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小安溪水体达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川府发〔2017〕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小安溪水体达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
永川区小安溪水体达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目录
一、概述.......................................6
1.1项目概述....................................6
1.2编制依据....................................6
1.3指导思想....................................7
1.4编制原则....................................8
1.5方案时限及编制范围..........................8
1.6总体目标....................................8
二、流域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概况.................9
2.1流域自然概况................................9
2.1.1流域概况..................................9
2.1.2气候特点..................................9
2.1.3地形地貌..................................9
2.2水系与水资源概况............................9
2.2.1水系概况..................................10
2.2.2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10
2.3流域社会经济概况............................11
三、水质现状分析...............................12
3.1地表水水质分析..............................12
3.2饮用水水源水质分析..........................14
四、污染物排放现状.............................15
4.1工业污染现状................................15
4.2生活污水污染现状............................15
4.3生活垃圾污染现状............................17
4.4养殖污染现状................................17
4.5面源污染现状................................18
4.5.1水土流失现状..............................18
4.5.2化肥农药污染现状..........................19
4.6河道内源污染现状............................20
五、水环境容量与污染负荷分析...................21
5.1水环境容量分析..............................21
5.1.1边界条件设定..............................22
5.1.2环境容量测算设计说明......................22
5.2污染物负荷分析..............................24
5.2.1人口规模预测..............................24
5.2.2工业污染源负荷预测........................24
5.2.3城镇生活污染负荷预测......................24
5.2.4畜禽养殖污染负荷预测......................25
5.2.5农田种植面源、水土流失、内源污染负荷预测..25
5.2.6污染负荷削减目标..........................26
六、主要任务与措施.............................27
6.1截污控源....................................27
6.1.1工业污染源治理............................27
6.1.2生活污水污染治理..........................28
6.1.3生活垃圾污染治理..........................31
6.1.4农业面源污染治理..........................32
6.1.5河道内源污染治理..........................35
6.2河道生态修复治理............................36
6.3饮用水源保护与整治..........................36
6.4加强监管能力建设............................39
七、完善流域长效管理机制.......................
7.1严格河长制管理..............................40
7.2实施环境经济激励引导........................41
7.3健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42
7.4加强舆论监督,鼓励公众参与..................43
7.5强化节水型社会建设..........................44
八、效益分析...................................45
8.1环境效益....................................45
8.2经济效益....................................45
8.3社会效益....................................45
九、保障措施...................................46
9.1组织保障....................................46
9.2制度保障....................................50
9.2.1全面推行“河长制”........................50
9.2.2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机制..................50
9.2.3营造全民治污的舆论氛围....................51
9.3资金保障....................................51
9.3.1加大区级财政性资金投入....................51
9.3.2社会资金..................................51
9.3.3结论......................................51
附表1小安溪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库............52
附表2工业、企业污染源整治清单..................55
附表3餐饮行业废水治理清单......................58
附表4河道清淤清单..............................73
附表5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清单......................75
附表6养殖污染及屠宰行业污染专项整治清单........76
附表6-1流域畜禽养殖场关停任务表................76
附表6-2流域畜禽养殖场整治任务表................77
附表6-3水产养殖场治理任务表....................80
附表6-4屠宰行业废水污染专项治理表..............82
附表7生活源污染整治任务表......................83
附表7-1学校生活污水污染治理表..................83
附表7-2医疗废水污染治理表......................84
附表7-3洗车场废水污染治理表....................85
附表8城镇污水管网治理任务表....................86
1.1项目概述
小安溪流域(永川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涉及水环境污染治理的方面有,城镇生活污水防治、城镇生活垃圾治理、老垃圾堆放场治理、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染防治,以及河道清淤、生态修复等多领域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问题。
本方案自2017年起,以小安溪流域(永川段)水域功能全面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为前提,重点推进河流沿线污染物减排工作,同时按照“控源、截流、治理、清淤、修复”的思路,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工作和工程措施,对小安溪流域(永川段)水环境污染进行全面、科学的治理。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1施行)
(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5)《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370号)
(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7)《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8)《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6月1日)
(9)《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渝府发〔2016〕34号)
(10)《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
(1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
(12)《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永川府发〔2016〕21号)
(13)《永川区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永川府办发〔2016〕125号)
(14)《永川区“碧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
(15)《永川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永川委办发〔2017〕14号)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环保五大行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维护良好水质、改善污染水体、保障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为目标,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实施工程项目为依托,以经济、法律、行政综合管理手段,制定出台政策管理措施为保障,同时按照“控源、截流、治理、清淤、修复”的思路,实施对小安溪流域(永川段)内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污染、生活垃圾污染、河道内源污染的防治,积极进行生态保护和修复,解决小安溪流域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满足水域能力要求,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编制原则
(1)充分调查,摸清现状
(2)统筹规划,综合整治
(3)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4)突出重点,分类控制
(5)分步实施,科学整治
(6)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7)建立机制,巩固成果
