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29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0-24 发布日期: 2022-10-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29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0-24
发布日期: 2022-10-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永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区专家研判和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24日0时起,永川区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江鸿·枫侨郡二期4栋2单元(永川区兴龙大道888号),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实行“人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暂定临时管控7天,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后续管控措施和检测频次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及检测结果确定。

(三)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四)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五)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二、对江鸿·枫侨郡二期(4栋2单元除外)(永川区兴龙大道888号)、金科阳光小镇1期(14栋除外)(金科阳光小镇南区,永川区兴龙大道789号)、金科天悦府(12栋1单元除外)(永川区中山路街道飞龙路388号)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管控时限暂定3天,期间实行“三天三检”。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结果确定。

(二)实行“人不出管控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三)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四)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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