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永川府办发〔2018〕84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
修复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重庆市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2017-2020年)
目 录
一、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5)
(一)土壤污染现状……………………………………(5)
(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6)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8)
(四)面临的问题………………………………………(9)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10)
(一)指导思想…………………………………………(10)
(二)基本原则…………………………………………(10)
(三)主要依据…………………………………………(11)
(四)时限与范围………………………………………(12)
(五)规划目标…………………………………………(12)
三、主要任务………………………………………………(13)
(一)夯实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13)
1.加快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13)
2.开展污染地块风险排查及调查评估…………(14)
3.加强土壤污染状况的动态监测………………(15)
4.加强土壤污染源监管…………………………(15)
(二)落实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16)
1.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16)
2.完成污染农用地的治理与修复………………(18)
3.实施农业清洁生产……………………………(15)
4.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19)
(三)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20)
1.治理修复类项目………………………………(20)
2.风险管控类项目………………………………(21)
3.用途限制类项目………………………………(21)
4.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21)
(四)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的监督…………(21)
1.强化项目立项及实施方案审查………………(21)
2.严格项目实施成效综合评估及验收管理……(22)
3.强化项目实施的奖励与惩治措施……………(22)
四、规划投资概算与实施效益……………………………(23)
(一)项目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23)
(二)项目实施的效益…………………………………(24)
五、保障机制………………………………………………(24)
(一)加强规划的组织领导……………………………(24)
(二)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25)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25)
(四)加强市场监管与执法……………………………(25)
(五)引导社会公众监督………………………………(26)
六、附件……………………………………………………(26)
附表1.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27)
附表2.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任务分解表(32)
附表3.永川区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类项目………(44)
附表4.永川区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名单…………(47)
附表5.永川区土壤环境监管重点企业名单…………(47)
附图:永川区疑似污染地块位置分布图……………(48)
重庆市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以下简称《土十条》)、《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渝府发〔2016〕50号),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现结合永川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永川地处重庆主城西北部,东连江津区、璧山区,西接荣昌区、大足区,北界铜梁区,南临四川泸州市合江县、四川泸州市泸县,是成渝城市群重要节点、渝西城区战略支点。永川区拥有常住人口112万人,耕地面积101.15万亩,是重庆市产粮(油)大县。永川区种植农业发达且颇具规模,全区农业化肥、农药施用量较大,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较低,局部区域存在潜在风险;目前全区3.323万亩耕地受到污染。
永川区工业曾经以电镀、制革、焦化、化工和机械等重工业为主;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永川区工业向智能装备、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特色轻工、能源及新材料、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等产业集群转变。由于城市发展和产业转型,部分焦化、制革等行业的企业因工艺落后而关闭,部分机械、化工等工业的企业由城市人口稠密区迁往工业园区;关闭或搬迁工业企业的遗留地块可能受到重金属、有机物等不同程度的污染,存在环境隐患。目前永川区共排查出29块疑似污染地块,其中重庆兰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等5块污染地块经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后投入使用,另有24块疑似污染地块的污染风险情况仍未查明,亟待评估和治理。
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责任。根据《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组织编写并印发实施《永川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建立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方责任,实施联防联控;区政府与市政府签署《永川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区政府与区政府相关部门、镇街及有关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目标责任。
明确土壤环境质量监管重点对象。完成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区域的调查和布设,确立双石镇、红炉镇等工业重镇为永川区土壤环境监管重点镇街;确立凤凰湖园区、港桥工业园区、三教园区和永川区垃圾填埋场为永川区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区域(附表4)。完成土壤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的调查,确立川亿电脑(重庆)有限公司、重庆航凌电路板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为永川区土壤环境监管重点企业(附表5)。
开始实施污染地块排查及调查评估。按照重庆市统一部署,于2015年开始对11家工业企业原址场地和2家加油站原址场地进行污染场地排查。完成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川一、二分厂原址场地、重庆兰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重庆金翔化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中船重工重庆液压机电有限公司原址场地和重庆瑞海热处理有限公司原址场地等5个疑似污染地块进行了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完成部分污染地块的治理与修复。完成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川一、二分厂原址场地、重庆兰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和重庆金翔化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等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场地的治理修复。完成中船重工重庆液压机电有限公司原址场地和重庆瑞海热处理有限公司原址场地等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场地的综合整治。
初步了解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情况。配合市农委完成永川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初步了解全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情况,为全区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奠定了基础。完成永川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例行监测位点的布设和核实,全区共布设点位28个,分布在临江镇、南大街街道办事处、仙龙镇、朱沱镇等14个镇街。
完成临江河流域整治工作。结合水污染防治,开展临江河流域暨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对临江河以及在永川区汇入临江河的萱花河、胜利河、玉屏河、跳蹬河、红旗河5段污染河体采取河外截污、河内清淤、清水补给、生态修复等方法进行河道治理与修复。通过新建临江河流域沿线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旧老污水处理厂,以及综合运用按日计罚、移送追责等行政、刑事手段,倒逼有关环保责任主体纠正环境违法行为等方式对临江河流域进行综合整治,防止临江河流域农村面源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近年来,永川区严控农药的生产、经营,抽取35批次农药样品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农药产品追根溯源;严惩违法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没收百草枯和假劣农药2000千克,处罚8.20万元;提高化肥品质、减少化肥使用量,2016年全区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开展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整治限养区、适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2016年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场15家,2017年关停或搬迁畜禽养殖场96家,治理限、适养区内200家畜禽养殖企业。
土壤环境质量家底不详。永川区配合市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继组织开展了全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污染地块风险排查等专项工作,初步了解了全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情况和疑似污染地块的分布情况。目前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仍然不明确,亟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土壤环境监管能力薄弱。永川区土壤环境监测机构和土壤环境专业监测人员匮乏,监测站无土壤监测资质,现有环境监测能力尚不能及时掌控全区土壤环境状况。土壤环境监督执法、风险预警、应急体系建设还相对滞后,亟需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土壤污染防治任务繁重。长期以来因过度施肥、工业污染等影响,永川区3.323万亩耕地受到污染;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工作起步较晚,重金属、有机物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问题短期解决难度大,农用地污染治理修复任务艰巨。我区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综合利用率较低,部分灌溉水水质不达标,畜禽养殖污染负荷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任务繁重。我区疑似污染地块数量大、分布散,污染地块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任务繁琐。
