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永川府办规〔2023〕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2个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22〕4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永川区“2235”总体发展思路,突出建设现代制造业基地、西部职教基地两大发展重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区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以促进就业为根本,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提高我区经济综合竞争力、持续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坚持促进就业、服务人才,围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动人才资源顺畅流动和有效配置。坚持促发展、强规范相结合,统筹促进发展和规范管理,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秩序。
(三)发展目标。2022年,初步建成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家以上,运营首年人力资源服务营收累计5亿元以上(含代收代付);建成永川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协会。到2025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累计达到160家,从业人数1800人以上,年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全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公共服务充分保障,高端服务业务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开发配置水平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持续增加,市场环境日益优化,基本建立产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初步形成集优质人力资源聚集辐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孵化、人力资源市场大数据处理分析于一体的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优质企业培育行动。引进一批国内信誉度高、专业化程度高、高端服务能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区设立合资企业或分支机构。对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新三板挂牌或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市级区级相关文件奖励。鼓励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等高人力资本、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在工商注册、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加大向品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先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对评为国家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的,按照市级政策,可给予一定奖励。
(二)实施中小企业提质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增加人力资源服务供给。鼓励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中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深度融入制造业产业链,围绕制造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供精准专业服务。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到企业就业,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小型微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可按规定享受贷款财政贴息;对符合税收规定条件和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三)实施产业创新提升行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大力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等高人力资本、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开发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需求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发展灵活用工、背景调查、人力资源数据分析运用、人才数字化管理等数字化转型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交流合作,通过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技术资金融合等方式,打造人力资源大数据平台、人力资本金融创新平台;开展全区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大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统筹推进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对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符合相关标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统筹城乡人力资源流动配置,促进乡村人才振兴,重点打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农民工返乡创业平台等。
(四)实施产业集聚发展行动。高标准建成以数字经济为特色的重庆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十四五”期间力争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0家以上,年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功能业态,主营人才招聘类、业务代理类、培训教育类、咨询服务类、会展活动类、软件信息类6大类业态,优化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就业创业孵化服务、人力资源合作交流服务、就业技能培训服务、人力资源产业机构服务等服务功能。全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区内外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主营业务70%以上属人力资源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落实贷款贴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政策,充分发挥园区培育、孵化、展示、交易功能,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五)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区内高校、职业院校等合作,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多层次、多渠道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专业人才。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行业能力评价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提高行业人才专业化水平;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定期选派部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到市内外著名专业院校、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学习培训。常态化举办HR能力大赛,依托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开展猎头、测评、外包等细分业务从业人员能力大赛,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支持引进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对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加强企业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在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组建业务代办服务窗口,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理注册登记、证照审批、社会保险以及落实兑现人力社保部门各类优惠政策等服务。定期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区内企业、金融机构开展人才资金供需双方对接交流会,集中推介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品,为企业人才开发和配置提供合作交流平台。积极鼓励和引进国内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将区域总部迁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七)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管理。深入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要求,简化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用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积分制”,运用诚信积分增减办法加强评价管理,将评价结果推至重庆市公共信用平台,促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经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报告公示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大力整治非法劳务中介,规范网络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在线培训等人力资源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分管领导牵头,区人力社保局具体负责,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统计局、区金融办、区新城建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区级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组织推动工作。
(二)夯实发展基础。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降低准入门槛,缩减许可时间,简化许可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人力资源市场预测监测机制,监控人力资源流向,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定期发布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报告,引导行业发展。
(三)发展行业协会。培育和发展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市场调查、监管效果评估,在事中事后监管的各个环节建立行业协会参与机制,推进监管执法和行业自律良性互动,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和行业公约倡议,提升行业自律。支持行业协会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反映会员诉求,对会员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四)强化资金保障。积极推进政府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周)、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档案整理与数字化加工、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等专项工作。在政府和社会监督下,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场化运营管理,全力保障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公共服务高效运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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