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永川府办发〔2018〕123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川区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3日
永川区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提升行动方案
为将城区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从“拉臂钩箱体+拉臂钩车辆+随时倾倒垃圾”调整为“垃圾桶+后装压缩车+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培养市民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的良好习惯,切实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确保我区环境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作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扎实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城市环卫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创造与成渝经济区节点城市相匹配的城市环境,让城市更加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使永川成为“近悦远来”的美好旅游城市,不断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区委主要领导关于城区垃圾收运系统升级“可做为‘三城同创’第一件让群众感受到的事”批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完善机制、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以“三城同创”为抓手,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推动城区垃圾收运系统升级。到2018年年底前,完成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垃圾桶+后装压缩车+定时定点投放垃圾”收运系统设备配置,现有拉臂钩箱体逐步移出城区主、次干道,全面开展定时定点垃圾收运工作,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现“二小时循环收运”和垃圾不落地目标,到2020年保障“三城同创”顺利通过国家评审。
三、工作内容
(一)主要任务
全面推行“垃圾桶+后装压缩车+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的垃圾收运模式,提高垃圾收运效率,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现“二小时循环收运”和垃圾不落地。门店、小区自行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并放在店面内和小区内,不得将垃圾收集容器堆放在市政道路上。执法部门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民行为。
(二)收运方式
1. 沿街门店
沿街门店由区城市管理局和新城建管委、凤凰湖园区管委会,组织后装压缩车错开交通高峰期定时收运,每天分4个时段(早上5:00-7:00时,9:00-11:00,15:00-17:00,19:00-21:00)。
无物业管理的门店由所属各社区统一组织各店面定时定点投放,区城市管理局和新城建管委、凤凰湖园区管委会组织后装压缩车二小时循环收运。
有物业管理的门店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组织各店面定时定点投放到区城市管理局和新城建管委、凤凰湖园区管委会的后装压缩车,或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转运至小区内集中收运。
2. 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社区
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合理设置垃圾桶固定上车点,由所属社区统一组织居民定点投放,由区城市管理局和新城建管委、凤凰湖园区管委会组织后装压缩车按“早、中、晚”三个时段收运。有条件的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小区可将主次干道拉臂钩箱体调整至巷内或者小区内安放收运垃圾。
通道狭窄、不适宜组织后装压缩车通行的巷道、楼院,利用小型电瓶垃圾车将垃圾收运至就近垃圾站进行转运。
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自行配置收运设备并将生活垃圾运至城区压缩中转站。
3. 果皮箱及道路清扫垃圾由该路段清扫保洁工人利用保洁车收集,区城市管理局和新城建管委、凤凰湖园区管委会组织后装压缩车在规定的时段沿路进行收运。
4.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工业、商业企业(包括厂矿、学校、农贸市场、超市、酒店、餐饮店等),自行配置收运设备并将生活垃圾运至城区压缩中转站。
(三)网格划分
1.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老城区一环路以内和新城区成渝高速以南、渝西大道东段以南(含)、兴龙大道以西(不含)、一环路以北、红河南路以东(含)的中央片区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划分为5组25个网格片区(详见附件2),并落实垃圾收运。
第一组(胜利路片区组):胜利路、胜利南路、胜利北路、石油路、枣园路、桂山路、荫山路、华滨路、车管理所支路、西大街西段、文曲路、青城路、环南路。重点:名豪、月源市场、蚂蝗桥市场、青城路、环南路。
第二组(南大街片区):南大街、科园路、新南路、新泰路、火车站南路、泸州街、永师路、一环路。重点:客运中心、商贸城、川东市场、一环路沿线、泸州街。
第三组(中山路片区):环北路、玉北路、官井路、水东门、大什字、乾兴路、肖家冲、东科家具城、东岳路、望北路1、2、3号站、望城坡、化工路、老高速路口。重点:跳蹬市场、东岳市场、大什字、凉亭子、望北路123号站。
第四组(新城片区):红河大道(东、西、南、北、中路)、人民大道(东、西、南、北路)、汇龙大道、卧龙路(东、中、西路)、星光大道、昌州大道、子庄路。重点:文理学院片区、华创商圈、万达商圈、华贸国际、红河市场、清华苑、红河小学、卧龙路。
第五组(繁华闹市区):西大街、205支路、骑龙街、娄子街、西外老街、万金路、下街子、大小南门、英井路。重点:渝西广场、梅西广场、老街市场、玉屏市场、俊豪中央大街、金三角。
2. 新城建管委和凤凰湖园区管委会负责辖区收运网格的划分,并落实垃圾收运。
(四)车辆及设施配备
1. 每个组配备后装压缩车5台。其中:3台后装压缩车用于沿街门店定时定点循环收运;1台挂桶式后装压缩车用于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固定垃圾点的垃圾收运;1台翻斗式后装压缩车用于果皮箱和道路清扫垃圾的沿路收运。
每个组配备小型电瓶垃圾车1台。用于巷道、楼院垃圾的收集、转运。
每个小组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适当位设置垃圾固定投放点20个,配备240升或120升垃圾桶600个,用于收集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的垃圾。
城市管理局管理范围内配备高温高压清洗机14台,用于对垃圾桶和垃圾固定投放点设施进行清洗。
配备备用后装压缩车2台,用于对维修、保养、年审期间垃圾收运车辆进行替换作业。
2.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园区管委会根据各自辖区垃圾收运工作的实际,合理配置车辆及设施、设备,开展垃圾收运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
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单位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引导市民养成生活垃圾定时定点规范投放习惯。(宣传方案详见附件1)