方案时限及编制范围
实施年限:基准年2016年;方案实施年2017~2020年。
实施范围为永荣镇、红炉镇、双石镇、胜利路街道、三教镇、板桥镇、茶山竹海7个街镇内小安溪流域(永川段)范围的工业、农业、生活、内源等污染源治理和生态修复。
总体目标
自2017年起,小安溪流域(永川段)水质稳定达到III类水质标准,主要支流水质保持稳定,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氮(TN)、总磷(TP)排放量持续削减,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提升。
流域自然概况
流域概况
小安溪又名临渡河,是涪江的最后一条支流。发源于永川永荣镇白龙洞,经过红炉镇、双石镇、胜利路街道、三教镇、板桥镇、茶山竹海街道后,经过双河口断面流入铜梁区,在铜梁区内接纳淮远河后汇入合川,在合川南屏小河口注入涪江而后汇入嘉陵江,全流域长170公里,全流域面积1724平方公里;其中小安溪(永川段)全长68.2公里,流域面积390平方公里,天然落差135米。
气候特点
永川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平均气温17.7℃,极端最高气温42.1℃,极端最低气温﹣2.9℃。年平均降雨量1015.0毫米,平均日照1218.7小时,全年平均无霜期317天。
地形地貌
永川区地质构造属扬子准地台重庆地台向斜的一部分,为新华夏系次级沉降带,川东南弧形褶皱带华莹山带状褶皱永川帚状褶皱束;流域地质在华蓥山帚状构造之西南撒开端,地层为三叠系及侏罗系砂岩、石灰岩夹煤层组成。境内最高点为箕山中段的薄刀岭,高程为1025m。
水系与水资源概况
水系概况
小安溪流域(永川段)涉及太平河、柳溪河两大支流,均为小安溪流域(永川段)一级支流;其中太平河发源于双桥经开区双路镇建新村,在双石镇太平村入境永川区,在响滩子村汇入小安溪河干流,永川区境内全长6公里,流域面积27.31平方公里,天然落差87米;柳溪河发源于三教镇郝家坝村,经过三教花桥村和板桥镇汇入小安溪,全长34.4公里,流域面积88.3平方公里,天然落差118米(表1)。
表1 小安溪干流及其支流(永川段)水文概况
区域 |
水系 |
支流名称 |
流域面积(km2) |
河流长度(km) |
源头 |
天然落差(m)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总面积 |
境内面积 |
总长度 |
境内长度 | ||||
永川区 |
小安溪 |
/ |
/ |
/ |
1724 |
390 |
170 |
68.2 |
永川区永荣镇 |
135 |
小安溪 |
太平河 |
/ |
/ |
91.21 |
27.31 |
22.5 |
6 |
双桥区双路镇建新村1 社 |
87 | |
小安溪 |
柳溪河 |
/ |
/ |
117.24 |
88.3 |
34.4 |
34.4 |
永川区三教镇郝家坝村7 社 |
118 |
小安溪流域(永川段)双石镇以上为山地,河段落差为6米,平均坡降2.1%,河床均宽70米左右;河口多年平均流量为16方每秒,平水期为6 立方米每秒,多年平均径流量为6.27亿方。据双石水文站资料,平均流量为3.94 方每秒,最小流量为0.048方每秒,最大流量为536方每秒。年径流量变幅较大,枯水年为1.4亿方,平水年为5.94亿方,两者相差3.2倍。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文件,小安溪(永川区段)全流域水域适用功能为渔业用水,适用类别为III类。太平河、柳溪河尚未明确水域功能和适用类别。
流域社会经济概况
按照小安溪流域范围(流域街镇污染物汇入小安溪的区域)进行统计,共涉及7个街镇的57个行政村(社区),街镇户籍人口307179人,流域常住人口169990人;区域经济方面,第一产业总值357283万元、第二产业1195473万元、第三产业162800万元。
表2 小安溪流域涉及街镇经济概况表
场镇名称 |
国民生产总值(万元) | ||
第一产业 |
第二产业 |
第三产业 | |
永荣镇 |
15000 |
52500 |
12600 |
红炉镇 |
9761 |
109742 |
37139 |
三教镇 |
21560 |
292365 |
31785 |
双石镇 |
18000 |
160000 |
32000 |
板桥镇 |
26203 |
27309 |
23741 |
胜利路办事处 |
266759 |
553557 |
25535 |
茶山竹海街道 |
13200 |
162100 |
48800 |
总计 |
370483 |
1357573 |
211600 |
表3 小安溪流域常住人口统计表
街镇 |
常住人口 |
涉及行政村(社区)数量 |
涉及行政村(社区) |
永荣镇 |
17664 |
7 |
白云寺村、白云寺村韦家沟居民点、韦家沟社区、永兴社区、云谷村、东岳村、子庄村 |
红炉镇 |
2838 |
3 |
洪庆村、万胜村、红石村 |
双石镇 |
28900 |
12 |
五龙桥村、响滩子村、大涧口村、丁家岩村、太平村、中心桥村、牛尾库村、复生桥村、脚盆井村、中心桥社区、双石社区、太平社区 |
胜利路街道 |
25641 |
6 |
永钢村、万寿村、万寿社区、杨广桥村、堂皇坝村、丰田村 |
三教镇 |
68322 |
15 |
云龙村、玉峰村、牌坊村、三台村、陡沟河村、利民村、郝家坝村、双坪村、永玻村、石龙村、永安村、新观音村、石岭村、川主居、双河口居 |
板桥镇 |
20475 |
11 |
板桥镇社区、本尊村、大坪村、高洞子村、古佛村、凉风垭村、柳溪村、龙门滩村、欧家坝村、通明村、汪家岩村 |
茶山竹海街道 |
6150 |
3 |
安溪村、茶园村、大桥村 |
总计 |
169990 |
57 |
|
地表水水质分析
从小安溪流域(永川段)双河口断面2016年水环境监测年平均数据看,化学需氧量(COD)20.82毫克/升、氨氮(NH3-N)0.46毫克/升、总磷(TP)0.18毫克/升、高锰酸钾指数4.91,其中化学需氧量(COD)超出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率4%(表4)。
表4 小安溪流域(永川段)水质情况
序号 |
指标 |
年均值(mg/l) |
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mg/l) |
相对达标比例 |
标准线 |
1 |
化学需氧量 |
20.82 |
20 |
1.04 |
1 |
2 |
氨氮 |
0.46 |
1 |
0.46 |
1 |
3 |
总磷 |
0.18 |
0.2 |
0.90 |
1 |
4 |
高锰酸盐指数 |
4.91 |
6 |
0.82 |
1 |
从四大污染指标全年1~11月份水环境监测数据看,化学需氧量5、8、10、11月超标,其中5月出现最高峰值为35.6毫克/升;氨氮全年为超标,最高峰值出现在8月份为0.945毫克/升;总磷全年为超标且较为平均;高锰酸钾指数在7月超标,其最高峰值也出现在7月为6.47(详见图2~5)。
饮用水水源水质分析
根据《永川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永川府办发〔2015〕130号)、《永川区饮用水源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永川府办发〔2016〕56号),小安溪流域(永川段)集中式饮用水源有15个,其中观音堂水库红炉水厂水源地、永荣镇东岳供水站水源地、邓家岩水库三教水厂水源地、佛尔岩水库板桥镇寿永供水站水源地、柳溪河板桥镇自来水厂水源地、红炉镇煤洞水红庆水厂水源地现状水质尚未满足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
工业污染现状
根据统计调查数据,小安流域范围的工业企业共计53家,每日排放污水497.83吨;其中每日污水排放量大于5吨的企业12家(表),共计污水每日排放量为465.5吨。协合煤业、中心桥煤矿两家煤矿矿井水每日排放100吨,建有沉淀池;韦家沟煤矿每日排放量100吨,配套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但管网尚未完善,导致设施运行不正常;板桥食品工业园区正在建设和招商引资中,未投入生产,故不纳入工业废水整治范围。
韦家沟煤矿、永福煤焦、协合煤业、中心桥煤矿4家企业按照工业污染排放计算,共计排放废水250吨/日,水质按照相关矿井水水质,化学需氧量(COD)按照200毫克/升计算,年排放化学需氧量18.25吨;其余企业按照生活污水排放计算,共计排放污水70吨/天;污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浓度320毫克/升、氨氮(NH3-N)浓度30毫克/升、总氮(TN)浓度45毫克/升、总磷(TP)浓度3.5毫克/升,则年排放化学需氧量(COD)28.67吨、氨氮(NH3-N)2.66吨、总氮(TN)3.98吨、总磷(TP)0.46吨。则工业污染源共计年排放化学需氧量(COD)46.92吨、氨氮(NH3-N)2.66吨、总氮(TN)3.98吨、总磷(TP)0.46吨。
生活污水污染现状
随着流域内经济社会的发展,区域常住人口的增长,居民生活方式逐步呈现多元化和多样性,城镇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量逐渐增多,污水中污染物成分也更加复杂化;永荣镇、红炉镇、双石镇、胜利路万寿场镇和永钢场镇、三教镇、板桥镇以及茶山竹海均位于小安溪流域的干流或支流上,流域范围内总计169990人,则将上述场镇生活污水全部计入小安溪流域污染现状负荷。韦家沟居民点建有污水处理处理设施,但尚未运行;板桥镇社区、三教镇建有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量4600吨/日,污染物排放按照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放,其余污水按照直排预计。
根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居民生活源排污系数,小安溪流域人口排水量按照150升/人·天考虑,折污系数为0.8,按污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浓度320毫克/升、氨氮(NH3-N)浓度30毫克/升、总氮(TN)浓度45毫克/升、总磷(TP)浓度3.5毫克/升考虑;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则污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浓度60毫克/升、氨氮(NH3-N)浓度8毫克/升、总氮(TN)浓度15毫克/升、总磷(TP)浓度1.5毫克/升考虑。
则未经处理污水直排污染物量为化学需氧量(COD)1780吨/年、氨氮(NH3-N)166.38吨/年、总氮(TN)250.32吨/年、总磷(TP)19.46吨/年;经过处理污水中污染物排放依次为125.93吨/年、16.79吨/年、31.49吨/年、3.15吨/年;生活污水总计排放量为1905.93吨/年、183.17吨/年、281.81吨/年、22.61吨/年。
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按照流域范围为人均生活垃圾1千克/(天·人)计算,1千克生活垃圾含化学需氧量(COD)0.05千克、总氮(TN)1.0克、总磷(TP)0.2克,按照垃圾收运率80%,垃圾入河率5%,则小安溪流域城镇生活垃圾污染物入河量为化学需氧量(COD)31.09吨/年、总氮(TN)0.62吨/年、总磷(TP)0.15吨/年。
表5 城镇生活垃圾污染物入河量排放情况
街镇 |
常住人口(人) |
COD排放量(t/a) |
TN排放量(t/a) |
TP排放量(t/a) |
永荣镇 |
17664 |
3.22 |
0.06 |
0.01 |
红炉镇 |
2838 |
0.52 |
0.01 |
0.01 |
双石镇 |
28900 |
5.34 |
0.12 |
0.02 |
胜利路 |
25641 |
4.68 |
0.09 |
0.02 |
三教镇 |
68322 |
12.47 |
0.25 |
0.05 |
板桥镇 |
20475 |
3.74 |
0.07 |
0.01 |
茶山竹海 |
6150 |
1.12 |
0.02 |
0.01 |
合计 |
169990 |
31.09 |
0.62 |
0.15 |
养殖污染现状
据沿线各街镇反馈资料,小安溪流域(永川段)5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企业共计71家,其中双石镇11家、红炉镇3家、三教镇5家、胜利路街道17家、茶山竹海28家、板桥镇7家,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畜禽养殖规模标准的通知》(渝环发〔2014〕61号)规定,按照“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30只兔折算成1头猪,30只鸭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牛肉折算成5头猪,3只羊折算成1头猪”,折合生猪存栏当量小安溪流域范围内8646头。