土壤污染防治从上至下的政策设计和总体部署为永川区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作的开展确立了良好建设框架和基础。党的十九大强调要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中明确要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分别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对土壤环境治理修复提出更高的要求,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表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已是迫不能缓的环境问题。
当前,永川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农业现代化推进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提出了新要求,加快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势在必行。然而,目前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面临土壤环境质量家底不详、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土壤风险评价和污染治理工作起步较晚、土壤污染防治任务量大等问题,且短期解决难度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任务艰巨、任重道远。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重庆市永川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各项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风险管控、多方联动、合力推进的原则,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落实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壤环境问题。
夯实基础、明确任务。依据对辖区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完善辖区内土壤环境的基础数据库,为准确研判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提供依据,提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目标任务。
因地制宜,风险管控。充分考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复杂性,以农用地和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风险管控,按用地类型、污染程度等提出分类分级管控措施,提高防治成效。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污染预防与治理的关系,在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加大重点区域和重点控制单元的整治力度,有针对性地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多方联动,合力推进。充分发挥土壤污染防治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投入力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
4.《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5.《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6.《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7.《重庆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
8.《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 725-2016,重庆市地方标准)
9.《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重庆市地方标准)
10.《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验收评估技术导则》(DB50/T 724-2016,重庆市地方标准)
11.《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环境监理技术导则》(DB50/T 722-2016,重庆市地方标准)
12.《永川区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13.《重庆市永川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7-2020年)》
14.《重庆市永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5.《重庆市永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6.《重庆市永川区“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17.《永川区“十三五”现代粮油产业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
18.《重庆市永川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5-2020年)》
19.《永川区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实施方案》
20.《永川区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实施方案》
21.《永川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规划范围:全区1576平方公里,涉及16个镇、7个街道。以土壤污染风险区、判明已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及疑似受到污染的粮油及蔬菜基地、重点工矿企业及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
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表1 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指标
规划指标 |
2020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
1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5%以上 |
约束性 |
2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 |
3.194万亩 |
约束性 |
3 |
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面积 |
0.129万亩 |
约束性 |
4 |
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 |
1.071万亩 |
约束性 |
5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95%以上 |
约束性 |
6 |
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率 |
95%以上 |
约束性 |
7 |
重点行业现有重金属企业铬年排放量 |
比2015年削减10% |
约束性 |
8 |
化肥使用量 |
1.8万吨/年以下 |
约束性 |
9 |
化肥、农药利用率 |
40%以上 |
约束性 |
10 |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 |
93%以上 |
约束性 |
11 |
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 |
95%以上 |
约束性 |
全面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土壤污染状况,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详查工作。统筹各方力量科学安排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核实及软件操作等工作,确保辖区区域详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018年底前,查明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及时组织环保、农业、国土、粮食、食品药监部门排查农用地或农产品超标区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开展污染地块的风险排查。根据永川区产业结构及历史沿革,开展工业企业原址场地,重点是化工、医药、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企业用地,已停用的集中式污染治理场所,已关闭或搬迁的加油站,已封井的页岩气钻探、开采场地等污染场地风险排查。掌握场地土地使用权属,场地地理位置和区域面积,场地历史沿革与现状,相邻场地(地块)概况,场地土地利用规划,场地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以及环境事故情况等状况,评估土壤污染潜在的环境风险。2020年底前,掌握永川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开展污染地块的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2018年底前,在污染地块风险排查工作基础上,结合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完成重庆市永川区长辉焦化有限公司原址场地、重庆市上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重庆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原址场地、重庆永川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碳黑车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址场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环南加油站原址场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西北加油站原址场地等首批6块疑似污染地块的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2019年底前,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完成其他疑似污染地块的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及土壤治理修复项目、风险管控项目和用途限制项目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24块疑似污染地块(附表3)的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确保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率达到95%。
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的原则,分别以农用地和污染地块为对象,科学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基础点位、风险点位、背景点位,严格按照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18年底前,加密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完成永川区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加密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开展灌溉水水质和土壤酸化监测,2020年底前,全区设计灌溉面积2000亩及以上灌区的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永川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附表5);督促列入名单的企业自2018年起,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落实重金属风险防控措施,完成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项目和年度目标任务;到2020年,重庆跃进机械厂有限公司、重庆液压机电有限公司等现有重金属企业铬年度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10%。
加强城镇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和尾矿库排查整治,对存在环境污染和环境安全隐患的渣场,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到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稳定达到A级。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镇级全覆盖,重点解决城区个体诊所、农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方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开展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置工作,推进的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处置能力300吨/日;完善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加快建设陈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200 吨/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场(点)。
