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渝文备〔2018〕930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十三五”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18〕6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

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获得感,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 “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84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永川区“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清单任务。各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切实保障各项清单任务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清单所列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指导标准,做到只增不减。在实施过程中,若国家和重庆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有调整,我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将同步调整。

二、优化完善办事指南。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部门负责的服务项目的办事指南,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并将办事指南在行政服务大厅、政府门户网站等便于群众查看的地方予以公示。

三、建立实施问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清单需求分析和社会满意度调查,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各责任单位履行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所列服务内容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加强绩效评价和工作督导。

特此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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