按照猪粪每年398千克/年,猪尿657千克/年;粪尿中污染物含量见表6;同时按照三峡库区禽畜粪便污染物负荷流失率:化学需氧量12.3%、五日生化需氧量12.3%、总氮2.86%、总磷2.84%计算。永川区小安溪流域畜禽养殖污染进入河流的具体量为:化学需氧量(COD)28.3吨/年,总氮(TN)0.42吨/年,总磷(TP)0.77吨/年。
表6 禽畜粪便中污染物入河量
项目 |
COD |
BOD5 |
TP |
TN |
猪粪(kg/t) |
52 |
57.03 |
3.41 |
5.88 |
猪粪污染物入河量(t) |
22.01 |
24.14 |
0.34 |
0.59 |
猪尿(kg/t) |
9 |
5 |
0.52 |
3.3 |
猪粪污染物入河量(t) |
6.29 |
3.50 |
0.08 |
0.18 |
畜禽污染物入河量(t) |
28.3 |
27.64 |
0.42 |
0.77 |
面源污染现状
水土流失现状
小安溪流经的街镇绝大多是农作物生产地,拥有大片的坡地与农田,这些坡地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泥沙中含有的大量有机物质随着雨水冲刷以及其他地表径流的方式进入小安溪及其支流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因水土流失进入河流的污染负荷可以根据下式计算:Wi=A·Si·DR·Ci·10-6
式中:Wi ——水土流失带入流域的污染量(吨/年)
A ——河流流域水土流失的面积(平方公里)
Si ——河流流域面积上的土壤年均侵蚀模数(吨/年·平方公里),
DR ——河流泥沙输移比,取0.046
Ci ——河流流域面积上的土壤背景值
表7 重庆地区土壤中污染物背景值
污染物 |
COD |
BOD5 |
TN |
TP |
Cu |
Pb |
Zn |
Cd |
As |
背景值 |
15000 |
2000 |
100 |
20 |
21.56 |
29.6 |
79.46 |
0.295 |
9.35 |
根据小安溪流域水土流失面积,按照年均土壤浸蚀模数1620吨/平方公里·年,输沙量1.60万吨/年;小安溪流域沿岸涉及7个街镇的水土流失总面积217.32平方公里,可计算因水土流失贡献小安溪流域污染负荷化学需氧量(COD)220.39吨/年、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28.57吨/年、总氮(TN)1.54吨/年、总磷(TP)0.27吨/年。
化肥农药污染现状
为了追求农作物高产,简化田间管理,当地村民使用的农肥、农药,但农作物对氮、磷的吸收却有限,大量的未被吸收的物质通过地表径流汇入到小安溪及其支流中。根据国家环保部《2015年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公报》中,三峡库区农药以及化肥的使用及流失统计资料看,2014年, 三峡库区化肥施用流失情况见表8。《2015年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公报》包含江津区、重庆主城、长寿等多个区县;永川区与江津区毗邻,同属重庆主城上游,耕地土质情况与江津区相似,可类比于三峡库区农药化肥使用与流失率。
表8 2014年三峡库区化肥施用流失情况
名称 |
化肥 |
农药 | |||||
氮肥 |
磷肥 |
磷 |
氮 |
菊酯类 |
除草剂 |
其他农药 | |
流失率(%) |
9.76 |
4.72 |
7.88 |
2.59 |
4.56 |
5.28 |
4.03 |
根据小安溪流域(永川段)实际情况,小安溪流域耕地面积约计8920公顷(89.2平方公里),按照公顷化肥用量400千克,农药2.5千克计算。小安溪流域(永川段)化肥农药使用量为3568吨,农药22.3吨;进入小安溪总氮(TN)65.98吨/年,总磷(TP)8.67 吨/年。
河道内源污染现状
河道内污染源包括小安溪流域范围内的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底泥等,其产生的污染物不经过输送转移等中间过程直接进入流域水体。小安溪流域主要内源污染为底泥污染,河流底部的液固界面上呈现出污染物质累积和释放的不平衡,致使污染物质与自然沉积的泥沙一起淤积在河床上,使底泥受到污染。作为河流污染物的主要畜积库,底泥不仅可以直接反映水体的污染历史,而且是河流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在河流环境发生变化时,可向上覆水体释放各种污染物,是影响河流水质的重要二次污染源。小安溪由于长期受到居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排放、农业面源污染入河,以及河道沿岸居民生活垃圾入河,导致小安溪流域部分河段河床淤泥较厚。
河流底泥污染物的释出,类似于非点源污染,释放面积大,释放时间、途径和释放量具有不确定性。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由于水流作用,底泥中污染物通过悬浮和溶解释放进入水体导致上覆水中相应污染物浓度的增加值,主要与底泥污染物的释放速率、污染河段水面面积以及河流流量有关。其数学表达式如下:
ΔC = RA / Q
式中:ΔC——底泥污染物释放在上覆水中增加的浓度(毫克/升)
R——底泥污染物释放速度(克/(平方米·天))
A——污染河段水面面积(平方米)
Q——河流多年平均净泄流量(立方/天)
河流底泥释放污染物的速率比R 与流速比Ф的关系可表示为:
式中:R——底泥污染物释放速度(克/(平方米•天))
k——系数,取0.65
c——系数,取0.38
φ——河流流速与泥沙启动流速之比
CS——底泥中污染物的含量(毫克/千克)
CS0——底泥中污染物的本底含量,取黄泥层污染物平均值(毫克/千克)
r——常数
小安溪及其支流底泥部分河段具有十分明显的三段式层序结构,即顶部为流动浮泥层,中部为黑色粉砂质泥层以及底部为灰黄色泥层。泥层平均厚度约为1米,其中流动浮泥层平均厚0.2米,黑色粉砂质泥层平均厚0.3米,灰黄色泥层厚约0.5米。
由此可以计算出小安溪因淤泥而产生的污染负荷为(按平时泥沙未被扰动来计算):化学需氧量(COD)304.54吨/年、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37.21吨/年、总氮(TN)3.32吨/年、总磷(TP)0.39吨/年。
五、水环境容量与污染负荷分析
水环境容量分析
污染物随污水排入水体后,经过物理的、化学的与生物化学的作用,使污染物的浓度降低或总量减少,受污染的水体部分或完全恢复原状,这种现象称为水体自净或水体净化。水体所具备的这种能力称为水体的自净能力或自净容量,若污染物的数量超过水体的自净能力就会导致水体的污染。河流水环境容量是指河流控制断面满足规划的环境目标下,该河段单位时间内所能容纳污染物的最大数量,或指一定水体在规定的环境目标下所能容纳的污染物量。
边界条件设定
根据流域水系特征、水文特征、排污状况、水体水质目标以及水环境管理方面的需求等因素,确定水环境容量计算的边界条件如下:
(1)选择河流(河段)进行水环境容量计算;
(2)选择各河流(河段)水务局提供的近10年的最枯流量作为设计流量;
(3)选择的断面应达水质标准所规定的污染因子浓度上限值作为目标约束条件;
(4)假定现有排污口位置不变,河流(河段)的支流作为排污口考虑。
环境容量测算设计说明
(1)测算模型确定
考虑到持久性污染物水环境容量很小,原则上应该实行零排放,结合小安溪流域实际情况,本实施方案主要以非持久性污染物COD、NH3-N、TP、TN作为控制指标,采用一维稳态河流水质单指标模型,当控制断面符合指定的水质标准时,河流中某种非持久性污染物的环境容量计算公式为:
W=86.4·Qh·[Cs·exp(K·L/86400u)-C0]
式中: W ——环境容量(千克/天)
Qh——河流枯水期流量(方/秒)
C0——河流对照断面的背景浓度(毫克/升)
Cs——河流水质控制标准浓度(毫克/升)
K ——污染物综合降解系数(1/天)
L ——控制河段河长(米)
u ——河流流速(米/秒)
(2)确定污染物综合降解系数
由于小安溪流域没有现成的资料,污染物综合降解系数可采用实测法根据下式进行计算:
K=(86400u/ΔL)·lnC上/C下
式中: C上——功能区上断面污染物浓度(毫克/升)
C下——功能区下断面污染物浓度(毫克/升)
ΔL ——功能区河流间距(米)
根据各断面的水质监测值以及现状污染负荷,用上述方法可以计算污染物综合衰减系数,然后用2016年的水质监测资料和2016年的污染负荷校核,经分析得出小安溪流域(永川段)污染物综合降解系数K 值。
表9 重庆市小安溪流域污染物综合衰减系数K值
序号 |
污染物种类 |
衰减系数(K) | |
1 |
COD |
小安溪永川段 |
0.08~0.12 |
2 |
NH3-N |
小安溪永川段 |
0.075~0.12 |
3 |
TN |
小安溪永川段 |
0.08~0.12 |
4 |
TP |
小安溪永川段 |
0.08~0.12 |
(3)水环境容量测算
根据上述环境容量计算方法,小安溪流域的水环境容量:化学需氧量(COD)2358.45吨/年、氨氮(NH3-N)212.61吨/年、总氮(TN)362.86吨/年、总磷(TP)31.54吨/年。
污染物负荷分析
人口规模预测
根据近年来小安溪流域城镇常住人口变化,采取线性外推方法,并综合考虑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平均寿命增长等因素,确定人口增长率为8‰,预计到2020年全流域总人口将达到176898人。
表10 小安溪流域规划水平年人口预测
序号 |
镇街名称 |
2016年流域常住人口(人) |
2020年流域常住人口(人) |
1 |
永荣镇 |
17664 |
18382 |
2 |
红炉镇 |
2838 |
2953 |
3 |
双石镇 |
28900 |
30074 |
4 |
胜利路街道 |
25641 |
26683 |
5 |
三教镇 |
68322 |
71099 |
6 |
板桥镇 |
20475 |
21307 |
7 |
茶山竹海街道 |
6150 |
6400 |
总计 |
169990 |
176898 |
工业污染源负荷预测
“十三五”期间,全区将大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辖区的水环境质量,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同时,随着落后产能的不断淘汰,供给侧改革的不断实施,不够规模的企业自然淘汰程度较高,加之小安溪流域范围内(500米)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本来就不多,故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按照基准年不变预测,年排放依旧保持化学需氧量(COD)46.92吨、氨氮(NH3-N)2.66吨、总氮(TN)3.98吨、总磷(TP)0.46吨。
城镇生活污染负荷预测
根据城镇发展规划以及历年人口统计数据,预计到2020年流域内城镇常住人口数量将达到176898人,城镇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按污染物处理现状不变的情况进行测算,则城镇生活污水污染负荷为:化学需氧量(COD)2015.06吨/年、氨氮(NH3-N)193.86吨/年、总氮(TN)297.97吨/年、总磷(TP)23.93吨/年;城镇生活垃圾污染负荷为:化学需氧量(COD)32.42吨/年、总氮(TN)0.65吨/年、总磷(TP)0.16吨/年。
畜禽养殖污染负荷预测
结合《重庆市永川区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十三五”期间,永川区畜禽养殖产业严格按照“稳量、提质、增效、环保”发展,按照永川区全域畜禽养殖总量维持不变,在不考虑增加治理设施和产排污系数及流失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则流域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与基准年保持一致,预计2020年小安溪(永川段)流域畜禽养殖污染物对水体的污染负荷为:化学需氧量(COD)28.3吨/年,总氮(TN)0.42吨/年,总磷(TP)0.77吨/年。
农田种植面源、水土流失、内源污染负荷预测
1、农田面源污染负荷预测
对于农药施肥造成的污染负荷,在不考虑治理的情况下,按现状年不变计,即随径流进入水体造成的污染负荷:总氮(TN)65.98吨/年,总磷(TP)8.67 吨/年。
2、水土流失污染负荷预测
水土流失造成污染物负荷按现状年不变计,即规划年水土流失造成的污染负荷:化学需氧量(COD)220.39吨/年、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28.57吨/年、总氮(TN)1.54吨/年、总磷(TP)0.27吨/年。
3、内源污染负荷预测
内源污染主要为流域内养殖、污染底泥等污染,按现状年不变计,即规划年内源污染负荷:化学需氧量(COD)304.54吨/年、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37.21吨/年、总氮(TN)3.32吨/年、总磷(TP)0.39吨/年。