按照国家技术指南要求,将全区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2020年6月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编制农用地分类清单,划定结果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1)优先保护类项目
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川区78.34万亩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电镀、危险废物处置、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防范农用地(特别是种粮用耕地)新增污染。2020年底前,以永川区产粮油基地为重点,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建设高标准农田8万亩。
加强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管,开展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分布空间范围内的污染风险源排查,加强具有潜在污染的风险源治理。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农用地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造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下降。
(2)安全利用类项目
2018年底前,以永川区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为基础,结合全区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提出风险评价、动态监管、修复治理、环境标准、技术手段等要求。根据具体的土壤污染情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确保粮食作物安全。到2020年,完成全区3.194万亩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3)严格管控类项目
基于土壤污染风险分析评价结果,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环境风险管控。加快推进种植结构调整,严禁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内种植食用类农产品。将严格管控类耕地优先调出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的受污染耕地,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落实有关措施,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发现污染扩散的,明确有关责任主体,及时采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对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要及时退耕还林或调整种植结构。到2020年,全区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0.129万亩。
2.完成污染农用地的治理与修复
2018年底前,根据永川区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结果,在明确农用地土壤污染物、污染程度、污染面积及分布的基础上,制定永川区农用地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方案。有序开展受污染耕地的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完成全区1.071万亩受污染耕地的治理修复。加强治理修复过程监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合理使用化肥。根据《永川区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实施方案》,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合理使用化肥。开展粮经作物精准施肥、控量施肥,加大有机无机复混肥、高含量缓释控肥、水溶性复合肥、生物药肥、生物活性菌肥、土壤调理剂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开展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禽畜粪肥综合利用、绿肥生产综合利用和农作物秸秆还田培肥,以及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力度,提高氮、磷、钾肥利用率,实现减量增效、节本增收,切实推进化肥“零(负)增长”行动,减少和降低农业面源污染。2020年底前,永川区化肥施用总量减少到1.8万吨/年,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2%,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3%以上,农作物秸秆还田率提高到60%以上,畜禽粪便养分利用率(还田率)提高到83%以上。
科学施用农药。根据《永川区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实施方案》,科学施用农药。加大稻田养殖(鸭、虾、鳅、鱼、蟹、鳖、蛙)、捕食螨、性诱剂、生物导弹、生物农药、农药助剂、专业化统防统治、无人机飞防作业等新农药新技术应用,实现农药控量减害、减量增效和绿色防控,推进农药“零(负)增长”,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2020年底前,永川区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农药使用量减少1%以上。
强化灌溉水水质管理。严格执行《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加强规模化农作物种植区,特别是设计灌溉面积2000亩及以上灌区的灌溉水水质监测与管理。对未达到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的,依托现有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等设施,改善灌溉水水质。合理规划并优化灌溉取水点,防止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废水进入农灌系统。加强农田灌溉渠道和相关水利工程的养护,落实灌溉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水质长期难以满足灌溉要求的区域,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2020年底前,全区设计灌溉面积2000亩及以上灌区的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结合水污染防治,全面开展永川区饮用水源地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在小安溪河、大陆溪河和九龙河的水体达标综合整治。通过加强流域面内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严格实施清洁生产,治理城镇、农村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完善流域垃圾收运系统,加强流域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河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等手段完成水体达标综合整治工作。
深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养殖总量,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区域,加强畜禽养殖分区管理;重点实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解决农村畜禽布局性污染和面源污染;推广“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促进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2020年底前,确保全区所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达到90%以上。
开展乡村村庄保洁行动。大力推进“洁净蓝天”行动,坚决禁止农作物秸秆、田间杂草、果木园林枝叶和农药肥料固体包装废弃物(瓶、袋)野外焚烧。大力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2020年底前永川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75%。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2020年底前永川区各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95%以上。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18年底前,在九龙河蔬菜产业带设置示范区,优先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20年底前,逐步推广到全区。
根据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将确定存在污染风险的且在用地规划且使用功能已调整为住宅、商业服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或者已发现污染扩散的,并且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优先列为治理修复类项目;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及土壤治理修复类项目清单,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污染地块的土壤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根据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场地实施风险管控,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环保、国土、规划等部门间联合监管机制。
根据污染地块风险排查结果,将尚未进行调查评估、或规划和使用功能尚不确定、或着暂不改变工业用途的污染地块(含疑似),作为用途限制类项目,规划期间对其规划和使用功能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污染地块,应当由用地使用权人按国家规定进行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严格落实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管理制度,加大矿山总量控制,实施矿山开采全过程环境管理。组织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行恢复治理,对矿山万利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未按规定恢复治理的,依法查处。2020年底前,按照重庆市下达的历史遗留及关闭矿山复垦利用计划,完成永川区31.61公顷的废弃矿山复垦综合治理,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17.5%。
参照《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方案》,建设永川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规范项目申报流程,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根据项目实施的紧迫性和前期准备工作的开展情况,将项目进行初步分类,并制定实施计划。严格审查污染地块数量、分布、面积及空间位置,所控制污染物种类及指标值,污染治理的技术方案。
严格执行环境和工程监理制度,对治理修复工程全生命周期进行监管。工程完工后,土地使用权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修复效果进行验收评估,编制修复工程验收评估报告,加强验收评估审查力度,确保修复结果可靠。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污染地块经治理与修复,并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行业企业自律机制,构建从业单位信用体系。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和人员名单依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终身责任制。依法落实国家及重庆市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从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且取得良好成效的企业税收优惠。用行政、法律与经济手段严防项目实施中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实施项目监管。
1.项目投资概算
