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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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18〕10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       

 

永川区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优化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3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强化主体培育,深化应用普及,促进模式创新,着力解决制约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快递业加快融入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政府做好引导和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整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强监督管理。

(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着眼长远,理性推进。注重发挥镇(街道)、村(社区)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三)强化统筹、创新发展。充分整合利用农村现有市场和信息资源,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和支撑,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推动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提升农村商品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物流配送、行政村农村电子商务应用等全覆盖,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网上销售农产品达5亿元。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把区域性快递分拨中心和永川区快递产业园纳入全区2018-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以“富民”为落脚点,把发展农村电商作为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农村产业振兴,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打造农村电商平台,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组建镇(街道)综合服务站和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对农产品的整个供应链包括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装卸、配送等各个具体环节进行规范,形成竞争有序、开放合作、资源共享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发展格局。(区商务局、区农委、区供销社、渝邮管七分局负责)

(二)打造农特产品原创品牌。强化与知名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上线“京东中国特产·永川馆”“供销e家·永川馆”等专业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打造“滋味永川”区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品牌。对于能够策划设计和生产销售永川经济特色和城市文化、风景、民风的原创品牌产品,并实现该品牌单品年度销售500万元以上的在永电子商务企业,该品牌单品销售额的5%作为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供销社、区农委、区旅游局负责)

(三)打造农村电子商务三级服务中心。在永川区软件园加快建设包括“一个固定的场地、一个运营团队、一个服务前台和线下体验区、一个线上服务平台、一套服务管理制度、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运营经费保障”的区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逐渐建立和完善镇(街道)综合服务站和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坚持基础服务公益性,丰富服务内容,建立服务标准,为全区电商主体及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给予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每年一定运营经费。(区财政局、区软件园负责)

(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建设。为进一步扩大示范带动效应,激发农村电商创业活力和创新动力,拟在我区形成一批电商集聚度较高、发展特色鲜明的镇(街道)、村(社区),引领和带动经济转型发展升级,对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3000万元的镇(街道)、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500万元的村(社区)分别授予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称号,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奖励。(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供销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五)扶持农村电商集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招一批知名的平台企业、应用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入驻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做大我区电子商务总量。对入驻区电子商务产业园的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办公场地等硬件支持,并给予适当场地租金补助。同时,对电子商务企业符合条件申办小微企业的优先办理。(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区软件园负责)

(六)降低物流成本打通最后一公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加大冷链、配送、农产品物流仓储等招商力度。加快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大力实施“宽带乡村”“行政村4G网络覆盖”信息进村入户等工程,提升农村地区网络通信发展水平。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平。引导永川快递企业组建统一配送物流公司,将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融合进供销社镇(街道)综合服务站和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区交委、区供销社、渝邮管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七)培育壮大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大力培育电子商务骨干企业,有针对性地扶持一批营销模式新、带动能力强、发展速度快、市场认可度高的电子商务企业。对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独立核算的电子商务线上商贸企业,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上且全部用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每年按央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给予企业50%贴息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40万元,补助期限三年,不与其它财政贷款贴息项目重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供销社负责)

(八)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指导农村电子商务领域创新创业,特别是涉农加工企业负责人、专业合作社骨干、种养大户、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以及有电子商务基础和市场营销能力的返乡创业青年帮助周边群众通过电子商务致富的优秀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给予奖励。(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九)开展网络零售领域能手奖励。培育一批网络零售领域的能手,支持针对农特产品和特定消费人群的专业化网络零售平台。对线上年销售永川农特产品网店和线上年销售当地农产品农村电子商务站(点),有较强的示范带头作用给予奖励。(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供销社负责)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永川区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协调组,区政府副区长王寒峰任组长,区商务局、区农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旅游局、区供销社、区软件园、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渝邮管七分局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切实抓好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二)规范市场运行。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监测平台,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加大对在线交易农产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传播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及时报道我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动态、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农村电子商务产业蓬勃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考核督查。把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建立量化考核体系和定期会商推进机制,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时限,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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