污染负荷削减目标
与2020年的小安溪(永川段)污染负荷预测量相比较,计算出小安溪河理论需要削减的污染负荷。
表11污染现状负荷与污染预测负荷对比表
污染类型 |
COD(t/a) |
NH3-N(t/a) |
TN(t/a) |
TP(t/a) | ||||
2016年 |
2020年 |
2016年 |
2020年 |
2016年 |
2020年 |
2016年 |
2020年 | |
工业源污染 |
46.92 |
46.92 |
2.66 |
2.66 |
3.98 |
3.98 |
0.46 |
0.46 |
生活污水污染 |
1905.93 |
2015.06 |
183.17 |
193.86 |
281.81 |
297.97 |
22.61 |
23.93 |
生活垃圾污染 |
31.09 |
32.42 |
-- |
-- |
0.62 |
0.65 |
0.15 |
0.16 |
养殖污染 |
28.3 |
28.3 |
-- |
-- |
0.42 |
0.42 |
0.77 |
0.77 |
农业面源污染 |
220.39 |
220.39 |
-- |
-- |
67.52 |
67.52 |
8.94 |
8.94 |
河道内源污染 |
304.54 |
304.54 |
-- |
-- |
3.32 |
3.32 |
0.39 |
0.39 |
合计 |
2537.17 |
2647.63 |
185.83 |
196.52 |
357.67 |
373.86 |
33.32 |
34.65 |
表12 污染负荷与水环境容量平衡表
污染物类别 |
污染负荷(t/a) |
新增污染负荷(t/a) |
新增负荷率(%) |
水环境容量(t/a) |
平衡结果(t/a) |
预测污染负荷与水环境容量关系 | |
2016年 |
2020年 | ||||||
COD |
2537.17 |
2647.63 |
110.46 |
4.35 |
2358.45 |
-289.18 |
超12.26% |
NH3-N |
185.83 |
196.52 |
10.69 |
5.75 |
212.61 |
16.09 |
余7.57% |
TN |
357.61 |
373.86 |
16.25 |
4.54 |
362.86 |
5.25 |
余0.62% |
TP |
33.28 |
34.65 |
1.37 |
4.12 |
31.54 |
-3.08 |
超9.77% |
从现状污染负荷与预测污染负荷看,到2020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氮(TN)、总磷(TP)四项指标分别比现状负荷增加4.35%、5.75%、4.54%、4.12%;从污染预测负荷与现状水环境容量平衡结果来看,氨氮(NH3-N)、总氮(TN)两项尚有余量,但化学需氧量(COD)、总磷(TP)预测污染负荷已经超过水环境容量,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体量较大,超过水环境容量的12.26%,总磷(TP)超过水环境容量的9.77%。
截污控源
工业污染源治理
1、工业污染源整治方案
工业废水治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实行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治理策略。要结合流域地理环境和环境容量,遵从客观制约条件,按比例协调发展。
2、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督促现有工业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物治理设施;实施厂区雨污分流,监管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以及《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等相关行业标准后排放,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进行查处或取缔。各职能部门严格查处,对具有行政许可和可以取得行政许可的,督促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做到废水稳定达标和闭路循环处理利用;对无法取得行政许可,又达标到相关环保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或取缔。以具有总量减排任务的企业为重点,严格执行总量减排制度,对未完善总量减排任务的企业不得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对现有排污许可证进行收回;本方案实施对沿岸500米范围内11家工业企业的废水进行治理。
(3)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
根据“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加强对工业废水排放情况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费的征管,各企业必须保证排放的生产废水全面、稳定达标,及时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下达停产和限期整改通知。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对新建企业严格环保准入门坎。
生活污水污染治理
1、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1)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水质目标
根据小安溪流域(永川段)水域功能要求,各街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各街镇的工业废水均通过厂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独立管沟排入小安溪河流域,或者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的要求后,接入城镇下水道,进入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全流域污水处理设施配套一、二、三级管网全覆盖。
(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治理与修复
目前,流域街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即永荣镇污水处理厂、红炉镇污水处理厂、双石镇污水处理厂、板桥镇污水处理厂、胜利路街道万寿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就近河流汇入小安溪;污水处理设施由第三方专业运维,保障稳定运行。新建花桥污水处理厂和子庄村三星桥污水处理站。推进板桥镇、三教镇、永荣镇、双石镇等场镇污水市政污水管网等建设。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破损管网的修复治理力度,完成板桥镇、双石镇场镇主管网等管网堵塞问题治理。
(3)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
有条件且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服务范围内的村庄,应建设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完善二、三级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将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于不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内的且相对集中地居住区,因地制宜建设投资省、运行成本低的人工湿地等建议的污水处理设施,对于较为偏远地区的居民或居住较为分散的地区,要加快推进三格化粪池的建设,鼓励对沼气进行利用和沼液还田。
(4)餐饮污水治理
小安溪沿岸餐饮严格满足以下要求,一是符合《重庆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并持有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确保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二是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废水处理后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5),办理接沟排水许可,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三是经营产生的餐厨垃圾按照《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6号)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专用容器,按照规定统一处理。
按照上述要求,严格要求胜利路街道永钢场镇和万寿场镇99家、茶山竹海5家、永荣镇50家、双石镇25家、三教镇4家、板桥镇45家,共计228家餐饮行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和办理接沟手续;永钢场镇依托提灌站建设看,接入管网提至永川区污水处理厂处理。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小安溪流域(永川段)餐饮行业的水污染治理工作。
(5)农贸市场废水治理
取缔非规划的农贸市场,对规划的农贸市场进行限期整改,达到农贸市场要求建设标准及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确保农贸市场内污水规范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废水整治不达标的农贸市场不得回复营业活动。据统计,全流域需要治理农贸市场共13家,到2017年前,完成胜利路万寿农贸市场、永荣镇白云寺农贸市场等2处、红炉镇新店农贸市场等3处、双石镇双石社区农贸市场、板桥镇金昌农贸市场等3处等共计10处农贸市场废水整治,取缔永钢非规划的(自发型)农贸市场;到2018年前,完成三教花桥、彬彬农贸市场废水整治工作。
(6)学校、医疗机构、洗车场等单位的废水治理
对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学校和医疗机构污水,建立污水预处理设施,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办理接沟手续,接入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于不能接入市政污水处理厂的,单独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永钢127/128片区,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通过水务局牵头建设的提灌设施,接入永川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洗车场废水的治理,建立过滤沉沙井,办理接沟手续,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本方案实施对小安溪流域范围内14家洗车场、6所医疗机构废水、22所学校生活污水的治理。
生活垃圾污染治理
1、完善流域垃圾收运体系
垃圾收集。生活垃圾主要分为村落垃圾和城镇垃圾,垃圾收集与处置主要采用“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县处理”的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具体程序为:院落农户负责自家庭院及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散户负责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生活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和秸秆等农业生产垃圾)放入收集袋(桶、箱),并送至指定地点(收集点)。