围绕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与土壤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共包括4类17个项目项37小项,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3497万元。其中夯实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相关项目投资估算为35530万元,包括5个项目12小项;落实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相关项目投资估算为42017万元,包括7个项目20小项;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相关项目投资估算为14900万元,包括3个项目;监管、监测能力建设相关项目投资估算为1050万元,包括2个项目;具体投资金额见附表1。
2.资金筹措
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源头污染监管、污染地块排查、农用地分类管控及污染治理修复等项目以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为主。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项目,采用“责任单位为主、多元筹措辅助”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筹措资金;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治理资金。对于公益性较强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污染地块治理,可以通过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予以筹措。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和环保产业发展。
通过实施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全面提升全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土壤环境保护模式,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全面发挥。
环境效益:污染农田和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后,通过削减污染物的浓度或控制污染物的活性,改善了土壤污染状况,提高了土壤质量,降低了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减少或规避了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经济效益:污染农田通过土壤修复治理后,提高了农田土壤功能和价值,修复好的农田能保障农作物产量和农产品质量,做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创造直接经济效益。污染地块通过修复治理后,明显提升建设土地的出让金,有利于区域的招商引资,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社会效益:污染农田通过土壤修复治理后,能够增加农民就业,改善“米袋子”、“菜篮子”和“水缸子”的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污染地块通过修复治理后,能够改善地块周围居民的居住环境,减少暴露风险,有利于区域社会形象和地位的提升,同时减少由污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发生,促进社会和谐。开展土壤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能够不断增强居民生态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参与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切实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部门协作机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环保、经济信息、城乡建设、农业、林业、国土、规划、市政等部门土壤污染防治协同监管与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间联动机制,确保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作有序推进。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重点企业要落实土壤治理与修复规划的责任主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担负起本区域、本单位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目标责任。
改善基层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设备、调查取证执法装备,保障一线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和环境应急基本需求。2018年底前,环境监管机构要配备土壤污染快速检测仪器和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设立专门资金,定期开展或组织参加土壤环境监测与监管、环境应急以及农业技术服务等专业技术培训。
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健全环保、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对造成土壤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积极引导公众、新闻媒体、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监督;实施污染物名称和来源、排放方式、浓度及总量,以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从时间、载体、方式与内容等方面营造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表1. 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
附表2. 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任务分解表
附表3. 永川区环境调查风险评估类项目
附表4. 永川区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名单
附表5. 永川区土壤环境监管重点企业名单
附图1. 永川区疑似污染地块位置分布图
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
序号 |
项目 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 年限 |
投资 (万元) |
牵头 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一)夯实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 |
1.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 |
①全面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查明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
2018 |
1000 |
区农委 |
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食药监分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 |
②组织环保、农业、国土、粮食、食品药监部门排查农用地或农产品超标区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2018 |
200 | |||||
2 |
2.污染地块风险排查及调查评估 |
①开展污染地块的风险排查。根据永川区产业结构及历史沿革,开展工业企业原址场地,重点是化工、医药、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企业用地,已停用的集中式污染治理场所,已关闭或搬迁的加油站,已封井的页岩气钻探、开采场地等污染场地风险排查,评估土壤污染潜在的环境风险。2020年底前,掌握永川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
2018-2020 |
100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 | |
②对附表3中24个疑似污染地块进行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及土壤治理修复项目、风险管控项目和用途限制项目清单,确保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率达到95%。 |
2018-2020 |
1700 | |||||
3 |
3.加强土壤污染状况的动态监测 |
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严格按照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18年底前,加密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完成永川区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
2018-2020 |
500 |
区环保局、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 |
区规划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局 | |
4 |
4.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 |
①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永川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列入名单的企业自2018年起,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
2018-2020 |
30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
②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落实重金属风险防控措施,完成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项目和年度目标任务;到2020年,重庆跃进机械厂有限公司、重庆液压机电有限公司等现有重金属企业铬年度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10%。 |
2018-2020 |
500 | |||||
5 |
5.加强城镇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
①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到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稳定达到A级。 |
2018-2020 |
200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计生委 | |
②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和尾矿库排查整治,对存在环境污染和环境安全隐患的渣场,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治理工作。 |
2018 |
300 | |||||
③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镇级全覆盖,重点解决城区个体诊所、农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
2018-2020 |
1000 |
区卫生计生委 |
区环保局 | |||
④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方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开展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置工作,实施的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处置能力300吨/日。 |
2018-2020 |
20000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环保局、区国土房管局、区食药监分局 | |||
⑤完善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加快建设陈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200 吨/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场(点)。 |
2018-2020 |
10000 | |||||
6 |
(二)落实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 |
1.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 |
2020年6月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编制农用地分类清单,划定结果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
