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渝文备〔2016〕635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
管理职责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16〕7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管理职责》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7日
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管理职责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工作,现结合永川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6年底,临江河流域稳定达到Ⅳ类水域功能要求;城区河道排水设施进一步规范,河道、河岸生态状况显著改善。到2017年底,临江河流域力争达到Ⅲ类水域功能要求,并逐步建立完善保障临江河流域水环境安全和促进流域水质持续改善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实施范围
(一)临江河流域永川非城区段。
(二)临江河流域永川城区段:即城区萱花河、胜利河、玉屏河、跳蹬河、临江河、红旗河6条河道。
三、具体实施方案
(一)临江河非城区段具体实施方案
1.开展生活污染源整治
(1)建成临江河流域12个集镇污水处理厂。确保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的宝峰等8个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4月底前完成何埂、临江2个在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朱沱、松溉两个污水处理厂确保5月底前开工建设。
(2)建成宝峰、仙龙、吉安、大安、何埂、朱沱、松溉等7个镇街的二三级管网。
(3)完成来苏、永隆、来仪、九中、青峰等5个污水处理厂技改扩能项目。
(4)完成临江河流域撤乡并镇点污水处理站、垃圾收运系统建设,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5)开展何埂、红炉镇(服务宝峰)垃圾中转站建设;加大对生活垃圾点的管理和垃圾清运;开展临江河流域常态化清漂,完成年度清漂任务。
2.开展工业污染源整治
(1)加大凤凰湖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力度,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2)启动大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能建设。
(3)专项整治“十一大”重点行业。开展对重庆树荣化工有限公司、川亿电脑(重庆)有限公司2家“十一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
(4)开展企业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完成川亿电脑(重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设施建设。
(5)查处卫星湖内污染水体的行为。
3.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完成3.1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整治限养区、适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禁养区已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小区)死灰复燃。
4.防治水产养殖污染
(1)制定水产养殖发展规划和管理规范。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
(2)开展专项整治,禁止违法投药,废水养殖及不符合要求的水产养殖。
5.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禁止使用农药及其他有毒物毒杀、捕捞水生生物,严查肥水养殖。适当推广应用病虫害综合防治集成技术。
6. 2017年整治思路
继续开展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巩固取得的整治效果,力争临江河流域达到Ⅲ类水域功能要求。
(1)工业污染治理。一是整治“十一大”食品企业;二是完成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三是中水回用设施建设。
(2)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一是开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二是推进生活垃圾处置工程;继续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3)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取缔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
(4)加大流域内饮用水源保护,进一步巩固流域整治。
(二)临江河城区段具体实施方案
1.开展污水、固体垃圾直排入河综合整治
(1)小区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整治。开展小区雨污管网改造,将居民生活阳台排放水接入生化池,通过污水系统排放。
(2)企业、单位(机关、学校、医院等)、建筑工地污水直排整治。督促污水直排入河的企业单位、建筑工地等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对企业单位、建筑工地污水排放的巡查、监管和处罚。
(3)餐饮废水和农贸市场家禽宰杀污物直排入河整治。规范河道两岸餐馆和农贸市场家禽宰杀场所,餐馆废水、油烟进行分离处理,改造家禽宰杀场所排污设施,污水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杜绝污物直接排入河道。
(4)生活垃圾收运。及时清运河道两岸和河内垃圾,建立城区河道及两岸常态化垃圾清运机制。
2.实施市政设施维修改建和新建工程
改造完善老城区二、三级管网30余公里,着力实现一、二、三级污水管网逐级并网、老城区雨污分流。维修整治堵塞破损老旧排水设施50余处。新建城乡结合部排水设施10余公里和新城区排水管网20余公里。完成128片区污水收集提升工程,启动城西污水处理厂建设。
3.开展河道清淤
完成城区6条河流约21公里河道淤泥清理10万方。
4.建立完善常态化城区河湖管理机制
(1)开展河道常态化巡查。由区环保局、市政园林管理局、水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对乱接排水管道、乱排污等行为进行常态化整治查处,河道(湖)流经属地街道、社区应积极支持配合,并常态化做好自查及宣传工作,有效形成共同保护母亲河(湖)的合力。
(2)实行统一管理维护。确定一家国有公司统一负责城区排水设施(包括污水提升泵站)、补(抽)水泵站、6条河道、3个湖的运管及维护。
5.规范城区下水道接沟和排水许可审批
新建或改造城区排水设施需严格按《永川区城镇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标准执行,由区水务局统一组织建设,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可根据发展需要在所辖范围内组织建设。城区下水道接沟和排水许可事项的行政审批由区水务局统一负责办理。
6.实施生态修复与补水工程
开展补水工程建设,新建小安溪补水泵站(由原小河咀泵站按年提水500~600万方标准改扩建),对萱花河、胜利河、玉屏河、跳蹬河4条河道进行补水。通过卫星抽水泵站对红旗河、兴龙湖进行补水。利用断桥水库对凤凰湖进行补水,加快实施关门山水库至一水厂供水管道工程建设,年内建成松溉长江提水管道延伸工程(三水厂至一水厂段),逐步建成南瓜山、石梁桥水库、卫星湖水库(扩容),进一步充分保障城区河湖补水。结合河道实际,栽种和恢复沿河植被及水生物,增强河道自然净化能力。
四、工作时间及步骤
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为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阶段,分五个步骤实施,此后转为常态管理。