垃圾清运。垃圾清运管理人员负责各辖区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保障垃圾收集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再由街镇把垃圾定时清运到垃圾场,实现无害化处理。然后根据各村镇道路及人口分布情况,在乡村及城镇道路两侧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垃圾桶,为便于居民倾倒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位于居民屋前的道路两侧,在村委会、政府机关、农贸市场和学校人群较集中的地方适当多布置垃圾桶。在每个村场镇或比较集中的区域设置拉臂式垃圾箱,垃圾桶的垃圾由清洁工人定期收集,利用人力推车运输至拉臂式垃圾箱暂存。
垃圾转运。街镇对各自辖区内的垃圾转运负责,通过街镇暂存后,每天运往永川区陈食垃圾填埋场,后期运往陈食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资源化处理。
垃圾处理。永川区已建有日处理能力为400吨的永川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陈食街道芋荷湾村,小安溪流域城镇生活垃圾有各自街镇统一运往区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2017年前,全面完成相关街镇陈旧垃圾和存量垃圾的清运工作。
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根据流域相关街镇反馈信息,小安流域500米范围内无老垃圾堆放场,但小安溪流域农村地区居多,沿线主要居民集中点垃圾收运系统不够完善,农村居民垃圾随意丢弃的问题比较突出,以红炉镇新店片区400余吨、永荣场镇2000吨存量垃圾为重点,加大存量垃圾清理工作;本方案提出加强对流域范围内垃圾堆放点的监管,发现一处治理一处。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农业种植污染治理
针对小安溪流域(永川段)沿线部分区域周围村民对洪水位正常水位线以下进行种植的区域,坚决取缔此类种植区域,对本属于居民自留地的此类区域,当地政府取缔后予以补贴,对于此类区域,采取自然生态修复。对于以上的区域,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太阳能蔬菜大棚、渠道防渗、管道输水、膜上灌水等应用型农业技术和节能型农业装备的推广和应用,调整优化种植、养殖结构,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推广节水农业灌溉技术等。
坚持“增产、经济、环保”的施肥理念,抓牢推广使用配方肥这个核心,试点开展对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配方肥;开展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配方肥生产、供应和推广服务;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方式,创新配方肥推广示范、宣传培训和农化服务新模式,转变施肥方式,提高配方肥使用率;鼓励采用应用节肥、免耕、低毒农药等农业新技术;推广使用有机肥或长效肥,做到农作物秸秆还田,减少易溶化学肥料使用量。
2、强化水土流失控制
根据坡耕地地形,修建排水沟、田间坑、山坪塘等排水、防洪、灌溉、蓄水等配套设施; 以河流两岸的坡地为重点,分批分期完成梯田改造,有效减缓耕地坡度,同时加强两岸植被的回复,从而减少水土流失量。加强水土保持技术的应用:开展积极开展高耕地、沟垄耕作、间作、套种和混种技术,各镇街可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和土壤性质,选择一种或多种技术经试点后推广使用。
3、养殖和屠宰业污染治理
(1)治理原则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第9号令2001年5月8日执行)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区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工作的通知》(渝环〔2014〕148号)、《重庆市永川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4—2020)》(永川府办发〔2016〕16号),畜禽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己建的位于禁养区畜禽养殖场责令关闭或搬迁;畜禽限养区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超过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的,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有关养殖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规定和畜禽废渣综合利用规定;适养区养殖场建设应当符合畜禽养殖规划。重点治理面积5亩以上的鱼塘,采取建污水处理设施、建池塘内循环养殖系统及鱼菜共生等方式进行治理;整治小安溪沿岸500米以内的生猪屠宰场,关闭非法生猪屠宰场。
(2)治理目标
自2017年起,全区畜禽养殖业布局合理,养殖区划管理规范、监管监察制度完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监管率达100%。全面提升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规范完善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运管制度,确保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达100%,污染治理率达100%,污染物综合利用率达100%。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率100%。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主、支流河流陆域200米(正常水位)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全部关停;主、支流河流陆域200米—500米(正常水位)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完善污染治理设施,通过干清粪就近还田、沼气利用、沼液贮存、雨污分流、还田管网等方式进行整治,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整治完成后,由区农委、区环保局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后仍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一律关停。2017年12月前完成11家畜禽养殖企业的关停,2018年6月前完成48家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整治工作。
(4)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主、支流河流陆域200米(正常水位)范围内、养殖规模在5亩以上的水产养殖场进行整治。面积为5-10亩(含5亩)的,采用鱼菜共生模式净化水质;面积10亩(含10亩)以上的,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鱼菜共生模式、建池塘内循环养殖系统或底排污处理系统等方式净化水质。主、支流河流陆域200-500米(正常水位)范围内的其他水产养殖户,指导养鱼业主开展生态养殖、循环养殖、鱼菜共生的养殖模式,净化水体,养鱼水质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2018年6月前,完成沿岸26家水产养殖企业的污染整治工作。
(5)生猪定点屠宰场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全面排查整治小安溪流域500米(永川段)范围内的生猪屠宰场,关停非法生猪屠宰场。2017年12月前,完成3家生猪屠宰企业的废水污染整治工作。
河道内源污染治理
尊重河道自然演变(水文泥沙特性、河床冲淤变化)规律,因势利导;清淤范围严格限制在城镇范围、河床底泥污染严重的局部河段。对河宽突变,河床严重淤积河段采取清淤或渠化局部河床,以改善流态,稳定河床,提高河道泄洪能力。利用有利地形和弃土进行滨河公园、景点、绿化带建设,改善和美化城市环境。对狭窄河段采取局部拓宽等工程措施。结合小安溪流域实际情况,本方案对小安溪红炉镇、三教镇、板桥镇等河段或支流共计35个河段实施清淤工作。
河道生态修复治理
按照“清淤清漂、固堤护岸、蓄水补水、防洪防枯、生态修复”的治理思路,工程治理与生态治理结合,河道综合整治、河岸生态建设与流域产业开发并重,整治河道污染。合理利用河道岸线,保护河流自然地形地貌,防止大开大挖。在河道两岸种植水生植物,大力建设生态林、经济林,逐步恢复生态多样性。沿城镇河段注重与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大力实施河岸绿化工程,在主要农业种植区沿河区域修建植草滤沟。
在部分河道两侧的滩地上进行局部扩展,建立一种能提高河道自净能力的湿地系统;本方案在小安溪流域(永川段)韦家沟煤矿污水处理厂出口下游宽阔河段、花桥污水处理厂出口下游宽阔河段以及板桥水厂处建设人工湿地,同时在人工湿地扩展段内搭配栽植不同的沉水植物、挺水植物和浮叶植物等植物,加强对河道水体污染的进一步治理,美化环境,保持河道的自然生态,为水生动物与两栖动物提供栖息地,创造出人与自然的和谐。
饮用水源保护与整治
1、保护区划分
根据《永川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永川府办发〔2015〕130号),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河流型:水域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陆域范围为河岸两侧纵深50米,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相同;湖库型:水域范围为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为1000米扇形区域;陆域范围正常水位线200米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河流型:水域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3000米,一级保护区向外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陆域范围为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湖库型:水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外整个水库的水域,陆域范围为相应水域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陆域范围。
2、治理方案
(1)制定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严格保护措施,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对威胁饮用水源的污染源优先予以整治,严格控制饮用水源旅游开发活动,限期治理和搬迁影响水源的污染源,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合格。
(2)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一2007)划分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并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设置明确的界限标志。保护区附近经常有人类活动的,必须设置围栏等有效防止人类活动影响水源;有公共基础设施与水源保护区交叉且又不能调整的,必须设置确保在一切情况下任何污染物都不能进入保护区的物理硬隔离。
(3)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己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己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4)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对威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重点污染源要逐一建立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