2018-2020 |
50 |
区农委 |
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7 |
2.优先保护类 |
①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川区78.34万亩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电镀、危险废物处置、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 |
2018-2020 |
500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
②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防范农用地(特别是种粮用耕地)新增污染。 |
2018-2020 |
20 | |||||
③2020年底前,以永川区产粮油基地为重点,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建设高标准农田8万亩。 |
2017-2020 |
2677 | |||||
④加强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管,开展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分布空间范围内的污染风险源排查,加强具有潜在污染的风险源治理。 |
2018-2020 |
100 | |||||
8 |
3.安全利用类 |
①2018年底前,以永川区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为基础,结合全区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
2018 |
50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 | |
②到2020年,完成全区3.194万亩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
2018-2020 |
5500 | |||||
9 |
4.严格管控类 |
对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要及时退耕还林或调整种植结构。到2020年,全区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0.129万亩。 |
2018-2020 |
400 |
区农委 |
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局 | |
10 |
5.污染农用地的治理与修复 |
①2018年底前,根据永川区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结果,在明确农用地土壤污染物、污染程度、污染面积及分布的基础上,制定永川区农用地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方案。 |
2018 |
50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 | |
②到2020年,完成全区1.071万亩受污染耕地的治理修复。 |
2018-2020 |
3200 | |||||
11 |
6.实施农业清洁生产 |
①合理使用化肥,切实推进化肥“零(负)增长”行动,减少和降低农业面源污染。2020年底前,永川区化肥施用总量减少到1.8万吨/年,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2%,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3%以上,农作物秸秆还田率提高到60%以上,畜禽粪便养分利用率(还田率)提高到83%以上。 |
2018-2020 |
300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供销社、区商务局 | |
②科学施用农药,推进农药“零(负)增长”,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2020年底前,永川区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农药使用量减少1%以上。 |
2018-2020 |
1000 | |||||
③强化灌溉水水质管理,严格执行《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2020年底前,全区设计灌溉面积2000亩及以上灌区的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
2018-2020 |
1500 | |||||
12 |
7.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
①开展小安溪河水体达标综合整治。 |
2018-2020 |
8693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商务局 | |
②开展大陆溪河水体达标综合整治。 |
2018-2020 |
8456 | |||||
③开展九龙河水体达标综合整治。 |
2018-2020 |
5982 | |||||
④深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2020年底前,确保全区所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达到90%以上。 |
2018-2020 |
39 | |||||
⑤开展乡村村庄保洁行动。大力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2020年底前永川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75%。 |
2018-2020 |
2000 | |||||
⑥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2020年底前永川区各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95%以上。 |
2018-2020 |
1000 | |||||
⑦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18年底前,在九龙河蔬菜产业带设置示范区,优先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20年底前,逐步推广到全区。 |
2018-2020 |
500 | |||||
13 |
(三)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1.污染地块环境治理与修复 |
对24个疑似污染地块进行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评估后,对划定为治理修复类的项目进行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
2018-2020 |
12000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14 |
2.污染地块风险管控 |
根据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场地实施风险管控,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明确有关责任主体,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
2018-2020 |
1000 | |||
15 |
3.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 |
2020年底前,按照重庆市下达的历史遗留及关闭矿山复垦利用计划,完成辖区内31.61公顷的废弃矿山复垦综合治理,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17.5%。 |
2018-2020 |
1900 |
区国土房管局 |
区环保局、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 | |
16 |
(四)监管、监测能力建设 |
1.监测、监管设备配置 |
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设备、调查取证执法装备,包括土壤污染快速检测仪器和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等仪器。 |
2018 |
1000 |
区环保局、区农委 |
|
17 |
2.土壤污染防治培训 |
配备并培训土壤环境监测人员;开展或组织参加土壤环境监测与监管、环境应急以及农业技术服务等专业技术培训。 |
2018-2020 |
50 |
区环保局、区农委 |
| |
合计 |
4类17项37小项 |
93497 |
|
|
*:落实单位均包括各街道办事处和各镇人民政府,因此不在表中列出。
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任务分解表
附表2-1. 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年任务分解表
主要 任务 |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一)夯实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 |
1 |
加快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 |
全面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土壤污染状况,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详查工作。统筹各方力量科学安排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核实及软件操作等工作,确保辖区区域详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018年底前,查明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
区农委 |
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食药监分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 |
2 |
开展污染地块风险排查及调查评估 |
①根据永川区产业结构及历史沿革,开展工业企业原址场地,重点是化工、医药、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企业用地,已停用的集中式污染治理场所,已关闭或搬迁的加油站,已封井的页岩气钻探、开采场地等污染场地风险排查,每年对新增上述场地开展排查。 ②2018年底前,在污染地块风险排查工作基础上,结合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完成重庆市永川区长辉焦化有限公司原址场地、重庆市上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重庆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原址场地、重庆永川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碳黑车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址场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环南加油站原址场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西北加油站原址场地等首批6块疑似污染地块的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 | |
3 |
加强土壤污染状况的动态监测 |
按照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的原则,分别以农用地和污染地块为对象,科学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基础点位、风险点位、背景点位,严格按照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永川区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
区环保局、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 |
区规划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局 | |
4 |
加强土壤污染源监管 |
①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永川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附表5);督促列入名单的企业自2018年起,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②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落实重金属风险防控措施,到2018年,重庆跃进机械厂有限公司、重庆液压机电有限公司等现有重金属企业铬年度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6%。 ③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和尾矿库排查整治,对存在环境污染和环境安全隐患的渣场,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治理工作。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计生委 | |
(二)落实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 |
1 |
开展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 |