(二)设备配置阶段(2018年7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
区城市管理局和新城建管委、凤凰湖园区管委会落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配置。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0月1日起)
合理设置垃圾桶,彻底移除城区垃圾拉臂钩箱,全面启动“垃圾桶+后装压缩车+定时定点倾倒垃圾”作业模式。
五、职责分工
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制定、组织实施“垃圾桶+后装式压缩垃圾车+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建设方案,组织采购配备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实施城区 “二小时循环收运”计划。负责加大市容环境卫生执法力度,依照《重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力量、严格执法,加大对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影响市容市貌、污染环境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新城建管委、凤凰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所属辖区垃圾收运设备配置、定时定点收运。
胜利路办事处、南大街办事处、中山路办事处负责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本辖区垃圾治理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引导社区区居民、个体经营户,以及物业公司、宾馆、旅店、医院、诊所、药店、餐饮、学校、市场、超市以及大型酒店等企事业单位垃圾收运整治、规范,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检查、考核,协调处理垃圾收运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辖区居民满意度。组织安排本辖区无物业管理社区垃圾“不落地污染,不出巷装运”,临街门面摊位垃圾“定时投放、定点收运”工作,定期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加大对本辖区内物业公司监管力度。协调落实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小区垃圾固定上车点位置。负责拉臂箱体拆除后过渡期管理,现场监督、引导市民到指定垃圾点投放,防止垃圾落地反弹。
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督促各小区物业公司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垃圾容器的配置、存放、清运作业等工作,加强对各物业管理公司临街门店垃圾收运按本方案实施的监管、考核,并纳入企业年度综合考评。
区商务局负责农贸市场、酒店、超市等商业企业指导、督促工作。重点组织对农贸市场、大型酒店、超市的垃圾前端整治,确保垃圾收转归置过程中不得出现垃圾二次落地现象,区域内垃圾运输通道畅通,负责对各农贸市场、大型酒店超市按期进行重点检查、考核。
区教委负责各学校的指导、督促工作。组织各校开展垃圾收运整治、规范行动,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从小培养学生垃圾分类投放、不乱丢乱弃生活垃圾的良好习惯。
区工商分局负责各商业门店的宣传、指导、督促工作。
区食药监分局负责各餐饮门店的宣传、指导、督促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加大力度,查处停车堵塞垃圾通道、垃圾桶上车点等违章行为。
区财政局负责城区“垃圾桶+后装压缩车+定时定点投放垃圾”收运系统建设、运行提供资金保障。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提升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督查督办工作。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提升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作舆论宣传报道,提升市民爱护环境意识,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区级有关部门、城区各街道办事处、新城建管委、凤凰湖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处理各种矛盾,保障提升行动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二)资金保障。区财政局要确保专项经费足额拨付,区城市管理局、新城建管委、凤凰湖园区管委会、中山路街道办事处、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南大街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垃圾收运设备采购和工作运行经费测算,并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最大限度发挥投入经费的效益,为提升城市洁净水平和环境形象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执法保障。区城市管理局是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乱扔乱倒垃圾及污水的个人或单位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乱倒垃圾的,除责令其改正外,抄送其所在单位。
附件:1.永川区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三年提升行动宣传方案
2.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网格化管理责任分解表
附件1
永川区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三年提升行动宣传方案
为将城区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从“拉臂钩箱体+拉臂钩车辆+随时倾倒垃圾”调整为“垃圾桶+后装压缩车+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培养市民定时定点倾倒垃圾的良好习惯,切实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确保我区环境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内容
1. 召开会议。组织全区相关人员召开关于提升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会议,传达城区垃圾不落地、袋装化,垃圾定时、定点、定投,垃圾分类,主次干道移除拉臂钩箱体等会议精神。
2. 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围绕垃圾收运等宣传内容,在城区重点区域、繁华中心区域、露天广场等组织和策划开展垃圾收运工作大型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3. 公示栏和电梯张贴宣传画。制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你参与更精彩》、《爱护永川环境 拒绝垃圾乱扔》宣传画10000余张,在有物业管理小区电梯、密集商圈公示栏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公示栏张贴进行宣传。
4. 网络和报纸宣传。在永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永川日报》设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专题”栏目,在专题网页中提供“永川区生活垃圾收运相关宣传片”和“永川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录音宣传资料”下载和在线播放服务,提供各类宣传资料学习下载。在我区网民较为集中和活跃的“茶竹永川”论坛设置“垃圾收运处理专题”,及时收集网民的意见、建议、反馈解决情况。