(5)对具有水葫芦、水花生等植物以及其他漂浮物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实施饮用水源清淤清漂工作。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周边人群活动较为频繁和密切的区域,按照相关标准,沿保护区两边河岸或者水库型饮用水源四周建设隔离防护网、隔离围墙。
3、项目年度目标
小安溪流域(永川段)饮用水源地年度整治目标见表13。
表13 集中式饮用水源年度整治目标
序号 |
水厂名称 |
饮用水源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水源所在地 |
整治任务 |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1 |
红炉水厂、永荣镇东岳供水站 |
永川区观音堂水库红炉水厂、永荣镇东岳供水站水源地 |
水库型 |
红炉镇 |
达到Ⅲ类 |
保持Ⅲ类 |
保持Ⅲ类 |
2 |
会龙桥水厂 |
永川区红炉镇大肚子河会龙桥水厂水源地 |
山坪塘 |
红炉镇 |
保持Ⅲ类 |
保持Ⅲ类 |
保持Ⅲ类 |
3 |
三教水厂、三教镇利民农村人饮水厂 |
永川区邓家岩水库三教水厂、三教镇利民农村人饮水厂水源地 |
水库型 |
三教镇 |
/ |
达到Ⅲ类 |
保持Ⅲ类 |
4 |
板桥镇寿永供水站、三教镇牌坊村水厂 |
永川区佛尔岩水库板桥镇寿永供水站、三教镇牌坊村水厂水源地 |
水库型 |
三教镇 |
达到Ⅲ类 |
保持Ⅲ类 |
保持Ⅲ类 |
5 |
三教镇新观音农村人饮水厂 |
永川区芋河沟水库三教镇新观音村水厂水源地 |
水库型 |
三教镇 |
保持Ⅲ类 |
保持Ⅲ类 |
保持Ⅲ类 |
6 |
云龙水厂 |
永川区三教镇天星窝云龙水厂水源地 |
河流型 |
三教镇 |
保持Ⅲ类 |
保持Ⅲ类 |
保持Ⅲ类 |
7 |
双石水厂、双石镇脚盆井供水站、双石镇复生桥供水站 |
永川区复生桥水库双石水厂、双石镇脚盆井供水站、双石镇复生桥供水站水源地 |
水库型 |
双石镇 |
保持Ⅲ类 |
保持Ⅲ类 |
保持Ⅲ类 |
8 |
太平供水站 |
永川区双石镇煤洞水太平供水站水源地 |
地下水型 |
双石镇 |
保持Ⅲ类 |
保持Ⅲ类 |
保持Ⅲ类 |
9 |
柳溪河板桥镇自来水厂 |
柳溪河板桥镇自来水厂水源地 |
河流型 |
板桥镇 |
保持Ⅲ类 |
保持Ⅲ类 |
保持Ⅲ类 |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补齐小安溪流域PH计、电导仪、红外测油仪、浊度仪、可见分光光度计、流速仪等用于水质分析的水质监测仪器以及环保移动执法设备以及办公设备等,保障流域相关污染防治工作以及后续流域水质监测、环境执法监管等工作顺利进行。针对性补齐基层环境执法监管短板,到2017年,全部配备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加强镇街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进23个镇街环保机构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完善应急管理措施,储备应急物资,组织以街镇为单位,组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
通过试点,开展机制、政策创新,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小安溪流域(永川段)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手段实现由主要依靠行政办法的单一手段向既依靠行政手段,又依靠政策、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的转变。
严格河长制管理
严格执行《永川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各镇街要抓紧组织技术力量,针对辖区河道淤积情况、工业污水排放、农业面源污染、场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及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明确整治目标、时间要求、整治举措。河流牵头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镇街的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指导, 6月底前要牵头完成河道“一河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目标、主要工作内容、实施时间节点等内容,要做到目标具体化、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
各镇街要尽快组建河长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组成部门和职责分工。在镇街河长的领导下,全面开展辖区内河长制工作,确保辖区河长制组织体系及早建立。区河长办公室近期将组织对各镇街及相关部门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包括污染源排查、河库名录统计、工作方案制定和机构人员落实等情况。
加快制定小安溪流域(永川段)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管理、监测信息发布和管理、污染责任追究与补偿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小安溪流域环境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对恶意排污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从源头加强项目环境准入控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对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建设项目,责令停产停建。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要坚决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镇街及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做好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二16:00前将本单位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及报表报区河长办公室,同时,注意收集总结本镇街、本部门好的做法,随表一同报送。
实施环境经济激励引导
充分发挥环境经济的激励引导作用。继续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促减”、“以奖代补”等政策,深入推进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针对大水大肥的耕作模式,考虑依据其化肥施用量和水资源利用量收取面源排污费,用于鼓励农业垃圾堆肥还田,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以此倡导节约用水和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新型生态农业模式。积极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小安溪流域的管理保护,对于污染排放严重的企业按照排放量收取排污费;对于采取先进工艺进行技术改进、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达标排放的企业则予以一定的奖励。研究制定流域“退耕还林”、“退耕还湿”激励政策。
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区位生态补偿办法,探索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弥补上游地方政府在严格保护中蒙受的税收损失以及农民蒙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生态投资成本。在流域上下游之间建立水权转让机制,界定水资源的使用权, 制定水权交易政策, 使下游参考一定标准和市场价格向上游地区支付水资源使用费,针对流域内不能布置污染项目,可在收益地区的非流域范围专门为流域地区设立工业开发区, 承揽流域区产业转移和吸纳其招商引资项目, 促进全流域经济发展和产业提升。建立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完善对生态补偿资助项目建设进展、运行效果的监督考核制度,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
健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水生态监测,建立生态安全监控预警体系。加强水生态监测能力建设,开展小安溪水生态长期性观测,掌握演变规律和趋势;选择典型的安全诊断指标,确定预警系统的安全等级标准,定期对各类指标进行统计分析,评估生态安全状况;开展流域生态基线调查,开展小安溪河生态健康评估、服务功能损失评估、人类活动对生态安全影响评估和河流生态安全综合评估,根据生态安全评估指标和评价结果,建立全流域生态安全监控预警体系。
加强水质监测,建立水质监测预警体系。优化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断面和监测频次,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加强水质监测,密切关注上游河流的水质、水量的变化情况,加大对各主要入河排污口和控制断面的水质水情监测力度,必要时加密监测频次。通过对各项指标的监督监测,掌握水环境治理与保护方案的各项工程的进展与效果情况,各职能部门在各专业领域还要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价。逐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完成小安溪河流域饮用水源取水口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常规水质参数以及叶绿素、氮、磷等富营养化指标和生物毒性等水质指标的实时连续监测和水源地视频远程监控,掌握水质状况和动态变化趋势,对水质状况实行预测预报,及时预警预报水质污染突发事件。
加强执法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强水质监测船、水质快速监测设备、河道执法和突击监察以及调查取证现代化、科技化建设所需的硬件设施配套建设,提高环境监管硬实力。落实水环境监测专项经费,加强水质监测,加大对各主要入河排污口和控制断面的水质水情监测力度,必要时加密监测频次。通过对各项指标的监督监测,掌握水环境治理与保护方案的各项工程的进展与效果情况,各职能部门在各专业领域还要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价。
加强舆论监督,鼓励公众参与
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流域内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小安溪河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行动的参与意识。定期公布小安溪河的水质状况,利用多种途径搭建群众参与和监督的交流信息平台,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大力宣传和推广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的理念,使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培养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科技知识下乡活动,使周边群众了解、掌握水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自觉、主动的保护水源。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推动小安溪河水源保护工作转变为大家参与、共同监督、合力开展的全民行动。
强化节水型社会建设
