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公示表(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
永川区 |
公示日期 |
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7日 |
整改任务概述 |
2025年3月3日,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永川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永川委办发〔2025〕4号),明确“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不到位”举一反三整改任务,制定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相关问题排查、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指导监测,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的整改措施,达到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查治理和日常监测监管,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稳定运行的整改目标。 | ||
整改情况 |
1.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22年5月12日停止运行,完成半封场状态,仅作为应急填埋区,目前未启动应急填埋;对填埋库区进行巡查、修补覆盖膜、清理截洪沟、维护应急调节池;加强对已建成投运三峰公司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对填埋场渗滤液产生量及处理量进行监管。 2.按照GB16889-202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定期开展填埋场地下水、大气、噪声、雨水排水口等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符合相应控制性标准要求。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5年4月18日,区生态环境局对该问题的整改情况采取调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核查,经核实,整改情况与整改资料记录一致。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23-85350601 电子邮箱:1148240902@qq.com |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