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0461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4-11-06 发布日期:
标题: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来苏规资所2024字第025号)
主题分类: 有效性:
索引号: /2024-0461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4-11-06
发布日期:
标题: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来苏规资所2024字第025号)
主题分类:
有效性: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来苏规资所2024字第02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土地证:永集建(来*)字第17***50号

*

土地/房屋

50011***2007JC**363F000***01

原永川区来*镇共**(现来*镇塔*村第*村民小组)


2







公告单位: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苏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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