(一)准备阶段(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30日)成立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指挥部,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31日)召开全区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对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指挥部宣传组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市民配合、支持治理工作,营造治理氛围。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8月1日—2017年8月30日)指挥部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集中力量,全面推进治理工作。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及非城区段整治任务,启动补水工程建设。在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城区河道清淤、生态修复及补水工程建设。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9月1日—2017年10月底)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查遗补缺,巩固整治成果。区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指挥部对治理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惩戒。
(五)常态化管理过渡阶段(2017年11月—2017年12月底)进一步理顺临江河流域日常管护各项工作,健全完善长效维护管理机制。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一)组织机构
成立永川区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维稳组、督导组、宣传组。
(二)指挥部各组职责划分
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负责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日常工作,拟定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组织机构设置和责任任务分解;统筹协调宣传组、维稳组、督导组工作;协调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整理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工作资料;负责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长效制度建设等。
维稳组主要职责:主要负责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期间风险评估,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和在出现暴力抗法、阻碍交通、人员伤亡、火灾等意外时,进行紧急增援和处置意外事件。
督导组主要职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对各单位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和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整治措施落实。
宣传组主要职责:负责对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加强舆情监管和引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镇街要提高对临江河流域水生态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本次治理工作的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推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多方争取,加大投入。临江河流域水生态治理由区财政统筹工程建设资金。小区雨污管网整治费用,按照《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列支;企业、单位、建筑工地、餐饮废水治理和农贸市场污染物整治经费由单位和经营业主承担;公共地段市政排水设施整治和河道清淤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建设资金。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市政园林局和区城乡建委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好中央市级各有关政府,积极包装项目,向上争取资金。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加强对临江河流域水生态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工作不力的部门和镇街,区临江河流域水生态治理指挥部组长对镇街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年不予评先评优。
(四)严格程序,加快推进。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工作中,凡涉及工程建设类工作,由各责任单位牵头,严格按照有关招投标程序和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加快推进。
附件:1.2016年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整治(城区段)任务分解表
2.2016年临江河流域(非城区段)水生态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16年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整治(城区段)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目标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负责城区河湖生态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编制治理方案,组织实施治理工程建设和河湖调水补水,规范城区排水管理和执法 |
2017年,城区河湖水体彻底改善,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城区河湖及排水设施管理规范 |
区水务局 |
相关部门、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惠永水务公司 |
2 |
负责入河污染源的查处,协助完成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上报争取资金,完成临江河上游和下游污染整治 |
2017年,消除城区及周边企业污染物违规排放,临江河上游一环路以外河道污染治理达到要求 |
区环保局 |
相关部门、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3 |
负责城区洗车场所清理和规范化建设整顿,完善老城区三级污水管网建设,负责城区河湖水体清漂以及两岸垃圾清运,支持市政设施开挖 |
2017年,城区洗车场全部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老城区雨污管网全部建成,河湖水体两岸无垃圾。 |
区市政园林局 |
相关部门、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4 |
负责规范新建楼盘排水设施建设标准,协助完善排水设施并联审批和验收,负责治理工程建设办件和质量监督 |
新建房屋雨污彻底分流排放,老旧小区雨污管网分流在2016年底基本改造完,河湖生态治理工程推进顺利 |
区城乡建委 |
相关部门、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5 |
负责规范新建或改建排水设施的规划许可 |
城区排水设施建设规范,建成区和规划区雨污水规范排放 |
区规划局 |
相关部门、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6 |
负责督促物业管理公司规范管理居民小区,改造居民小区混接雨污管网 |
2016年底,雨污管网混接的30个小区完成改造 |
区国房局 |
区城乡建委、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7 |
统筹安排城区河湖生态治理工程整治资金 |
组织资金确保城区河湖生态治理工程推进 |
区财政局 |
相关部门、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8 |
负责规范商业企业、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和规范,协助完善排水许可并联审批 |
商业企业、城区农贸市场无乱排放、乱倾倒 |
