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5-00046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5〕1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3-20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永川府办发〔2020〕41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5-00046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5〕1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5-03-20 |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永川府办发〔2020〕41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改永川府办发〔2020〕41号文件
部分内容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25〕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永川府办发〔2020〕41号)作如下修改:
将“二、大力培育平台经济增长点”中“引导支持长城汽车、理文造纸、红江机械等重点龙头企业建设企业级云平台或产业链协同平台”修改为“引导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建设企业级云平台或产业链协同平台”。
因机构改革,永川府办发〔2020〕41号文件中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名称及职能职责发生变化的,本次未作相应调整,由机构改革后承接对应职能的单位继续履行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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