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永川府办发〔201617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级服务中心审批服务

效能建设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方便基层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审批服务效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三级服务中心审批服务

1.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确需提供的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履行论证、听证程序。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另有规定确需提供的要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可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

2.压缩承诺时限。按办理事项所需时限确定承诺时限,把承诺时限的水份挤干。精简重复审核或功能雷同的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实行一窗受理和办理,节约办事时限。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实行部门协同、并联审批、信息共享,挖掘办事时限。

3.优化办事流程。合理设置内部审批节点,简并审批环节,归并审批职能。落实充分授权,入驻部门与窗口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审批权责。涉及其他部门办理的前置审批服务事项,由主管部门牵头,对办事流程进行梳理,编制办事流程图,将办理单位、地址、事项、联系人及电话详细告知申请人。

4.修订办事指南。申报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做出调整的要抓紧修改完善。办事指南要具体详实,具有可操作性,确保群众看得懂,弄得明白。要针对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提供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票据和填表样本、常见错误示例。

5.制定审查工作细则。逐项细化和完善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等,以审查工作细则为依托,明确自由裁量权边界,减少审批随意性,压缩审批寻租空间。建立部门内部人员过问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禁止部门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审批服务过程。

6.探索“告知+承诺”办理模式。由审批部门告知申请人申报事项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申报条件要求并作出承担违约责任的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可先予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要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

二、推动三级服务中心贯通联动

7.落实简政放权措施。凡是涉及农村、农业、农民等点多面广,只对其进行程序性审批的事项,区农委、区林业局、区卫计委、区水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交委等部门要全面梳理,逐一研判,完整下放,落实权责对等措施。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能够办理的事项,各镇街要认真分析,在具备承接条件的村和社区试点,对其下放审批服务权。

8.落实分级速办审批服务事项措施。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免费代办,按照承诺时限上报审批服务事项。镇街公共服务中心统一整合报送村(社区)和镇街的上报审批服务事项,涉及批量报件的要压减报件时间一半。区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结或回复审批结果。

9.落实群工系统运行措施。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各村(社区)要抓好群工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抓好业务培训,开展量化考核,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涉及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群工系统网络流量费补贴,由各镇街统一标准,在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中统筹解决。区群工系统指挥中心要充实力量,强化网上交办、转办、督办职能,督促镇街、部门建立完善线上线下办理机制,着力提高群众诉求办结率、评价率、满意率。

10.落实网上审批改革措施。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做好审批服务事项清理、审批系统录入要素采集、所有数据的电子化和初始化、办事流程和证照、收费、表单定制,确保我区除国家系统和涉密事项外的所有审批服务项目于3月21日上线市网上审批平台运行。积极拓展网上审批改革范围,把受理前端移植到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互联网端口,开通移动办公、二维码查询、短信提醒等功能,变“线下”运行为“线上”运转,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提高三级服务中心审批服务效能

11.强化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建设。已公布明确进驻的审批服务事项必须全进,杜绝体外循环,多头受理和办理。选优配强窗口人员,抓好行政审批有关业务和服务规范培训,提高行政指导、疑难问题处理和细节服务能力。

12.强化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明确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落实一名党政班子副职协管,选配一名优秀的科级干部担任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要整合归并内设机构审批服务职能,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明确窗口、岗位工作职责,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强化人员考核管理,为辖区企业群众提供一厅式、一站式服务。

13.强化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利用现有场所、设施、器材,按照一室多用、一室多能的要求及办公区域尽量小、等候区域尽量大的原则,完善一站式服务大厅及相关功能设施,因地制宜开展农资超市、电子商务、金融网点进村等拓展服务,盘活闲置办公用房。

14.加快镇(街)、村(社区)两级服务中心办公场地建设。已经启动和纳入今年建设计划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镇街要确定专人督办,加快办公场地建设进度。区级有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四、落实三级服务中心建设保障措施

15.强化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职能。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其党组织关系转入区行管办党工委,接受区行管办党工委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把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干部培养基地,每年由区行管办党工委在窗口工作人员中向区委组织部推荐3-5名后备干部人选。明确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及窗口人员、镇街公共服务、群工系统运用等日常和年度考核职能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履行。

16.理清镇街、区级部门与村(社区)权责边界。落实《村(社区)工作事项目录》、《村(社区)办理群众涉证事项清单》,严格执行《村(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切实减轻村(社区)负担。区级有关部门在村(社区)购买的服务事项,由各镇街对其服务项目、服务费用进行清理,统一制定实施村(社区)统筹使用具体方案。

17.保障三级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区、镇街两级财政要加大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服务中心窗口运行、群工系统使用、网上审批平台建设、业务培训、办公设施等所需经费投入,为落实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服务要求提供有力保障。

18.加大行政效能问责力度。对审批服务事项应进未进区行政服务中心或镇街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和授权不充分、不落实的单位,以及行政审批服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工作人员,依据《重庆市永川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办法》进行严肃追责。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219

 

 

 

 

 

 

 

(永规文〔2016〕011—区府办009)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219印发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发布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