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渝文备〔2016〕68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15〕9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98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92


永川区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预算法》,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管,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永川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必要性

2009年我区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以来,在规范预算单位资金收支行为、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引导银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我区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在原财政局资金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预算单位通过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设的“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不符合国家国库管理制度规定;

2.单位资金划转增加支付中心这个环节,支付中心行使了代理银行职能,脱离了人民银行监管,存在资金安全隐患;

3.阻碍预算管理、公务卡和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推进,影响财政管理改革。

目前这种国库支付模式已不适应现代财政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势在必行。

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重庆市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加快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主体不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改变单位预算执行主体,不改变单位会计责任主体,实行“四个不变”,即: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自主权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预算单位经济责任不变。

2.统一规范。合理确定区财政局、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资金收支按统一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安全有保障。

3.简便高效。实行由国库集中支付为主的资金支付方式,合理设置财政资金申请和支付程序,尽可能简化中间环节,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预算单位用款便利和快捷。

4.积极稳妥。在遵循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方向的前提下,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积极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三、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制定和完善《永川区区级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永川区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银行清算办法》等,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强化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及资金支付实时监控。建立规范、高效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切实增强国库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二)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必须按规定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预算单位原有账户,将全部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主要包括:

1.国库单一账户(即国库存款账户):由区财政局在人民银行永川中心支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支活动,与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和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2.财政零余额账户:由区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用于直接支付和清算。

3.单位零余额账户:经区财政局批准由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用于授权支付和清算。

4.财政专户:区财政局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在代理银行开设用于管理核算特定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

5.特设账户:按国务院、财政部和重庆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经区财政局审批由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特设专户,用于管理核算单位特殊专项资金。

(三)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方式

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单位支付行为,减少资金运行环节,提高资金运行效率,按照不同的支出项目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区财政局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供应者,下同)账户,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和非运转经费性项目支出等。

2.财政授权支付。由预算单位在区财政局批准的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给收款人,主要包括非统发人员工资和单位零星支出等。财政授权支付采取转账支付和现金支付方式。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筹备阶段(2015年7―9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出台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资金支付办法等配套文件,印制各种传递票据,选择代理金融机构,落实代理窗口,安装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系统,设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二)选择试点阶段(2015年10月―2015年12月)。首批选择5-10个单位,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试点。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月1日起)。进一步总结试点阶段的经验,在区级预算单位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016年6月底前,实施镇街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最终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

五、部门职责

(一)区财政局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确定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合理调度财政资金,办理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加强对单位资金使用监督,会同人民银行协调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二)人民银行永川中心支行

负责办理国库单一账户日常业务和财政资金清算业务,会同区财政局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制度,加强对代理银行的监督管理,及时准确向区财政局报送国库账户收支信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代理银行

负责办理财政性资金支出业务,不得违规支付资金;准确、及时办理资金清算业务,按时向区财政局、预算单位、人民银行永川中心支行报送资金支付信息,接受区财政局和人民银行永川中心支行的管理和监督。

(四)预算单位

负责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在区财政局批准的额度内提交直接支付申请,办理授权支付业务,对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配合区财政局对本单位的预算执行、资金申报和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保障措施

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需要财政、人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紧密合作,需要先进的管理软件和强大的网络支撑,以实现完善国库管理制度的目标。

(一)加强国库改革工作领导。在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区财政局具体负责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日常工作,人行、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专人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要建立部门联系机制,研究国库改革相关政策、制度,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顺利进行。

(二)提高预算编制工作水平。结合我区的实际,必须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调整预算编制时间,建立健全单位基本数据库,完善预算编制定额,细化预算编制。编制财政收支三年规划,建立预算项目库,逐步使全区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创造条件。

(三)清理整改存量财政专户。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核准重庆市市县级存量财政专户有关情况的通知>的通知》(渝财库﹝2014﹞65号)要求,由区财政局牵头对存量财政专户进行清理,并按财政部的核准意见,对财政专户进行撤销或合并,确保2016年底全面完成清理整改任务。

(四)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会计集中核算在我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曾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要求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的通知》(渝财会﹝2014﹞86号)“对委托财政集中核算的单位,应逐步转为由单位进行会计核算或由单位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的规定,区财政局将逐步把会计集中核算业务归还预算单位和各镇街,并妥善处理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工作。

(五)建立健全国库管理制度。根据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内容,由区财政局牵头会同人民银行永川中心支行制定《永川区区级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配合人民银行永川中心支行制定《永川区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银行清算办法》,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等相关制度,保障我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正常运行。

(六)加快国库收支系统建设。加快建设适应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需要的计算网络系统和覆盖区财政局、人民银行永川中心支行、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政收入缴库、资金支付、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和信息反馈等业务的科学管理和安全高效运行。

(七)强化部门协作制约机制。区财政局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监督机制。区人民银行永川支行要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商业银行的监控。区审计局要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强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和预算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性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日印发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发布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