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1500118MC3379494K/2025-0000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纪委监委机关 成文日期: 2025-02-12 发布日期: 2025-02-12
标题: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81500118MC3379494K/2025-0000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纪委监委机关
成文日期: 2025-02-12
发布日期: 2025-02-12
标题: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区委巡察办职能职责。区委巡察办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履行统筹、协调、指导、服务、督办等职责。主要职责是: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对相关议定交办事项进行督查督办;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巡察发现问题和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办;会同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

区委巡察组职能职责。区委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履行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问题解决的职责。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巡察监督,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相关情况,有效发现问题和线索;组织对有关重要情况进行了解,及时组织处理巡察工作中有关事项;按规定及时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形成巡察期间的巡察报告、专题报告、线索报告等材料。

(二)单位构成。区委巡察办设内设2个科室,分别为:综业务科,联络督查科;区委巡察组内设4个固定巡察组,分别为区委第一巡察组、区委第二巡察组、区委第三巡察组、区委第四巡察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7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7.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28.2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8.2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7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3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28.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8.2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7.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79万元,比2024年增加2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28.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4年持平。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0.87万元,比2024年增加4.6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本单位没有预算项目,故未编制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按要求进行公开。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5年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预算公开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曾候亭     联系方式:023-49812281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2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