5. 电视台专题报道。制作改变城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系列报道《改变垃圾收运模式 共创文明清洁城市》、《创建文明城区 共同参与搞好城市环境卫生》等在永川电视台进行循环宣传。
6. 喇叭宣传。永川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人员利用喇叭深入各居民楼院、院坝广泛宣传市民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垃圾袋装化的良好习惯,科学分类处理垃圾。
7. 蹲点宣传。安排专人在城区生活垃圾乱扔现象严重位置蹲点宣传,发放宣传单,并进行现场口头纠正。
二、宣传方式
采用重点宣传和广泛宣传相结合的形式,由区政府牵头,相关责任部门协调配合,委托专业的策划公司,在全区范围内系统地组织各种宣传活动,促进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垃圾不落地、垃圾分类等工作在全区形成共识。
三、宣传时间
2018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期间,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单位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引导市民养成生活垃圾定时定点规范投放习惯。
四、宣传范围和对象
宣传范围:城区办事处和新城管委会、凤凰湖工业园区。重点在城区、中山路办事处、胜利路办事处、南大街办事处等开展宣传活动。
宣传对象:宣传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私营业主、物业公司、大中小学学生、村(社区)居民等。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必须高度重视垃圾收运系统工作的前期宣传活动,作为2020年全区三城同创的重要保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工作联络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投入,扎实推进。保证宣传活动各项资金及时到位。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宣传工作的资金投入,把宣传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中,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基层宣传工作。
(三)做好宣传,执法保障。区城市管理局是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乱扔乱倒垃圾及污水的个人或单位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乱倒垃圾的,除责令其改正外,抄送其所在单位。
附件2
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网格化管理责任分解表
序号 |
片区 |
路段 |
重点区域 |
垃圾收运管理 |
垃圾投放管理 | ||||||
车辆 |
人员 |
责任 单位 |
责任 领导 |
背街垃圾集中点 |
沿街垃圾袋装定投 |
责任单位 |
责任 领导 | ||||
1 |
胜利路片区 |
胜利路、萱花路、箕山路、萱中、萱小 |
名豪商圈 |
1 |
3 |
环卫所(张晋) |
唐光金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胜利路办事处 |
车管理所支路、西大街西段、文曲路 |
月源市场 |
1 |
3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
枣园路、桂山路、荫山路、华滨路 |
蚂蝗桥市场 |
1 |
3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
胜利南路、胜利北路、青城路 |
青城路 |
1 |
3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
青城路、石油路、城南路、内环南路 |
环南路 |
1 |
3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
2 |
南大街片区 |
火车站南路、农机市场、客运中心商圈 |
客运中心 |
1 |
3 |
环卫所(谢祥祝) |
唐治斌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南大街办事处 |
永师路(客运中心-毛家坡)、商贸城商圈 |
商贸城 |
1 |
3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
科园路、新南路、新泰路 |
川东市场 |
1 |
3 |
10-15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
一环路(科创学院-双河2号桥) |
一环路沿线 |
1 |
3 |
5-8个 |
10公里 |
属地社区 | |||||
南大街、半边街、皮蛋仓库、九点利 |
泸州街 |
1 |
3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
3 |
中山路片区 |
玉北路、官井路、水东门、民生路 |
跳蹬市场 |
1 |
3 |
环卫所(申开国) |
戴军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中山路办事处 |
环北路、东岳路 |
东岳市场 |
1 |
3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
大什字、乾兴路、十一中、老高速路口 |
大什字 |
1 |
3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
肖家冲、渝西风情街、人民医院 |
凉亭子 |
1 |
3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
望北路1、2、3号站、望城坡、化工路 |
望北路1、2、3号站 |
1 |
3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
4 |
新城区 |
红河大道东、西、南、北、中路,子庄路 |
文理学院片区 |
1 |
3 |
环卫所(喻文龙) |
盛书华 |
2-3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新城区管委会 |
人民大道(东、西、南、北路)、人民广场、汇龙东一路 |
华创商圈 |
1 |
3 |
2-3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
汇龙大道、三星路 |
万达商圈、清华苑 |
1 |
3 |
2-3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
昌州大道、玉清东、西路 |
红河市场、清华苑 |
1 |
3 |
2-3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
星光大道、卧龙路(东、中、西路) |
红河小学、卧龙路 |
1 |
3 |
2-3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
5 |
繁华闹市区 |
西大街、玉屏路、丽人街、重百商圈 |
渝西广场 |
1 |
3 |
环卫所(张志杰) |
陈跃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胜利路办事处 |
西外老街、大巷子、滨河路公园段 |
梅西广场、老街市场 |
1 |
3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
西大街、C型圈、205支路、玉南商城 |
玉屏市场 |
1 |
3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南大街 | ||||
骑龙街、娄子街、滨河路、沃尔玛 |
俊豪中央大街 |
1 |
3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中山路办事处 | ||||
万金路、下街子、大、小南门 |
金三角、上游小学 |
1 |
3 |
5-8个 |
6-8公里 |
属地社区 |
(永规文〔2018〕048-区府办036)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印发
国务院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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