按照国家技术指南要求,将全市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
区农委 |
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2 |
优先保护类 |
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川区78.34万亩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电镀、危险废物处置、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防范农用地(特别是种粮用耕地)新增污染。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
3 |
安全利用类 |
2018年底前,以永川区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为基础,结合全区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提出风险评价、动态监管、修复治理、环境标准、技术手段等要求。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 | |
4 |
严格管控类 |
基于土壤污染风险分析评价结果,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环境风险管控。加快推进种植结构调整,严禁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内种植食用类农产品。将严格管控类耕地优先调出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局 | |
5 |
完成污染农用地的治理与修复 |
2018年底前,根据永川区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结果,在明确农用地土壤污染物、污染程度、污染面积及分布的基础上,制定永川区农用地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方案。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 | |
6 |
实施农业清洁生产 |
①实施《永川区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实施方案》。2018年底前,全区化肥施用总量减少到2.1万吨/年,农作物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88%以上,农作物秸秆还田率提高到58.2%以上,畜禽粪便养分利用率(还田率)提高到81.5%以上。 ②实施《永川区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实施方案》。完善重大病虫害监测体系,集成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减量控害和作物全程解决方案三大技术模式。实现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27%,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6%,农药利用率达38%,农药使用量不增加。 ③严格执行《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加强规模化农作物种植区,特别是设计灌溉面积2000亩及以上灌区,的灌溉水水质监测与管理。对未达到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的,依托现有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等设施,改善灌溉水水质。合理规划并优化灌溉取水点,防止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废水进入农灌系统。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供销社、区商务局 | |
7 |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
①开展小安溪河、大陆溪河和九龙河的水体达标综合整治。通过加强流域面内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严格实施清洁生产,治理城镇、农村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完善流域垃圾收运系统,加强流域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河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等手段完成水体达标综合整治工作。 ②深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养殖总量,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区域,加强畜禽养殖分区管理。 ③大力推进“洁净蓝天”行动,坚决禁止农作物秸秆、田间杂草、果木园林枝叶和农药肥料固体包装废弃物(瓶、袋)野外焚烧。 ④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18年底前,在九龙河蔬菜产业带设置示范区,优先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商务局 | |
(三)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1 |
治理修复类项目 |
根据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将确定存在污染风险的且在用地规划且使用功能已调整为住宅、商业服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或者已发现污染扩散的,并且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优先列为治理修复项目。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2 |
风险管控类项目 |
根据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场地实施风险管控。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环保、国土、规划等部门间联合监管机制。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
3 |
用途限制类项目 |
根据污染地块风险排查结果,将尚未进行调查评估的疑似污染地块、规划和使用功能尚不确定或暂不改变工业用途的污染地块,作为用途限制类项目,规划期间对其规划和使用功能不作调整。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
4 |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 |
严格落实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管理制度,加大矿山总量控制,实施矿山开采全过程环境管理。 |
区国土房管局 |
区环保局、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 | |
(四)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的监督 |
1 |
强化项目立项及实施方案审查 |
参照《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方案》,建设永川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规范项目申报流程,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根据项目实施的紧迫性和前期准备工作的开展情况,将项目进行初步分类,并制定实施计划。 |
区环保局 区农委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2 |
严格项目实施成效综合评估及验收管理 |
严格执行环境和工程监理制度,对治理修复工程全生命周期进行监管。工程完工后,土地使用权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修复效果进行验收评估,编制修复工程验收评估报告,加强验收评估审查力度,确保修复结果可靠。 |
区环保局 区农委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
3 |
强化项目实施的奖励与惩治措施 |
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行业企业自律机制,构建从业单位信用体系。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和人员名单依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终身责任制。 |
区环保局 区农委 |
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工商分区、区人社局 |
* :配合单位均包括各街道办事处和各镇人民政府,因此不在表中列出。
附表2-2. 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9年任务分解表
主要 任务 |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一)夯实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 |
1 |
加快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 |
组织环保、农业、国土、粮食、食品药监部门排查农用地或农产品超标区域。 |
区农委 |
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食药监分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 |
2 |
开展污染地块风险排查及调查评估 |
①根据永川区产业结构及历史沿革,开展工业企业原址场地,重点是化工、医药、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企业用地,已停用的集中式污染治理场所,已关闭或搬迁的加油站,已封井的页岩气钻探、开采场地等污染场地风险排查,每年对新增的上述场地开展排查。 ②2019年底前,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完成其他疑似污染地块的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及土壤治理修复项目、风险管控项目和用途限值项目清单。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 | |
3 |
加强土壤污染状况的动态监测 |
开展灌溉水水质和土壤酸化监测。 |
区环保局、区农委 |
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 | |
4 |
加强土壤污染源监管 |
①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永川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附表5);督促列入名单的企业自2018年起,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②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落实重金属风险防控措施,完成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项目和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包括重庆跃进机械厂有限公司、重庆液压机电有限公司等涉重企业。 ③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镇级全覆盖,重点解决城区个体诊所、农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④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方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开展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置工作,加快建设的餐厨垃圾处理工程。 ⑤完善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加快建设陈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场(点)。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计生委 | |
(二)落实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 |
1 |
开展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 |
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编制农用地分类清单。 |
区农委 |
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2 |
优先保护类 |
加强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管,开展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分布空间范围内的污染风险源排查,加强具有潜在污染的风险源治理。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农用地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造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下降。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