区商务局 |
区市政园林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局、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9 |
负责餐饮企业环境卫生整治,杜绝乱排乱倾倒,协助完善排水许可并联审批 |
城区餐馆完成隔油池和污水池建设,污水达标进入市政管网 |
区食药监局 |
相关部门、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10 |
严格按照规划新建和改建新城区排水设施,自建项目要按照要求办理排水的行政许可,负责未移交片区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 |
新建项目市政设施完善,建成区污水规范排放 |
区新城建管委 |
相关部门 |
11 |
严格按照规划新建和改建新城区排水设施,自建项目要按照要求办理排水的行政许可,负责未移交片区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 |
新建项目市政设施完善,建成区污水规范排放 |
区凤凰湖工业园区 |
相关部门 |
12 |
负责娱乐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城区河湖生态治理工程现场交通管制和疏通,教育、打击故意污染河道水体行为 |
确保城区河湖生态治理改造顺利推进 |
区公安局 |
相关部门 |
13 |
负责排查城区学校校内排水设施,完成城区学校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
2016年底,完成城区学校排水设施改造,杜绝乱排乱倾倒 |
区教委 |
相关部门、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14 |
负责排查城区医院排水设施,完成城区医院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 |
2016年底,完成城区医院排水设施改造,杜绝乱排乱倾倒 |
区卫计委 |
相关部门、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15 |
负责城区河湖生态治理工程舆论宣传 |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治理工程推进 |
区委宣传部 |
相关部门、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16 |
负责规范屠宰场环境卫生管理 |
屠宰场无乱排放、乱倾倒行为 |
区农委 |
相关部门、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17 |
统筹辖区河湖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做好辖区居民保护河湖水体、排水设施的宣传教育,负责辖区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改造 |
2017年底,完成辖区治理工程和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改造 |
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相关部门 |
18 |
协助排查城区河湖污染情况,配合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参与城区排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
城区河湖及排水设施管理规范,干净整洁 |
区惠永水务公司 |
相关部门、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附件2
2016年临江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非城区段)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目标要求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宝峰镇、临江镇、吉安镇、仙龙镇、五间镇、何埂镇、金龙镇、松溉镇、朱沱镇、卫星湖街道、陈食街道、大安街道等12个污水处理厂。 |
1、4月底前完成何埂、临江2个在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 2、5月底前确保朱沱、松溉两个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 3、年底前已建成的宝峰等8个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
区环保局 |
区水务局、区城乡建委、区交委、相关镇街、惠永水务 |
2 |
建成宝峰、仙龙、吉安、大安、何埂、朱沱、松溉等7个镇街的二三级管网。 |
年底前完成宝峰等7个镇街的管网建设。 |
区环保局 |
区水务局、区城乡建委、区交委、相关镇街、惠永水务 |
3 |
完成临江河流域撤乡并镇污水处理站、垃圾收运系统建设,今年建成石松村、黄沙村、陈青桥村等11个村庄连片整治项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
1、2017年底实现撤乡并镇居民点污水处理、垃圾收运系统全覆盖; 2、已建成的设施稳定运行; |
区环保局 |
区市政园林局、区农委、相关镇街 |
4 |
重庆树荣化工有限公司、川亿电脑(重庆)有限公司2家“十一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 |
年底完成改造 |
区环保局 |
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凤凰湖工业园区、相关镇街 |
5 |
查处钓鱼等破坏饮用水源水质行为的专项行动 |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留存相关资料及图片 |
区环保局 |
区公安局、区水务局、区农委、相关镇街 |
6 |
川亿电脑(重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或改造 |
年底完成 |
区经信委 |
区科委、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 |
7 |
加大凤凰湖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力度,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
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
凤凰湖园区管委会 |
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
8 |
大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年底启动 |
凤凰湖园区管委会 |
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
9 |
何埂、红炉镇(服务宝峰)垃圾中转站建设 |
年底前确保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
区市政园林局 |
相关镇街 |
10 |
临江河流域年度清漂任务 |
全年确保无大面积漂浮物情况发生 |
区市政园林局 |
相关镇街 |
11 |
来苏、永隆、来仪、九中、青峰等5个污水处理厂技改扩能项目 |
年底建成投运 |
区水务局 |
区环保局 |
12 |
查处卫星湖内污染水体的行为 |
年底前完成 |
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
区水务局、区环保局 |
13 |
整治小一型病险水库一座、小二型病险水库21座 |
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
区水务局 |
相关镇街 |
14 |
金鼎寺水库城市备用饮用水源建设工程 |
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工程 |
区水务局 |
相关镇街 |
15 |
水产养殖发展规划 |
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 |
区农委 |
区环保局、相关镇街 |
16 |
1、加强2015年已关闭养殖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对禁养区新发现的予以关闭,确保效果,完成重庆市下达的养殖场关闭年度目标任务; 2、确保完成年底任务 |
区农委 |
区环保局、相关镇街 |
(永规文〔2016〕040—区府办029)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7日印发
国务院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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