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475K/2024-0001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委政法委 成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12
标题: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475K/2024-0001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委政法委
成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12
标题: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永川区委政法委是区委主管全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工作部署,推进全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政法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和司法公正。

(二)单位构成

区委政法委设办公室、政法队伍建设指导科、法治科、宣教科、基层社会治理科、综治督导科、执法督科、维稳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各科室具体履行区委政法委各项职能职责。本部门属于区一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08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89.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0.4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0.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08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903.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4.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1.9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0.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2.4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2.93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9.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9.62元,比2023年减少1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96万元,比2023年增加52.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正常调相应增费等;项目支出1410.67万元,比2023年减少62.9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经费不再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政法平安永川建设,“综治云”及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运行维护,开展社区禁毒及外流贩毒重点整治、铁路护路、扫黑除恶、司法救助、法治教育基地运维、重点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3.00元,比2023年增加4.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2023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县交流及外流贩毒整治工作接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万元,主要是按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4.80万元,比上年增加7.5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标准调增。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所有预算项目均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0.67万元。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进行公开。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4年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政法委员会单位预算公开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阳维科,联系方式: 023-495728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