3 |
安全利用类 |
根据具体的土壤污染情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确保粮食作物安全。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 | |
4 |
严格管控类 |
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的受污染耕地,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落实有关措施,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发现污染扩散的,明确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对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要及时退耕还林或调整种植结构。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局 | |
5 |
完成污染农用地的治理与修复 |
有序开展受污染耕地的治理与修复。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 | |
6 |
实施农业清洁生产 |
①实施《永川区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实施方案》。2019年底前,全区化肥施用总量减少到2.0万吨/年,农作物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1%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还田率提高到58.4%以上,畜禽粪便养分利用率(还田率)提高到82%以上。 ②实施《永川区到2020年农药肥使用量零增长实施方案》。全面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减量控害、作物全程解决方案三大技术模式,为实现到2020年农药“零增长”目标打好基础。 ③加强农田灌溉渠道和相关水利工程的养护,落实灌溉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水质长期难以满足灌溉要求的区域,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供销社、区商务局 | |
7 |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
①开展小安溪河、大陆溪河和九龙河的水体达标综合整治。通过加强流域面内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严格实施清洁生产,治理城镇、农村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完善流域垃圾收运系统,加强流域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河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等手段完成水体达标综合整治工作。 ②重点实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解决农村畜禽布局性污染和面源污染。 ③大力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逐步推广到全区。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商务局 | |
(三)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1 |
治理修复类项目 |
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及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清单,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污染地块的土壤治理与修复。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2 |
风险管控类项目 |
区人民政府组织划定风险管控项目的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明确责任主体,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
3 |
用途限制类项目 |
确需调整的污染地块,应当由用地使用权人按国家规定进行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
4 |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 |
组织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行恢复治理,对矿山万利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未按规定恢复治理的,依法查处。 |
区国土房管局 |
区环保局、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 | |
(四)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的监督 |
1 |
强化项目立项及实施方案审查 |
严格审查污染地块数量、分布、面积及空间位置,所控制污染物种类及指标值,污染治理的技术方案。 |
区环保局 区农委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2 |
严格项目实施成效综合评估及验收管理 |
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污染地块经治理与修复,并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
区环保局 区农委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
3 |
强化项目实施的奖励与惩治措施 |
依法落实国家及重庆市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从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且取得良好成效的企业税收优惠。用行政、法律与经济手段严防项目实施中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实施项目监管。 |
区环保局 区农委 |
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工商分区、区人社局 |
* :配合单位均包括各街道办事处和各镇人民政府,因此不在表中列出。
附表2-3. 永川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20年任务分解表
主要任务 |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一)夯实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 |
1 |
加快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 |
组织环保、农业、国土、粮食、食品药监部门排查农用地或农产品超标区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区农委 |
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食药监分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 |
2 |
开展污染地块风险排查及调查评估 |
①根据永川区产业结构及历史沿革,开展工业企业原址场地,重点是化工、医药、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企业用地,已停用的集中式污染治理场所,已关闭或搬迁的加油站,已封井的页岩气钻探、开采场地等污染场地风险排查,每年对新增的上述场地开展排查。2020年底前,掌握永川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②2020年底前,完成24块疑似污染地块(附表3)的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确保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率达到95%。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 | |
3 |
加强土壤污染状况的动态监测 |
①2020年底前,加密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②开展灌溉水水质和土壤酸化监测。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
区环保局、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 |
区规划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局 | |
4 |
加强土壤污染源监管 |
①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永川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附表5);督促列入名单的企业自2018年起,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②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落实重金属风险防控措施,完成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项目和年度目标任务,到2020年,重庆跃进机械厂有限公司、重庆液压机电有限公司等现有重金属企业铬年度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10%。 ③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到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稳定达到A级。 ④开展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置工作,推进的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处置能力300吨/日。 ⑤完善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陈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200 吨/日)。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计生委 | |
(二)落实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 |
1 |
开展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 |
2020年6月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编制农用地分类清单,划定结果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
区农委 |
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2 |
优先保护类 |
2020年底前,以永川区产粮油基地为重点,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建设高标准农田8万亩。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
3 |
安全利用类 |
到2020年,完成全区3.194万亩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 | |
4 |
严格管控类 |
到2020年,全区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0.129万亩。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局 | |
5 |
完成污染农用地的治理与修复 |
到2020年,完成全区1.071万亩受污染耕地的治理修复。加强治理修复过程监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 | |
6 |
实施农业清洁生产 |
①2020年底前,永川区化肥施用总量减少到1.8万吨/年,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2%,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3%以上。 ②2020年底前,永川区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农药使用量减少1%以上。 ③2020年底前,全区设计灌溉面积2000亩及以上灌区的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供销社、区商务局 | |
7 |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
