效整治全区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的整改目标。 | ||
整改情况 |
1.加强涉整改企业和单位的重点巡查巡护,巩固整改成效,一季度巡查涉改企业单位12次。 2.2024年,区林业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对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下发的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问题图斑共开展3批次4个疑似点位核查工作。 3.会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茶山竹海国家森林公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印发永川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018年以来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林业局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地环境违法行为11起。 4.印发2025年度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督检查计划并开展线上线下检查,截至目前未发现小水电存在停止泄放生态流量问题。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5年4月15日,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对该问题的整改情况采取调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核查,整改情况与整改资料记录一致。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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