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4919/2024-0002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委组织部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标题: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永川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4919/2024-00026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委组织部 |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永川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永川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上级组织部门和市委的要求,制定、实施永川区党的建设工作意见,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研究制定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医院、学校、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建设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负责制定全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组织建设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指导、检查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镇街党委(党工委)及直接管理的党组织换届审批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党员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工作意见,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负责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2)根据中央、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区管领导班子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按照中央及市委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负责对全区干部监督工作提出意见,督促、检查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3)负责制定培育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制定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指导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和制度。
(4)负责镇街和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区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手续;负责办理市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和退休的上报材料和手续;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工作;负责区党代会、区人代会、区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人事安排的准备工作。
(5)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有关制度,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各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6)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
(7)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参与制定人才工作的意见,负责对全区人才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参与全市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考核工作的统筹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全区干部考核有关制度规定;负责市委、市政府考核永川实绩指标分析研判。
(9)负责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10)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委老干部局。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永川区委组织部设9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组织科、非公党建科、干部科、公务员科、人才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干部考核科,核定行政编制24名,在职24名,工勤人员1名,退休人员6名。下设一个事业(参公)单位区党员教育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在职4名。一个事业单位区干部档案人事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在职4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永川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重庆市永川区党员教育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干部档案人事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374.76万元,支出总计2374.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16万元,增长18.35%,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368.16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37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16万元,增长18.3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4.7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37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16万元,增长18.3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79.7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48万元,占38.13%;项目支出1469.28万元,占61.8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74.7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8.16万元,增长18.35%。主要原因是增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16万元,增长18.35%。主要原因是增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3.85万元,下降23.11%。主要原因是分配下达各镇街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村(社区)阵地建设补助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16万元,增长18.35%。主要原因是增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3.85万元,下降23.11%。主要原因是分配下达各镇街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村(社区)阵地建设补助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9.08万元,占90.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9.33万元,下降24.99%,主要原因是分配下达各镇街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村(社区)阵地建设补助经费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8.71万元,占5.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3万元,增长23.9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职工职级变动导致。
(3)卫生健康支出35.35万元,占1.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9万元,下降8.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职工职级变动导致。
(4)住房保障支出41.62万元,占1.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6万元,下降30.4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职工职级变动导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5.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8.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16万元,增长27.8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职工职级变动导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5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7万元,增长11.81%,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培训及会议数量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08万元,增长219.27%,主要原因是2023年报废一辆公务车后新购置一辆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25.32万元,主要用于新购置一辆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3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辆公务车已达报废年限,因工作需要新购置一辆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6万元,下降43.80%,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车后,所需维修费、燃料费较之前减少。
公务接待费4.8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外其他组织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8万元,下降25.81%,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厉行节俭。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6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96元,车均购置费25.32万元,车均维护费1.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0.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2万元,增长939.77%,主要原因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3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11万元,增长90.83%,主要原因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73万元,增长8.01%,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外出调研等工作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1469.2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哲夫;联系电话:023-4980242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