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0461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4-11-07 发布日期:
标题: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 2024五间字第29号)
主题分类: 有效性:
索引号: /2024-0461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4-11-07
发布日期:
标题: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 2024五间字第29号)
主题分类:
有效性: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五间字第2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6*****2号乡村房屋所有权证

*

土地/房屋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村民小组(原王*村七社)


2







3







                 公告单位: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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