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由政府主导、组织相关部门制订本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在编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条件,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逐步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使经济发展与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通过多种形式让公众了解水资源状况、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畅通公众参与管理的渠道,水量分配、水价制订必须通过召开听证会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保证用水户充分表达意见、民主参与决策。在农村要积极培育和发展用水者协会,充分发挥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加强节约用水宣传力度。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通过邀请公众代表参与小安溪河水污染防治技术的讨论及相关管理事务,制定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使公众从被动到主动,直接参与到小安溪河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标语以及培训教学等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使全体公民树立起水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
严格控制耗水量大的企业规模,激励节水型和耗水量少的企业发展;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节水技术,降低耗水量;推行中水回用,提倡循环经济。
建立健全节水考核和激励机制。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评价考核体系,制订和完善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的考核标准。
8、效益分析
环境效益
本方案的实施,将改善永川区小安溪(永川段)流域的水环境质量,有利于流域的经济开发及可持续发展,将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它可以大幅削减水环境污染物,有效保障流域的水环境质量和水源水质,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沿河城镇的防洪能力,有效利用河流的水资源。从根本上改善水体黑、臭现象。实现小安溪河流域水环境可持续发展。
经济效益
水质改善蓄含十分巨大的经济价值,因我国未制订相关资源政策无法直接评估水质改善的经济效益,但通过水质改善可能带来的间接效益,可以分析改善的经济效益;水污染控制效益可以用污染损失费用来衡量。目前流域污染有加重趋势,如果不及时进行水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其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势必加剧流域水资源紧缺局面、农业以及生活用水严重不足、供水处理成本增加、景观质量下降、健康安全投入增加、水污染治理费用增加等等,污染损失费用十分巨大但难以确切评估。
社会效益
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方案实施过程也是一次深刻的、生动的环境保护宣传过程,通过具体的环境保护行动,使人们能够深刻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使人们懂得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包括经济损失、健康损失、资源流失等,这一行动较单纯宣传更为有效并易于被人们所接受,此外规划方案实施后还将伴随着大量宣传工作,包括工程重要性,一旦人们认识理解了环境保护的深刻含义,流域环境保护将产生质的飞跃,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将成为居民的自觉行为。
提高了公共健康水平。流域自然环境改善和农村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等基础设施完善,一方面净化了水体和空气,另一方面消除了蚊蝇等疾病传播媒质的滋生环境,人类生存环境得到保护和改善,减少了疾病发病率,对公共健康是极其有益的。
促进了流域生产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规划方案实施后,流域人口素质将逐步提高。大规模教育培训会促进科技技术推广,减少农业污染。低投入、高产出、少废农田管理技术的推广,将使清水溪流域的农民逐步掌握合理施肥、优化施肥以及一系列田间管理技术,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流域发展腾出水环境容量。
本方案的实施也将为流域发展腾出水环境容量,极大地促进本流域的发展,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时,还将大大地提高人们的生活、生存环境质量,有益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群众提供休闲和娱乐的场所。
九、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
区政府加强对小安溪水体达标综合整治的统一领导,对小安溪水环境保护工作行使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推进方案实施。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镇街积极履行流域河道水环境保护的职能,各司其责,确保各项保护与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区环保局:负责推进小安溪流域(永川段)污水处理厂建设;对违法排污的社会单位进行查处并要求整改;对饮用水水源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流域水质进行监测和公布;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监察、监测力度;配合开展区及其他部门开展水生态综合治理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推进小安溪流域(永川段)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实施小安溪流域“河长制”;保障流域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系统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与河道保护无关的房屋;修建围堤;倾倒土石、矿渣、垃圾、弃渣等废弃物;堆放阻碍行洪或者影响堤防护岸安全的物料;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杆作物;设置阻碍行洪的养殖网箱、拦河渔具;侵占、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建筑物以及其他影响河饰稳定、危害河道提防护岸安全、妨碍河道行洪的行为。负责小安溪流域(永川段)生态湿地建设;负责小安溪流域生态修复及治理工程;对重点整治对象依法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程序实施停断水;配合开展其它相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作。
区农委:牵头负责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取缔;负责流域内渔业养殖的升级及转型;推动农业清洁生产,使用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控制农田氮磷流失;负责指导流域农业废弃物的处理;依法对屠宰场(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处理,指导督促其按规定整改并进行验收。
区商务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贸市场污染专项整治;开展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现代流通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商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的环境保护。牵头实施限制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有关工作。
区市政园林局:指导流域内市政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及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加强流域内生活垃圾处置监管,具体负责指导流域内集镇生活垃圾的综合整治工作和小安溪干支流两岸污染物、漂浮物清理和打捞;指导相关镇街取缔非规划的占道经营场点及农贸市场。
区工商分局:对流域内不涉及行政许可一般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对食品小作坊生产销售假冒商品、商标侵权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区国土房管局:对整治对象在土地利用、房屋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处理,指导有关单位督促其按规定整改并进行验收,配合其它区级部门开展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工作。
区规划局:对建设工程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按职能职责进行执法检查和依法查处,督促其规定进行整改;并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市政管网的规划、论证等工作。
食药监分局:牵头治理流域范围内餐饮行业污染,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指导督促餐饮业业主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依法注销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责令关闭的餐饮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依法限期取缔或搬迁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现有餐饮企业。
区经信委:主要负责流域内经济结构调整,督促违反产业政策方面的企业对象或者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并按规定整改并进行验收;负责落后产业淘汰和搬迁、企业清洁生产和工业节水等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小安溪流域(永川段)整治工程现场交通管制和疏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依法处理阻碍执法部门检查、执法行为等。
区监察局:对小安溪流域(永川段)水生态综合整治履职不到位涉嫌违纪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追责和查处。
区财政局:加大保护和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资金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教园区管委会:负责三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负责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和维护。