①完成小安溪河、大陆溪河和九龙河的水体达标综合整治。 ②推广“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促进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2020年底前,确保全区所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达到90%以上。 ③大力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2020年底前永川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75%。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2020年底前永川区各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95%以上。 ④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20年底前,逐步推广到全区。 |
区农委 |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商务局 | |
(三)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1 |
治理修复类项目 |
到2020年,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2 |
风险管控类项目 |
区人民政府组织划定风险管控项目的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
3 |
用途限制类项目 |
确需调整的污染地块,应当由用地使用权人按国家规定进行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
区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
4 |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 |
2020年底前,按照重庆市下达的历史遗留及关闭矿山复垦利用计划,完成永川区31.61公顷的废弃矿山复垦综合治理,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17.5%。 |
区国土房管局 |
区环保局、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 | |
(四)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的监督 |
1 |
强化项目立项及实施方案审查 |
严格审查污染地块数量、分布、面积及空间位置,所控制污染物种类及指标值,污染治理的技术方案。 |
区环保局 区农委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2 |
严格项目实施成效综合评估及验收管理 |
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污染地块经治理与修复,并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
区环保局 区农委 |
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规划局 | |
3 |
强化项目实施的奖励与惩治措施 |
依法落实国家及重庆市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从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且取得良好成效的企业税收优惠。用行政、法律与经济手段严防项目实施中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实施项目监管。 |
区环保局 区农委 |
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工商分区、区人社局 |
* :配合单位均包括各街道办事处和各镇人民政府,因此不在表中列出。
永川区环境调查风险评估类项目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行业 类型 |
项目内容 |
项目地址 |
地块坐标 |
地块面积(公顷) |
规划使用 功能 | |
经度(东经) |
纬度(北纬) | ||||||||
1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市永川区建平机焦厂 |
焦化 |
疑似有机物污染 |
宝峰镇龙凤桥村 |
105°45'21.59" | 29°16'26.4" |
0.4 |
工业企业用地 |
2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市永川区黄墙机焦厂 |
焦化 |
疑似有机物污染 |
胜利路街道办事处黄墙四队 |
105°52'19.2" | 29°22'19.2" |
0.67 |
工业企业用地 |
3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市家和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原重庆市永川区花桥机焦厂) |
焦化 |
疑似有机物污染 |
三教镇永玻村 |
105°52'44.4" | 29°32'20.4" |
2 |
不详 |
4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市双业化工有限公司 |
焦化 |
疑似有机物污染 |
三教镇太阳村 |
105°53'6" | 29°30'10.8" |
2 |
工业企业用地 |
5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天安碳精厂 |
焦化 |
疑似有机物污染 |
临江镇高滩村梅家七队 |
105°56'38.4" | 29°12'18" |
0.9 |
不详 |
6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焦化 |
疑似有机物污染 |
双石镇 |
105°48'3.6" | 29°23'16.8" |
- |
不详 |
7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市旺和焦碳厂 |
焦化 |
疑似有机物污染 |
临江镇高滩村新潮房村民小组 |
105°55'58.8" | 29°12'43.2" |
- |
不详 |
8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市永川区长辉焦化有限公司 |
焦化 |
疑似有机物污染 |
胜利路街道办事处永钢村二组 |
105°53'16.8" | 29°24'3.6" |
6.67 |
不详 |
9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市上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焦化 |
疑似有机物污染 |
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云峰村 |
106°0'36" | 29°25'44.4" |
- |
不详 |
10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永川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碳黑车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焦化 |
疑似有机物污染 |
南大街街道办事处黄瓜山村 |
105°52'8.4" | 29°15'32.4" |
- |
工业企业用地 |
11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永福实业有限公司(焦碳生产线) |
焦化 |
疑似有机物污染 |
永荣镇子庄村 |
105°41'6" | 29°24'18" |
2 |
不详 |
12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市永立煤焦化有限公司 |
焦化 |
疑似有机物污染 |
双石镇一村四社 |
105°49'40.8" | 29°24'18" |
4.5 |
工业企业用地 |
13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市永川区飞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机械 |
疑似重金属、有机物污染 |
箕山路194号 |
105°54'25.2" | 29°22'12" |
- |
不详 |
14 |
(拟)搬迁重点企业 |
重庆跃进机械厂有限公司 |
机械 |
疑似重金属、有机物污染 |
化工路1号 |
105°55'8.4" | 29°21'3.6" |
14.27 |
拟商业住宅用地或公共服务用地 |
15 |
(拟)搬迁重点企业 |
重庆西源凸轮轴有限公司 |
机械 |
疑似重金属、有机物污染 |
三星北路12号 |
105°56'20.4" | 29°20'42" |
11.33 |
拟商业住宅用地 |
16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市永川区顺江皮革有限公司* |
制革 |
疑似重金属污染 |
陈食街道办事处莲花村高山一社 |
105°56'27.6" | 29°19'22.8" |
- |
工业企业用地 |
17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市永川区莲花制革有限责任公司* |
制革 |
疑似重金属污染 |
陈食街道办事处莲花村高山一社 |
105°56'27.6" | 29°19'22.8" |
- |
工业企业用地 |
18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市永川区精艺皮业有限公司* |
制革 |
疑似重金属污染 |
陈食街道办事处莲花村高山一社 |
105°56'27.6" | 29°19'22.8" |
0.8 |
工业企业用地 |
19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市永川区精鹏制革有限公司* |
制革 |
疑似重金属污染 |
陈食街道办事处莲花村高山一社 |
105°56'27.6" | 29°19'22.8" |
- |
工业企业用地 |
20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市永川区银骆皮革厂* |
制革 |
疑似重金属污染 |
陈食街道办事处莲花村高山一社 |
105°56'27.6" | 29°19'22.8" |
- |
工业企业用地 |
21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市永川区金华服装辅料厂 |
印染 |
疑似有机物污染 |
临江镇隆顺新集村 |
105°57'32.4" | 29°14'31.2" |
- |
不详 |
22 |
已关停重点企业 |
重庆市永川区宏发釉料厂 |
陶瓷釉料加工 |
疑似重金属、有机物污染 |
双石镇 |
105°49'33.6" | 29°24'10.8" |
- |
工业企业用地 |
23 |
已搬迁的加油站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环南加油站 |
加油站 |
疑似有机物污染 |
内环东路 |
105°55'1.2" | 29°21'7.2" |
0.07 |
商业住宅用地 |
24 |
已搬迁的加油站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西北加油站 |
加油站 |
疑似有机物污染 |
昌州大道西段 |
105°53'13.2" | 29°22'26.4" |
0.07 |
商业住宅用地 |
*:重庆市永川区顺江皮革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莲花制革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永川区精艺皮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精鹏制革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银骆皮革厂等5个制革企业同处于原永川区莲花制革园区内,因此附图1中以“疑似污染的制革园区”表示。
永川区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名单
序号 |
区域名称 |
面积(平方公里) |
备注 |
1 |
凤凰湖园区 |
21 |
涉重企业 |
2 |
港桥工业园区 |
46.8 |
危废处理 |
3 |
三教园区 |
11.64 |
铸造 |
4 |
永川区垃圾填埋场 |
0.15 |
垃圾填埋场 |
永川区土壤环境监管重点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 |
1 |
川亿电脑(重庆)有限公司 |
电镀 |
2 |
重庆航凌电路板有限公司 |
电镀 |
3 |
重庆跃进机械厂有限公司 |
电镀 |
4 |
乔国皮革制品(重庆)有限公司 |
制革 |
5 |
重庆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冶金再生铝 |
6 |
精永再生资源回收(重庆)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处置 |
7 |
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危险废物处置 |
8 |
重庆乾冶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处置 |
9 |
重庆双丰化工有限公司 |
化工 |
10 |
重庆市永川区昊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化工 |
11 |
重庆市腾力化工有限公司 |
化工 |
12 |
重庆凯特化工有限公司 |
化工 |
13 |
重庆大安盈德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化工 |
14 |
重庆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 |
15 |
重庆市永川化学制品厂 |
农药 |
16 |
重庆丰化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 |
17 |
重庆华创药业有限公司 |
制药 |
18 |
重庆西源凸轮轴有限公司 |
机械加工 |
(永规文〔2018〕033-区府办025)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印发
国务院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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