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00383G72046514M/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新城建管委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发布日期: | 2024-05-27 |
标题: | 区新城建管委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2500383G72046514M/2024-00007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新城建管委 |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
发布日期: | 2024-05-27 | ||||
标题: | 区新城建管委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
有效性: |
【办公室电话】
023-49826838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30 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文昌路1399号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编委[2021]16号以及《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永川区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批复》(渝委编委[2021]5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新城建设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新城建设党工委),为区委派出机构;重庆市永川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新城建管委),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加挂重庆市永川区大数据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大数据产业园管委会)牌子;党工委、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第三条 区新城建管委党务、行政事务由区委、区政府统筹管理,区新城建设党工委、区新城建管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开发建设管理、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开发建设管理、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开发建设管理、产业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领导分工】
徐秀霞 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新城建设党工委书记
主持区新城建设党工委全面工作。
康 烨 区新城建设党工委副书记、区新城建管委(大数据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区新城建设发展促进中心(区大数据产业促进中心)主任(兼)
主持区新城建管委(大数据产业园管委会)、区新城建设发展促进中心(区大数据产业促进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管理、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负责审计、企业服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审计科、企业服务中心。
汪 丹 区新城建设党工委委员、区新城建管委副主任
协助党工委书记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工会、青年、妇女、退休干部职工服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负责保密、外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灾、消防、市政管理、环保等工作。分管市政管护科、应急信访科、工会、区域性团工委、区域性妇联,协助分管办公室,联系市政执法大队。
谭昌兰 区新城建设党工委委员、区纪委监委驻新城建管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区纪委监委驻新城建管委纪检监察组工作。
谢远林 区新城建设党工委委员、区新城建管委副主任
负责工程建设、水电气要素配套工作;负责土地包装、推介和出让、房地产开发、土地收储、征地拆迁及遗留问题处理、信访稳定、法制、新城规划、城市设计方案等工作;负责商贸物流、低空经济等产业招商引资、规划与培育等工作。分管规划事务科、国土事务科、工程建设科,联系新城司法所、规资所。
樊 怡 区新城建设党工委委员、区新城建设发展促进中心(区大数据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负责牵头统筹招商引资、产业规划与培育;负责财政税收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协助负责审计工作、企业落地及服务等工作。分管数字经济发展科、新经济发展科、财务资产科,协助分管审计科、企业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机要保密、党风廉政、统战、宣传等工作;负责公文处理、重要会议、政务接待等工作;负责目标制定、督查督办、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车辆、办公资产、物资采购和办公区域安全等管理工作;负责新城范围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管理、综治平安、法治建设、信访稳定等工作。
二、财政审计局
负责区新城建管委财务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负责组织财政收入、资金调度和税收协管、消化债务存量;负责指导并监管委托代管国有企业经费预算的编制、执行;负责新城范围内所属国有资产及特许经营权的管理运营;负责编制内部审计规划及年度项目审计计划;负责对本单位及下属机构、所属国有企业的财务运行、资金运行、资产管理等进行内部审计。
三、规划建设用地局(综合执法局)
负责编制实施新城国土空间利用计划和有关专项规划,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对新城范围内已审批的控规、城市设计等进行组织论证和编制调整;负责提出自建项目建设计划、协调办理审批手续等工作;负责自建项目的大修、改造;负责提出新城范围内土地规划调整、修编的意见和方案,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负责拟定并执行新城土地指标争取、征收、储备等有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监管和考核属地实施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工作。负责新城范围内行政审批管理,依法承担承接上级下放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等工作;接受有关部门授权或受有关部门委托,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工作。
四、产业发展局(大数据产业局)
负责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意见建议,牵头编制产业规划、策划包装产业项目,全程介入招商引资;负责项目落地及运营服务,落实优惠政策和措施;负责搭建园区政产学研用平台;负责构建人力资源生态;负责大数据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孵化平台建设;负责编制新城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年度计划、产业规划、项目策划;负责包装、建立项目库等工作。
【下属机构】
一、区新城建设发展促进中心(区大数据产业促进中心)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城市建设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新城城市规划、土地储备、用地管理、市政管护、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产业经济培育发展等方面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财政税收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内部审计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自建项目的安全技术指导;负责大数据产业的培育发展、招商引资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一)综合科
负责本单位党建、办文办会、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目标任务考核、印章、档案、车辆、资产、食堂、后勤服务等,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宣传、统战、机关保密等:统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宣传、修志、舆情监控处置、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本单位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统筹重要政务接待;负责本单位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和节能减排等。
(二)规划事务科
负责新城开发建设规划、产业培育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方案、项目储备等方面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办理自建项目的规划、建设、大修、改造报批手续、上级资金申报等相关事务。
(三)工程建设科
负责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事务;负责自建项目的大修、改造及安全技术指导;负责新城水、电、气等要素配套建设事务;负责落实自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造价及成本控制配套建设事务;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造价及成本控制工作。
(四)国土事务科
负责新城土地开发管护的事务性工作,办理新城内的土地规划和方案实施中的有关事务;负责新城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和国有房屋收购拆迁等方面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新城建管委与所涉镇街共同协商解决原有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协助新城项目业主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五)市政管护科
负责新城管理范围内市政设施的维修和日常管护、安置房物业管理及维护;负责新城内已征未用地日常管理、渣土清运、渣场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新城管理范围内的环卫工作;负责对国资购买的市政物业服务进行业务指导等。
(六)数字经济发展科
负责落实新城产业发展规划、年度招商引资计划涉及的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大数据产业园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运营服务等;负责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措施;负责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孵化平台建设;负责人才培育等;负责产业经济运行分析、数据统计、信息上报和重点项目申报、特色园区申报、上级资金争取等方面事务。
(七)新经济发展科
负责新城现代服务业项目落地及运营服务;负责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措施:负责新城现代服务业政企交流与合作,收集相关企业意见建议,受理相关企业投诉举报;负责新城现代服务业产业经济运行分析、数据统计、信息上报、重点项目申报、上级资金争取等。
(八)财务资产科
配合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做好项目的上级资金申报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预决算编制和管理、国有资产运营及保值增值等具体事务。
(九)审计科
负责编制年度项目审计计划并按审定计划开展项目内审工作;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概算、预算、招标、采购、合同、认质认价、跟审及结算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应急信访科
负责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队伍演练、物资管理、信息收集与报送等;负责对各内设机构进行安全检查;负责新城自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业务指导;完善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和演练;负责本单位信访稳定、综治平安、普法等,协调配合征地、拆迁、安置矛盾纠纷的处理。
二、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企业服务中心
协助企业办理各项手续,协助企业综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企业参加各项活动;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及奖励办法;企业统计服务,协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