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渝文备〔2015〕1079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川府发〔2011〕6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重庆市永川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以下简称三权抵押贷款)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渝府发〔2010〕115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永川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区委十二届十五次全委会会议精神,坚持以民生为导向,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土地、房屋、林权资源,解决农村融资难,调动农民创业致富积极性,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缩小城乡、区域、贫富三个差距。
二、目标任务
——至2015年底,全区三权抵押融资30亿元以上。
——至2011年底,全区三权抵押融资6亿元以上。其中,农商行永川支行当年新发放3.6亿元,农行永川支行当年新发放1.2亿元,邮政储蓄银行永川支行当年新发放1.2亿元。
——全区三权抵押融资在全市区县中名列前茅。
三、工作思路
围绕缩小三大差距,以加快确权为基础,建立和完善权益评估、风险补偿、资产流转、担保保险、产权交易等机制,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把推进三权抵押贷款工作与促进共同富裕的系列重大举措有机结合起来,互为支撑,互相促进,全力推动永川提速发展、品质发展,加快建设幸福永川。
——与发展微型企业有机结合。支持利用三权抵押贷款,大力发展微型企业。
——与户籍制度改革有机结合。农村居民转户后,继续从事种养殖业、农产品流通、储藏及加工的,支持其利用三权抵押贷款。
——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有机结合。支持三权抵押贷款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倾斜,优先支持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民万元增收项目。
——与农村脱贫脱困有机结合。支持10个市级贫困村和低于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30%的农村人口利用三权抵押贷款,将开发扶贫项目、整合的涉农专项资金项目与三权抵押贷款相结合。
——与土地增减挂钩有机结合。鼓励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贷款,利用复垦土地验收合格证或地票质押贷款,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四、主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陈震为组长,副区长杨华为副组长,区金融办、区农委、区林业局、区国房局、区财政局、区委研究室、区政府研究室、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法制办、区委宣传部、区考核办、人民银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监办、农商行永川支行、农行永川支行、农发行永川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永川支行、重庆银行永川支行、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负责三权抵押贷款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工作人员由人社局行文,从相关部门中抽调,办公室主任由区金融办主任担任。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研究三权抵押贷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推进措施。建立半月报表制度,各银行每月1日、16日,将三权抵押贷款数据报送到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每月1日、16日,将三权抵押贷款担保数据报送至区金融办。区农委、区林业局、区国房局的抵押登记部门每月1日、16日前将抵押登记办理情况报送到区金融办。
(二)加快确权颁证工作
区农委、区林业局、区国房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房屋的确权颁证工作。对未完成的确权颁证工作要加快进度,对急需办理抵押登记贷款的要优先确权颁证。对于新形成的资产,加快清理确权工作。区国房局要抓紧对新建农村房屋进行确权颁证。区林业局要按照“谁投入、谁管护、产权归谁”的原则,加快森林工程确权颁证。
(三)建立风险补偿资金
风险补偿金为金融机构因参与三权抵押贷款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区财政局先期安排1500万元,建立三权抵押风险补偿金,对金融单位补偿比例为50%,其中市级承担20%,区级承担30%。区财政局安排资金4500万元注入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作为三权抵押担保基金,免收客户担保费和保证金,按三权抵押担保金额的1%安排经费给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区财政局要保障三权抵押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经费。区农委牵头制定我区三权抵押不良资产的处置办法。区财政局抓紧制定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相关保险公司要扩大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保险业务范围,加强涉农信贷和涉农保险合作,降低保险费率,鼓励借款人对贷款抵押物进行投保。
(四)简化三权抵押手续
区农委、区林业局、区国房局要严格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房屋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规范操作,简化程序,免收登记抵押费用。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从受理到办结不超过5个工作日。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要简化三权抵押担保流程,不超过5个工作日。各银行在贷款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从调查到审批,不超过7个工作日(需要上级行审批的除外)。
1、贷款申请程序图(略)
2、抵押登记流程图(略)
3、担保申请流程图(略)
(五)切实加大放贷力度
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监办要研究出台三权抵押贷款的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大胆探索,督促和检查三权抵押贷款工作进度;要建立专项考核机制,确保三权抵押贷款实现“三个高于”工作目标,即金融机构三权抵押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增量和占比均高于上年;对于金融机构三权抵押贷款形成不良的,实行尽职免责;协调和解决好银行在推进三权抵押贷款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三权抵押贷款利率在同等条件下优惠5%—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在100万以内的,林权、农村房屋抵押贷款金额在50万以内的,可以不需要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银行要不断完善业务设计和工作流程,开通三权抵押“绿色通道”,提高贷款的办理效率。积极探索组织银团贷款,参与三权抵押贷款工作。相关银行加强对农村基层网点三权抵押贷款业务的考核,建立负责人包镇街、信贷员包村服务机制,实现各村信贷服务的全覆盖。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参与三权抵押贷款。
(六)快速低价进行评估
区农委、区林业局、区国房局要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和建立三权抵押专业评估机构库,评估费按中标价执行,评估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完善农村资产流转体系建设,区农委、区林业局、区国房局要加强土地流转、林权交易、房产交易等市场建设,充分发挥要素市场交易、定价、信息共享、资产处置等功能。
(七)加快组织实施
各镇街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农业服务中心为具体工作部门。村组干部要积极参与,各村要确定一名经办人员,配合区级部门和银行基层机构开展工作。镇街要配合好银行的贷后监管,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区金融办统一印制宣传资料,要充分利用永川电视台、永川日报,加大对三权抵押政策、办理程序、典型案例等宣传力度;各镇街要利用工作会、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创业积极性;要加强诚信教育,借款人逾期不还的,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显示不良借款记录,将影响今后向金融机构的再贷款,要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
(八)强化督查考核
把各镇街、有关部门推进三权抵押贷款工作情况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将确权颁证、抵押登记、流转市场建设、评估机构组织、风险补偿金、担保资金、工作经费等纳入对相关部门的考核;把各镇街的组织领导、三权抵押贷款量、贷后监督检查、不良贷款清收、不良资产处置纳入对镇街的考核,考核细则另行制定。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三权抵押贷款工作的督查。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发放三权抵押贷款的奖励,考核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8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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