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小安溪(永川段)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组织、矛盾协调、维护稳定等工作,完成辖区内各河流污染源的日常清理排查,具体制定辖区河长制工作方案,推进辖区河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库巡查保洁、河库生态修复和河库保护管理,检查督导村(社区)河长履行职责及效果情况,并对村(社区)河长责任人进行考核,建立常态化河库管护机制,确保辖区河库监测断面水质达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巡查河流保护区范围内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上报。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永川供电分公司:对整治对象依法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程序实施停断电等。
制度保障
全面推行“河长制”
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机制
“目标细化、责任落实、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注重实效、逐步提高、全面完成”的原则,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河段水质考核,根据河段划分以及河长制度,层层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区政府与各河长签订小安溪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区环保局组织对各河段断面水质进行监测,每月通报,区政府督查室根据监测结果跟踪督办,并将水质变化情况纳入河长年度考核;将小安溪(永川段)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工作任务和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对镇街党政、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启动行政问责制。
营造全民治污的舆论氛围
资金保障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积极争取国家各种专项资金投入,同时加大区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加大区级财政性资金投入
环保、水利、农业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流域水体污染防治、面源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上级专项资金或相关资金;加大区级财政对小安流域水体达标整治的资金投入。
社会资金
对于由社会单位为主体承担的项目,按照“谁污染、谁治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所需资金主要由社会单位自筹解决,政府以引导、激励、奖励为主,予以适当补助。
结论
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并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区财政予以河长制项目工作经费保障,小安溪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一定能够顺利推进并实现预期目标。
1 小安溪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库
序号 |
工程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牵头单位 |
投资 (万元) |
1 |
工业污染源治理 |
工业企业废水整治 |
完成11家流域企业废水专项整治。 |
区环保局 |
250 |
2 |
生活污水污染治理 |
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 |
完成双石污水处理厂管网堵塞整治(长70m,管径600mm)。 |
双石镇 |
50 |
3 |
新建双石场镇大桥下接入污水主管网需50米,四中旁22户居民点修建生化池,建提水泵接入污水主管网需500米;四方山建筑公司商住楼新建200米接入污水主管网。 |
双石镇 |
100 | ||
4 |
新建污水管网2公里,将中心桥社区居民生活污水接入中心桥煤矿污水处理厂。 |
双石镇 |
160 | ||
5 |
按照设计要求,新建万寿场镇污水管网。 |
胜利路街道 |
90 | ||
6 |
板桥场口至板桥镇污水处理厂破损管网修复(长3100m,管径500mm)。 |
板桥镇 |
186 | ||
7 |
新建板桥镇污水处理厂主管网1公里。 |
板桥镇 |
80 | ||
8 |
新建板桥食品工业园区污水管网5公里。 |
板桥镇 |
400 | ||
9 |
新建寿永场镇污水管网2.5公里。 |
板桥镇 |
200 | ||
10 |
新建水果市场至沈忠酒厂等4段污水处理厂而三级管网共计907米 |
板桥镇 |
55 | ||
11 |
新建三教镇利民大道、内环路、卫生院-污水厂三段污水主管网共计1.8公里;新建水厂-卫生院、银屏菜市场-卫生院两段二级管网1公里。 |
三教镇 |
210 | ||
12 |
新建花桥污水处理厂。 |
区水务局 |
906 | ||
13 |
韦家沟污水处理站,新建三级管网8公里。 |
永荣镇 |
240 | ||
14 |
新建永荣镇场镇污水管网2.5公里,在永荣镇东岳农贸市场新建污水提升站,将场镇老街、永兴小学、东岳农贸市场等片区生活污水纳入永荣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并对派出所至污水处理厂段800米管网进行维修。 |
永荣镇 |
320 | ||
15 |
生活污水污染治理 |
新建子庄村三星桥污水处理站,并新建污水管网8公里,将三星桥居民点和永兴社区永福居民点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排放。 |
永荣镇 |
440 | |
16 |
餐饮行业废水治理 |
整治228家沿岸餐饮企业废水整治。其中胜利路街道99家、茶山竹海5家、永荣镇50家、双石镇25家、三教镇4家、板桥镇45家。 |
区食药监分局 |
456 | |
17 |
农贸市场废水治理 |
胜利路街道万寿农贸市场、永荣镇白云寺农贸市场等2家、红炉镇新店农贸市场等3家、板桥鸡鸭农贸市场等3家、三教镇花桥农贸市场等2家,共计12家农贸市场整治。取缔永钢农贸市场(自发型)。 |
区商务局 |
130 | |
18 |
其他单位生活源废水污染治理 |
胜利路杨广桥村洞口小学等10所学校、永荣镇白云小学等3所学校、板桥镇柳溪小学等7所学校、三教花桥小学、红炉镇中学,共计22所学校的生活污水整治。 |
区教委 |
220 | |
19 |
胜利路永钢村卫生院、胜利路卫生院万寿门诊;双石镇中心卫生院、板桥卫生院、寿永卫生院、三教卫生院花桥分院6所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整治。 |
区卫计委 |
25 | ||
20 |
完成胜利路街道杨广桥村白昌华洗车场等5家、永荣镇杨盛富洗车场等3家、双石小学对面洗车场、三教镇花桥洗车场等5家,共计14家洗车场废水整治。 |
区市政园林局 |
42 | ||
21 |
生活垃圾污染治理 |
陈旧垃圾清运 |
清运红炉镇新店片区400吨存量垃圾。 |
红炉镇 |
50 |
22 |
清运2000吨永荣场镇存量垃圾。 |
永荣镇 |
250 | ||
23 |
垃圾收运系统完善 |
以小安溪流域沿岸场镇、居民集中居住点为重点,完善流域沿线垃圾收集转运系统。 |
区市政园林局 |
30 | |
24 |
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养殖污染治理 |
关闭流域沿线禁养区11家畜禽养殖企业,其中胜利路街7家、茶山竹海街道3家、红炉镇1家。 |
区农委 |
250 |
25 |
完成流域沿线48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整治,其中茶山竹海21家、板桥镇7家、三教镇1家、胜利路街道6家、双石镇7家。 |
区农委 |
240 | ||
26 |
完成3家屠宰企业整治。 |
区农委 |
90 | ||
27 |
完成流域沿线26家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其中胜利路街道5家、茶山竹海7家、板桥镇5家。 |
区农委 |
306 | ||
28 |
生态农业 |
流域范围内发展秸秆还田、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等。 |
区农委 |
20 | |
29 |
河道内源污染治理 |
完成双石镇内五龙桥段等4段河道、红炉镇内万胜村段等3段河道、永荣镇内韦家沟球场处至永福桥头段等2段河道、板桥镇内乱石旮旮——河坝桥河等19段河道、胜利路街道内堂皇坝永四中至唐家院子一级站等5段河道、三教镇内花滩河水库(唐家堰河)等2段河道,共计35段河道清淤。 |
相关街镇 |
1777 | |
30 |
河道生态修复 |
沿小安溪河道,在主要农业种植区沿河区域修建植草滤沟。 |
区林业局 |
150 | |
31 |
韦家沟煤矿污水处理厂下游宽阔河段建设人工生态湿地。 |
区水务局 |
220 | ||
32 |
花桥污水处理厂下游宽阔河段建设人工生态湿地。 |
区水务局 |
200 | ||
33 |
板桥水厂处建设人工湿地 |
区水务局 |
350 | ||
34 |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整治 |
完成永荣镇东岳供水站水源地、三教镇利民农村人饮水厂水源地、双石镇复生桥供水站水源地、三教镇牌坊村水厂水源地、双石镇煤洞水太平供水站水源地、永川区芋河沟水库三教镇新观音村水厂水源地、三教镇天星窝云龙水厂水源地、炉镇大肚子河会龙桥水厂水源地、红炉镇煤洞水红庆水厂水源地、柳溪河板桥镇自来水厂水源地、观音堂水库红炉水厂水源地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整治。 |
区水务局 |
100 | |
35 |
监管能力建设 |
购买PH计、电导仪、红外测油仪、浊度仪、可见分光光度计、流速仪等基础执法设备、监测设备及办公设备。 |
区环保局 |
100 |
2 工业、企业污染源整治清单
街镇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距流域距离(m) |
完成年限 |
整改目标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
胜利路 |
1 |
永川区益锐机械有限公司 |
永钢村皂角村民小组 |
80 |
2017年12月 |
厂区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标准。 |
胜利路街道 |
区环保局 |
||
胜利路 |
2 |
永川区弘达洗选厂 |
丰田村天堂庙村民小组 |
650 |
2017年12月 |
厂区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标准。 |
胜利路街道 |
区环保局 |
||
胜利路 |
3 |
永川区胜华食品厂 |
堂皇坝村 |
200 |
2017年12月 |
厂区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标准。 |
胜利路街道 |
区环保局、食药监分局 |
||
胜利路 |
4 |
永川区隆学家俱厂 |
万寿村 |
600 |
2017年12月 |
厂区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标准。 |
胜利路街道 |
区环保局、食药监分局 |
||
胜利路 |
5 |
永川区林竹加工厂 |
万寿村 |
600 |
2017年12月 |
厂区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标准。 |
胜利路街道 |
区环保局、食药监分局 |
||
茶山竹海 |
6 |
重庆市永川区箕山电煤有限责任公司西二采区 |
|
|
500 |
|
2017年12月 |
厂区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茶山竹海街道 |
区环保局、区煤管局 |
茶山竹海 |
7 |
重庆市永川区石马门煤业有限公司 |
|
|
500 |
|
2017年12月 |
厂区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 |
国务院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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