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819 发文字号: 永川府发〔2024〕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8-22 发布日期: 2024-08-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
主题分类: 林业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819
发文字号: 永川府发〔2024〕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8-22
发布日期: 2024-08-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
主题分类: 林业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封山令

永川府发〔20248

当前,我区正值连晴高温天气,森林火灾风险极高。为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即日17:00时起至本次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解除。

二、封山区域:永川区范围内五大山脉(箕山、英山、巴岳山、黄瓜山、云雾山)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警电话:023-61193119(区林业局)、023-61133000(区应急局)。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8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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